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爭鳴】 學術求真之路,從來不是獨奏的孤鳴,而是思想碰撞的交響,往往很難“畢其功于一役”。不同的觀點、思想在交流和論爭中相互激勵、相互啟發,是求真之路上的常態。 披沙瀝金、去偽存真,其結論,才能經得起歷史的檢驗——正所謂“真理越辯越明”。 提倡學術爭鳴,是光明日報的優良傳統。歷史上,光明日報曾進行過多次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學術爭鳴,如《蘭亭序》真偽問題、《胡笳十八拍》作者問題、古人“胡子”問題,等等。這些議題,吸引學術界廣泛參與和討論,拓展了相關研究的深度和廣度,促進了學術繁榮,也擴大了學術的社會影響力,起到了學術普及的作用。 6月8日,本報11版刊發了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員仝濤的文章《重大發現!秦始皇派人去昆侖山采長生不老藥的石刻找到了》,引發歷史、考古、古文字等多個領域學人廣泛關注,在公眾中也“一石激起千層浪”,討論熱烈,持論各異。本報特就此話題繼續征集文章,只要“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哪怕觀點迥異,均十分歡迎。 為深入探討此話題,我們建立了這個平臺,期待在碰撞中厘清現有困惑、拓展認知新境,勉旃社會各界以文會友,以理服人,激蕩學術活力,共同營造平等對話、砥礪切磋的良好氛圍。 “昆侖石刻”學術爭鳴以來,各界專家就諸多議題展開了對話,觀點碰撞,新見迭出。本期學術爭鳴,樊波成撰文《從文體看“昆侖石刻”的性質與真偽》,從文字釋讀、文體性質等方面辨析,認為“昆侖石刻”不屬于“銘”“詔”等文體,而是具備行政效用的行程記錄文書;吳毅強撰文《辨偽與述真——從“昆侖石刻”談起》,介紹了歷史上石鼓文等文物的認識過程,以及近年來何君閣道碑、燕然山銘、皇帝北巡之碑等發現的過程,佐證古代刻石“重現人間”的合理性;祝帥則撰文《“昆侖石刻”中的“魏晉新體”之疑》,從書法角度分析該石刻不太可能出自秦人筆下,或為清代金石學“訪碑”之風氣興起后,當時一些好古之士的游戲之作,其書法價值不大。 本報提倡爭鳴,即使觀點迥異,均提供充分闡發的平臺。 來稿郵箱:gmklzm@163.com 作者:樊波成 中山大學中文系〔珠海〕副教授 6月8日以來,“昆侖石刻”的質疑之聲主要集中于六個方面:風化痕跡是否可信、紀年是否合乎歷法時節、文字釋讀與字形是否可靠、“采藥”一詞是否晚出、書法氣息是否屬秦代刻石、內容是否符合史書記載。針對這些質疑,劉釗先生《我對昆侖刻石的看法》《再論昆侖石刻》二文已逐一論證回應。在劉釗先生等學者的研究基礎上,筆者擬就文字釋讀、文體性質等方面作進一步探討與補充。 “臣翳將方技采藥昆陯”考辨 “昆侖石刻”所述“皇帝使五大夫臣翳將方(見上圖)采藥昆陯”中殘存的“方(見上圖)”一詞,學者釋作“方支(技)”“方士”或“方策”。劉釗先生認為“將(率領)”之下應是人名或職官名,“方技”作為職官名似未見記載,故而傾向于釋作“方策”。實際上,“方技”既可以指醫藥養生等專業技術,也可以指掌握這些技術的職業群體。《漢書·食貨志下》載“工匠、醫巫、卜祝及它方技”,此處“方技”即泛指工匠、醫巫、卜祝在內的技術群體。昆侖采藥團隊中,領隊“翳”僅稱爵位(五大夫)而未署官職,其所率領之人不大可能是官員,而是工匠、醫巫、卜祝等技術工種,這些專業技術人員保障團隊車行至昆侖,采摘仙草。據《史記·淮南衡山列傳》,秦始皇派遣徐福求藥時,也是“資之……百工而行”。