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人一輩子都處于不斷的變化之中,我說的變化是指行為方式。 當然,變化之中唯一不變的就是,喜歡的可能不喜歡,不喜歡的永遠可能都不喜歡。比如不喜歡讀書的成年人,幾乎很難再將讀書培養成喜歡的習慣。 我算是個例外。小時候一直不喜歡讀書,奇怪的是,我的學習成績還挺好。可這樣的好注定走不到高中畢業,等我突然意識到的時候,時間已經被我耗費了很多。我度過了痛定思痛的很長一段時間,由是我痛改前非成了完全不同的我。 即便我跟前女友說,我先前是非常隨和的人,她頭搖的像撥浪鼓一樣,好像這是我要跟她說平生的第一次謊言。我也怪不得她不信,因為,高中畢業之后,我的人生幾乎來了一個180度的大轉彎。 在高中畢業之前,我幾乎不知道“拒絕”兩個字,性格隨和到沒有自我,只要是別人對我提出需求,我都是百分之百滿足對方,不然,我總感覺沒臉見人。也許大家都知道我這個習慣,所以,同學們有事都喜歡找我。 有人心情不好,想逃課,由是班上逃課名單上有了兩個人;有人晚自習不想看書了,由是我陪著他去了電影院;班上想搞活動,班委還沒有啟動,我開始在張羅了,晚會上,我要是不出力,都感覺愧對全班同學,即便我在班上什么也不是,當然,學習都快墊底了。記得有個要好的同學還提示過我。 高考結束,發現真把自己給荒廢了。我向我最親的人撒了一個天大的謊,后來發現,這個謊,我用十個謊言都補不回來。痛定思痛,痛何以堪,我做了兩個決定性的改變,一是這輩子再也不說謊了,二是做人必須以自己為中心。因為,在短短的幾個月內,我一下子體會到了人情冷暖,更感知了世態的炎涼。 我完全變了,一度自己都不認識自己。好在雖不隨和,也不孤僻;不說謊話也是因為自己沒有了先前那么多奢望,只希望自己平平淡淡、一步一個腳印地走以后的路。 改變之后,發現很多東西原本就是天分,只不過是,它被我自己給舍棄了,比如勤奮。我母親是特別勤奮的人,鄉親們說,我母親走路都沒有慢步的,她都是跑著走路。記得母親說,人哪有累死的。后來實踐證明,忙碌的生活才是最充實的,真的累透了,吃得飽、睡得香,人生顯得更加充實。 感受到了勤奮的好處,我也就一直保持下來了。高中畢業之后,我幾乎沒再睡過懶覺,平素的時間,我一時只做一事都覺得浪費光陰。比如練習寫字的時候,我還要背誦英語單詞,或者是跟著錄音機學聽力。當然,這樣的學習效果可能是心無二用的,也許這就是我沒練好書法,也沒有學好英語的原因。不過,走路或者運動時聽書,這個效果還是不錯的。 幾十年了,習慣差不多都養成了,閑不住是我的新習慣。無論是在單位,還是在家里,都希望自己能忙著,不然,心里就會覺得憋屈,因為,自己認為浪費的生命,那是最該遺憾的。即便早已知天命,可我還是希望自己像只陀螺,始終在轉著,不能讓自己歇下來。 平時的時間安排自不必說,周末我基本給自己兩項任務,要么是行走,要么是閱讀。感恩于我生活的城市,北京有太多值得我行走的地方,且不妨多次行走,這是身邊的一個寶藏,越走就覺得想去的地方越多,雖然已經持續了很多年,要走的地方越來越多,想接近的區域越來越深。 行動受限的時候,我都選擇閱讀。年紀大了,閱讀的范圍可能更加寬泛,好在我閱讀的專題比較單一,現在擺在案頭的書差不多都是文學相關的,讀書不再覺得是與作者對話,更多時覺得,自己成了作家交談時在一旁的靜聽者,我想聽出作家的所思所想。假如作家有我欽佩的智慧,或者有我想要的知識,我就會仔細關注,否則,就快進快出。 我最討厭的就是聽人給我推薦作品和作家,事實證明,這些大多是不靠譜的,有些是出于面子和交情,有些是編輯部或者報刊雜志社的編輯,他們必須王婆賣瓜,當然也有盲目吹牛的,當然也有那種無腦粉,見風就是雨,盲目迷信的。還有一些靠百度來顯擺自己的。我已經閱讀成精,已經有了火眼金睛的鑒別能力。 今天下午原本準備出去走路,可老天不作美,剛過市場,就開始掉點子,我立即到市場買了五斤毛豆回家,坐在桌前,一邊剝豆、一邊讀書,不知不覺間,毛豆被剝完了,書也快見底了,這種感覺真的非常曼妙,稍稍有點遺憾的是,書房里點著的沉香氣沒有吹到客廳里,不然會感覺更加愜意。 要么行走,要么閱讀。其實,行走也是閱讀,不過它讀的是社會書、無字書,好在我的身上已經有了翻譯系統,見到的幾乎是同步翻譯,我會瞬間將見到的轉化為文字素材。我知道很多所謂的作家不喜歡閱讀,即便讀,好像也就圍著那幾本“圣經”類的書,他們不知道的是,寫作能力對于大多數人都不是天生的,都是外求之后,內心發酵的成果,你不閱讀,你能寫個什么呢? 算了,各人自掃門前雪,還在自己按自己的需求,讀著,走著。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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