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Aug. 27.2025 ![]() ▽ ▽ 早上媽媽發來幾張照片。一張是我的出生證明,紙質已泛黃,紅印也褪色了;另一張是準生證,當年的計生部門簽發,上面寫著:“從發證之日起,方能懷孕,無此證生育的,一律按計劃外生育處罰。”還有一張是晚育合同書,寫著“因未達晚育年齡,罰款二百元整”。 我凝視著屏幕上這些殘片,感到有些恍惚。當年的罰款理由,在今日看來不免令人失笑——為緩人口增長,倡晚婚晚育,而我提早降臨于世,便須以錢贖身了。想來,如今不過三十年,街上已處處是“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的標語,鼓勵生育的政策一波接一波,二胎三胎也可得獎勵。 這種社會意志的轉移,就像變幻莫測的天氣,而我們這些微末之人,便在其下討生活,時而因不合時宜被罰,時而又因合時宜受賞,卻始終不明那“時宜”何以如此善變。 有時想來,歷史誠然是一個荒謬的存在。而社會作為集體主義的代名詞,從不曾垂憐個體的悲歡。它的規則與律令,往往以“大局”為名,碾過無數渺小的生涯。我母親當年繳那二百元時,或許也曾暗嘆命運之嘲弄——生育本是天地間最自然的事,竟要批準,甚至因時機稍早就得付出代價。然那輩人終究默默承認了錯誤,甚至覺得大家都這樣,那這樣做就是對的。然而他們那時豈能料到,有朝一日歷史竟會調轉槍頭?我們只是一個個小人物,在宏大的敘事中,盡力保全屬于自己的那一章,哪怕再簡短也罷。 ![]() 想來有時人活著,不過是關心自己的情感與經歷。母親當年所慮,大約只是家計盈虧、嬰兒健康、夫妻和睦;她不會想到自己正身處歷史洪流,成為國家人口統計表上的一個數字,一個被標注為“違規”的符號。而社會這臺大機器,則漠然運轉,日復一日,將無數個體的命運卷入其中,或托舉,或碾壓,卻從不問其感受。社會關心的是趨勢、是百分比、是宏觀效果;而我們在意的,是今日餐桌上能否多一道菜,是孩子的學費,是父母的藥費——是那些宏大敘事中永遠不會被記載的細微悲歡。 于是人之一生,便常被更廣漠的對錯所籠罩。我們依當時的標準行事,依當時的律法生活,依當時的道德評判是非。我母親生我而受罰,在當時乃是“錯”;若在今日,或竟可算是“對”了。然而時代的對錯回頭看去,往往只如云煙,隨風而散。秦始皇焚書坑儒,當時自是鞏固統治之必需;朱元璋大殺功臣,亦被認為是維系統治之良方。然于被焚之書、被坑之儒、被殺之臣而言,那些宏大理由又何其虛妄! 時代的大道理,往往最不講道理。 歷史的長河中,政策、思潮、主義,皆如過眼云煙。然而以我看來,唯有個體的悲歡離合才是最真實的存在。那些年因超生被罰的家庭,因避孕而受的苦難,或許遠比任何宏偉政策更真實,更持久。歷史書記載帝王將相,記載革命運動,記載時代更迭;卻從不記載一個普通女性被迫戴上生育環的苦楚,不記載一個普通家庭為籌罰款而奔波的狼狽。而這些,才真正構成了歷史的底色。 ![]() 然而我們這些最底層的普通人,亦非全然被動。正如江河由無數水滴匯成,時代亦由無數微末之人的選擇與行動塑造。媽媽當年甘心受罰而生我,亦是對時代規則的一種默許,一種參與。社會的轉向,政策的變遷,實則亦是無數個體意志的合力結果——只是這合力往往超出任何個體的預料與控制。我們既是歷史的承受者,亦是歷史的創造者,只是我們太渺小,看不到自己在這一宏大圖景中的位置。 如今我站在自己的三十歲,回看那張出生時的罰款單。光陰觸目驚心地落在泛黃的紙張上,仿佛我是在一夜之間長大的。岑寂的時代波瀾之中,忽而人聲鼎沸地鬧騰一陣,忽而聲淚俱下地嗚咽一番,巨大的歡愉與振奮,悲苦與心寒,都在這三十年間呼嘯而去,且一去不返。 社會已然轉變,政策已然更迭,昔日的“違規”今日已成“鼓勵”。然而于我個人而言,那些“錯誤”的痕跡卻歷久彌新——它成了我生命起點的一個注腳,成了家族記憶中一個帶苦笑的片段。或許,時代的影響于時代或許短暫,但于自我卻又極其深遠。 人潮洶涌,萬象更新,在當下的往來人群之中,有人正因符合新政而受獎,有人卻因不合新規而受罰;有人為時代的寵兒,有人為時代的棄子。然于歷史長河觀之,今日一切對錯獎懲,他日看來,或許亦如那二百元罰款一般,令人恍惚而笑罷了。 社會依舊荒謬,時代依舊流轉,而我們這些微沫,依舊在其中掙扎、努力、生活。或許生命的意義,不在于迎合那宏大的對錯,而在于在洪流之中,保全屬于自己那一份真實的悲歡,并以微末之身,溫柔地愛著這荒謬的世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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