因此,殘損部分釋為“方技”于文意和史實皆更為契合。 胡文輝先生認為“'采藥’的'藥’,卻是人造物”。筆者認為這是對“藥”字的誤解。“藥”字從艸,古音在藥部,“療”字古音則在宵部,宵藥陰入對轉,兩字音近可通,“藥”與“療”同源,“藥”的本義指可用于治療的草木,《墨子·貴義》就說:“譬若藥然,草之本,天子食之以順其疾,豈曰'一草之本’而不食哉?”譯為:就好比是藥,本來只是一種草,天子服用了它卻可以調治疾病,難道會說“不過是一棵草”而不吃它嗎?古書所載“仙人不死之藥”也多是草木等自然造化之物,而非“人造合成”之物。至于胡先生所謂“采藥”等辭例未見載于秦代文獻,此說哪怕真的成立也不足以證明石刻內容屬于偽作。大凡高水平的作偽行為,需要依托既有史料及其研究成果,因此,那些未能重見于傳世文獻或出土材料的辭例、體例、形制,只要不違背古代語言、物質和技術等客觀條件,其獨特性反而能增加可信度。反觀晚出古文《尚書》,雖然多有辭例、句段重見于先秦古書,卻是后世之人所偽造。 書法和文本性質的關系 對“昆侖石刻”的質疑,很大程度上源于對其書法風格的審視。例如衣雪峰先生《書風與場合:“昆侖石刻”的破綻》認為“章法沒有縱橫界格,其書風不能與其使用場合應有的莊嚴、鄭重、典雅相符合”。這類觀點的核心邏輯,是將“昆侖石刻”的書法風格直接與泰山刻石、瑯琊刻石等秦代紀功刻石進行比對,得出“昆侖石刻”書法氣息較弱、與莊嚴性場合不符,從而質疑其可靠性。這種比較方法存在兩點可商榷之處:其一,書法氣息的強弱本身具有一定主觀性;其二,“昆侖石刻”和泰山刻石等秦代紀功刻石性質不同,不應置于同一標準下衡量。 就文體和性質而言,目前所見的秦漢刻石在文體上多屬于“銘”或“詔”,其體式以四言韻文為主(其中“詔”或“序”的部分可用散文),其核心功能在于頌德紀功、宣示威儀,其文風典雅莊嚴。部分學者推測“昆侖石刻”的性質亦屬于“銘”,如湯惠生先生將石刻類比于“勒石銘功紀德”,辛德勇先生也稱石刻為“昆侖山銘”。與這些說法相對,劉釗先生認為其性質與今日“到此一游”的刻畫相近。而劉紹剛先生則認為“到此一游”的說法缺乏依據,刻石“將所見各類秦文字資料匯于一起,卻難免有章法雜亂、字勢不統一之嫌”。由此可見,準確界定“昆侖石刻”的文體與性質,對判斷其真偽至關重要。 文體與性質、真偽考辨 先秦秦漢時期,“銘”或是“有意于慎”的文體,或是“功績銘乎金石”的文體,“銘”體整飭典雅,間或用韻。而“昆侖石刻”全文僅三十七字,內容簡略,純粹記錄事件(皇帝派遣)、人物、到達時間、地點(“此”)及后續行動(前行約二百五十里),既無褒功頌德之意,亦無整飭典雅之風,與“銘”體特征不符。同樣,“昆侖石刻”的內容對于“到此一游”式的隨意刻畫而言,又顯得過于正式和詳細。與其說它是一種個人興之所至的刻畫,不如理解為官方性質的行程記錄文書。 考諸秦漢行政制度,人員、物資、文書到達某處,相關行政單位均需用簡牘將行程軌跡記錄在案。例如《里耶秦簡》9-2256:“甲寅到西亭……乙卯夕到閻郙……丙辰夕到田官渚。”《里耶秦簡》9-963:“書以廿八年三月丁未到啟陵鄉。”敦煌漢簡1392AB:“十二月戊戌朔,博望隧卒旦徼跡西與青堆隧卒會界上刻券;十二月戊戌朔,青堆隧卒旦徼跡東與博望隧卒會界上刻券。”這是說,雙方戍卒到達匯合點之后,在預先準備好的符券上刻畫特定記號,各執一半作為此次巡邏任務完成的證明。這些相互驗證的剖符刻券,是上級或監察部門驗問的主要依據。由此可見,在秦漢嚴密的行政體系中,文書傳遞、物資轉運乃至刑徒、士兵的行蹤皆需記錄行跡,并以“刻券”形式相互印證。那么,對于耗費巨資、關乎“國本”的皇帝采藥團隊之行蹤,其記錄要求必然更為嚴格。