畫材文具店扮演了“藝術風險投資”的角色。在缺乏成熟藝術市場的時代,畫家,尤其是年輕和未成名的畫家,其作品沒有穩定的銷售渠道。畫材店作為他們獲取原材料的供應商,天然地與他們建立了最直接的聯系。以畫作抵債或低價現金收購畫作,對畫家而言是換取生活費和繼續創作的“救命錢”,對畫材店老板而言則是一種高風險、潛在高回報的投資。這樣的投資最關鍵的在于“要識貨”。畫材店老板在這個過程中,鍛煉出了最初的藝術品鑒賞和價值判斷能力。他們是最早的“天使投資人”,用畫布和顏料這種“原始資本”換取了可能在未來增值的“股權”(畫作)。當畫材店老板發現轉售畫作的利潤遠遠高于銷售畫材時,他們的商業重心必然發生轉移。他們不再滿足于被動地接收畫家用于抵債的作品,而是開始主動地、有意識地低價囤積作品。比如丟朗-呂厄。有時候他們抓住“短期翻倍”的機會,快速地兌現利潤。主要依賴于信息不對稱和渠道壟斷。店主利用自己對本地藝術家和客戶需求的了解,充當中間人,將作品推銷給新興的中產階級市民,賺取藝術品的差價,完成了從“文具商”到“藝術經銷商”的本質蛻變。丟朗-呂厄等大畫商,則將模式升級為“長期價值投資與全球營銷”。這也是20世紀大畫廊的普遍模式。大畫廊他們看重的不是幾年內翻倍,而是十年、幾十年乃至一生的巨大回報,在金融資本成為主要玩家的當代,更是出現了跨代的超長期運作。19世紀中葉的畫廊業的模式,徹底改變了藝術品的流通方式,藝術家得以從宮廷、教會的單一委托制中解放出來,而畫商/畫廊則成為了連接藝術家與新興資產階級市場的關鍵樞紐,奠定了至今仍在沿用的現代藝術市場的基礎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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