然而,昆侖求藥之地遠在國境之外,沿途除團隊自身之外,沒有任何機構能與之“剖符刻券”來證明他們的行跡。這樣一來,團隊行程及所采“仙藥”是否確系源自昆侖,便無從稽考。為便于日后監察機構查驗,團隊需要在方便車馬抵達且醒目的位置鐫刻記錄行跡,以備未來核驗人員尋訪確認。 可見,“昆侖石刻”的內容既非興之所至的“到此一游”,也非莊重典雅的頌銘詔令,而是一份具備行政效用的行程記錄文書,這類文書本當隸寫在簡牘上,只因采藥團隊身在境外、無人交接,故轉而篆刻到石崖上,以備未來查驗。這一使用場景決定了其文體并不追求莊重典雅,其書寫章法無需縱橫界格。此外,石刻的書寫者與刻工大概率出自隨行的醫巫、工匠群體,其書法造詣自然無法比肩李斯等御用書家所寫之紀功刻石。加之石材等客觀條件也不像紀功刻石那樣完善,即便其書寫氣息相對較弱,風格略顯不統一,亦在情理之中。 有學者推測“昆侖石刻”是王莽時期、元代或清代為了“巡視宣威”或祭祀河神所作。不過,只要確定了該石刻不屬于“銘”“詔”等文體,也就排除了這種可能性。此外,筆者也不贊同部分網友稱其是“當地為旅游開發造假”等說法。理由有二:一方面,石刻內容僅言翳率領團隊以昆侖為目的地,于某年某月抵達刻石處(即“車到此”),并明言繼續前行約二百五十里,因此刻辭中的“到此處”未必等于“到昆侖”,更可能指抵達秦人認定的昆侖附近或通往昆侖的要道,若刻石處即為昆侖,則無需再言“前□可二百五十里”;若為旅游開發造假,實無必要增添此句徒增煩擾與潛在破綻。另一方面,若意圖制造“秦始皇昆侖石刻”以促進旅游,按常理當模仿泰山刻石偽造莊重典雅的銘文,申明昆侖方位并凸顯其紀念意義(此類文本偽造的技術難度反而較低),斷無可能選擇行程記錄文書作為文體。 從秦漢行政文書的視角來解讀“昆侖石刻”,也有助于理解司馬遷《史記》為何對秦始皇尋求仙藥的故事進行選擇性記載。昆侖求藥團隊,因有行程記錄可資查驗,程序上合規,無論結果如何,皆屬“《春秋》之法,常事不書”范疇,故無需特載于史;反觀徐福之流,無法提供可靠行程記錄來證明他們到達蓬萊附近,故在接受核驗時只能謊稱海中有“大鮫魚”阻撓。對于這種無法驗證、不合程序的謊言,秦始皇竟能一再相信,足以讓史家載之書策,用以說明始皇帝晚年的偏執與荒唐。這也正是史家寓褒貶于敘事的高明之處。 作者:吳毅強 四川大學古典學系副研究員 針對當前“昆侖石刻”的研究,王子今先生指出:“質疑者或以為現代偽刻……而這一判斷生成的依據之一,也包括石刻如果存在兩千余年,為什么一直沒有被發現這一疑問。”(王子今:《昆侖河源方向的“昔人所刻篆文”》)看到這段歸納,我想起了歐陽修對石鼓文的看法。 唐初石鼓文重現人間,發現地在今陜西鳳翔縣南的三畤原。唐人做了很多研究,如張懷瓘、杜甫、韋應物及韓愈等,一般都認為是西周之物,沒有疑義。至北宋,歐陽修始對石鼓文提出懷疑,云:“岐陽石鼓初不見稱于前世,至唐人始盛稱之……隋唐古今書籍粗備,豈當時猶有所見,而今不見之邪?”但他沒有徹底否定石鼓文,轉而提出:“然退之好古不妄者,余姑取以為信爾。至于字畫,亦非史籀不能作也。”(《集古錄跋尾》卷一) 歐陽修對石鼓文提出的幾點懷疑,大體也是集中在書刻方式和古書無載方面。至南宋時,鄭樵首次提出石鼓文是秦時文字。據陳思《寶刻叢編》記載,鄭樵據“殹、丞”二字見于秦斤、秦權,始考訂“此十篇皆是秦篆”,研究方法更加科學,真是獨具只眼。回顧石鼓文等文物的認識過程,可知人們的認知存在局限,這一局限實在制造了不少冤假錯案。如北宋發現的秦刻石“詛楚文”,今人亦有懷疑其真偽者。 周行康《青藏高原田野調查視角下的“昆侖石刻”》指出:“我通過高原巖畫調查的田野訪談了解到,即使當地人知道附近有巖畫,大多也持避諱、疑懼態度,其次則是不當回事……'昆侖石刻’近年才被學界發現,實在是青藏高原田野調查的常態。”著實為經驗之談。我看到現場照片,第一反應就是這個石頭很不起眼,即使站在石刻附近,如果不仔細看,也是不容易發現有字。實際上,近些年在西南、北方等處都陸續發現過類似石刻,有些早先有記載,卻長時間不知去向;也有些早先沒有記載或記載不詳,近年又重現人間。下面舉幾個例子。 1.何君閣道碑。該碑刻于東漢建武中元二年(公元57年),記錄蜀郡太守何君修筑棧道之事。據文獻記載,其最早見于南宋洪適《隸釋》卷四,稱“蜀郡太守何君閣道碑”(圖①)。宋人多有稱述,但隨后便失去了蹤跡,盡管許多學者都曾目睹過其拓本,卻始終未能親眼見到實物。如清代馮云鵬、馮云鹓《金石索》“石索二”載有何君閣道碑拓本(圖④),但已非原拓,行款、書法風格與原石均不同。2004年3月12日,何君閣道碑原石(拓本見圖②)由四川雅安滎經縣烈士鄉民建小學教師牟建在該鄉馮家村發現。其發現也非常偶然,牟老師在河邊游泳時,偶然發現108國道路基下的巖石上隱約有字跡,最終經考古工作者實地考察,確認此刻石就是自宋以來碑志書所載的何君閣道碑漢代原刻,內容與《隸釋》所記完全相同。距今近兩千年,是今天能見到時代最早的東漢刻石原物,佐證了宋人記載,亦糾正了明清以來碑志書的錯誤。為什么長時間內當地人沒有發現?主要是因為該刻石位置獨特,以及地理環境變遷等原因。“因為近年滎河上修建花灘電站水位上升和擴建國道108線傾倒廢料堆積成斜坡,便于前往近觀才被發現的。”(雅安市文物管理所:《〈何君尊楗閣刻石〉發現及考釋》,《四川文物》2004年第6期)人們以為這塊碑刻已經湮沒在歲月的長河,誰也沒想到,它神奇地現身在這樣一處絕壁。 ![]() ![]() ![]() 圖④:《金石索》載何君閣道碑拓本 2.燕然山銘。東漢和帝永元元年(公元89年),車騎將軍竇憲率軍北伐匈奴,一直打到燕然山,大獲全勝,隨軍的班固寫了《燕然山銘》,刻石摩崖,以表竇氏之功、宣大漢之威。這段歷史在《后漢書·竇憲傳》中有詳細記載。然而長期以來,該石刻的具體地點一直無人知曉。直到1990年,兩位牧民在蒙古國中戈壁省杭愛山一支脈南麓避雨時發現一處漢字摩崖,其間有關專家也進行了研究,但一直未能成功釋讀。2017年7月下旬,蒙古國成吉思汗大學和內蒙古大學專家組成聯合考察隊,對該摩崖進行實地考察。8月15日,考察隊宣布該摩崖即班固所作《燕然山銘》。文字為典型漢隸,內容和《后漢書·竇憲傳》基本相同,僅存在一些異文。至此,消失近兩千年的燕然山銘原刻才為世所知。 3.皇帝北巡之碑。今年在烏蘭察布市境內丘陵草原地帶發現一處石刻,鐫刻在一塊獨立的花崗巖上,其頂部篆書為“皇帝北巡之碑”(圖⑤)。有專家認為,基于石刻的書法風格、頻繁出現的“莫弗”一詞的使用年代、與北魏六鎮長城南北線及克里孟古城的地理位置關系等因素,北巡碑有可能是北魏時期的紀功刻石,其內容與道武帝天興二年(公元399年)北征高車時所鐫刻的薄山紀功碑有相似處。雖然其準確年代仍未形成最終結論,但可以肯定的是,這是一處北魏早期刻石。這一處碑刻,應是史書記載模糊或者失載,加上僻處荒漠,而不為人知。 ![]() 圖⑤:“皇帝北巡之碑” 實際上,此前也發現過類似碑刻,如20世紀30年代河北易縣發現的北魏“皇帝東巡之碑”(圖③),時代為太武帝拓跋燾太延三年(公元437年);20世紀80年代在山西大同靈丘發現的北魏“皇帝南巡之頌”碑(圖⑥),時代為文成帝拓跋濬和平二年(公元461年)。三者碑額的書法風格比較接近。將來或許還會發現一塊“皇帝西巡之碑”。 ![]() 圖③:“皇帝東巡之碑” ![]() 圖⑥:“皇帝南巡之頌”碑 總之,不能因為自己主觀認為“刻痕刀法與秦篆存在距離”,以及歷史上不曾記載等原因,就否定“昆侖石刻”。任何一件文物的真偽判斷都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謹慎作出判斷。 作者:祝帥 北京大學博雅特聘教授、中國書法家協會理事 自6月8日仝濤先生首次在《光明日報》論述“采藥昆侖”石刻至今已有兩月余,圍繞該石刻的真偽之辨一再掀起小高潮,正反兩方面的證據在不斷積累,但仍未有定論。一個耐人尋味的現象是,來自文字學、文物學領域的學者多有信其為真者,而來自書法學、金石學等領域的專家則多疑其為偽。尤其是諸多書法界同仁看到作為“銘石書”,考慮場合和介質的不同,不應簡單將詔版、權量、竹簡的字法與“昆侖石刻”做簡單類比,筆者亦深然之。筆者曾于6月9日在個人朋友圈感慨:“我不是歷史、考古、地理等領域的專家,對這塊石刻的文本、位置、新舊程度等無法判斷。但僅憑書法,我可以確定這是一塊在書法史上幾乎沒有地位的摩崖石刻。此石書體為標準的秦小篆——這類字體有嚴謹、整飭一路者,若傳李斯所書泰山刻石、瑯琊臺刻石,則此石不及其什一;有瀟灑、自由一路者,若諸多秦詔版、權量,此石之水準亦不可同日而語。可以說這塊石刻無論在哪種類型與風格的小篆中都不算代表作,所以不論其真偽,目前就可斷定對書法史來說基本上意義不大。”時隔二月有余,進一步思忖,筆者仍愿堅持這一基本意見,并略陳個人的新思考。 在書法史上,一個關鍵的轉捩點被稱作“魏晉新體”,也就是在魏晉時期,我們的漢字書寫習慣發生過一次顛覆式的革命,把書法史截然分成了前后兩個階段。在“魏晉新體”形成之前,書法史的主流是古樸蒼茫,而“魏晉新體”的特征為妍媚娟秀,對此孫過庭稱為“古質而今妍”。這種魏晉以降流行的妍媚書風形成后就一直成為書壇主流,直到今天仍然在影響著我們的書寫習慣,以至于人們把王羲之視作這一“范式”的開創者。書法史上此后也出現過與這種妍媚書風相對的風格,但無論是顏真卿的“篆籀氣”還是清末康有為所列的碑學“十美”都始終未能撼動“魏晉新體”的主流地位。從視覺形式的表現來看,這種新體的典型結字特征就是左低右高、重心上提、中宮收緊等。魏晉之前的篆、隸書中都極少出現這些風格特征;相反,在“魏晉新體”形成之后的篆書書法家那里,無論是唐代李陽冰、宋代徐鉉還是諸多清代篆書家,在書寫時都或多或少受到“魏晉新體”的影響。令筆者困惑的是,這些魏晉時期以后才出現的特征,有很多竟出現于“昆侖石刻”之中。 例如“左低右高”(指橫畫向右上方傾斜)這一特點,就被視為“魏晉新體”典型的視覺表現。楷書體形成之前,無論是大篆、小篆,還是漢代隸書,橫畫基本上都表現為水平式,接近于0度。在早期如鐘繇的楷書中,橫畫的斜意也并不明顯。但到了王羲之和王氏一門這里,橫畫便有了典型的向右上方傾斜的特征,從此一改隸書和早期楷書的“橫平豎直”。即便是石刻文字,也是在北朝時期的龍門二十品、鄭文公碑時代才出現了上斜的特征,為此前秦漢刻石中所鮮見。雖然暫時無法在現場結合地面通過水平儀進行測量,但僅從單字橫豎關系的情況來看,“昆侖石刻”中的多字已經有橫畫上斜的特征。如“皇”“帝”二字,“以”字左部以及“陯”“車”字那里,其橫豎畫相交處已有明顯可見的5度甚至10度以上的銳角、鈍角差值。這一特征鮮見于秦漢刻石乃至詔版、權量,但在清代書家如趙之謙等人的篆隸書那里卻不難見到。(組圖①) ![]() 組圖① 再如“重心上提”的特征,也是“魏晉新體”的一大創新點。此前由篆書直接隸定而來的隸書,由于受到篆書結字的直接影響,重心比較偏下;而“魏晉新體”則將字中部的重心上提,讓長筆畫得到伸展,創建了新的美學范式。后世之所以把顏真卿的書法歸納為“篆籀氣”,也是因為其典型書風(以《顏家廟碑》為代表)的結字一反魏晉以來的“重心上提”,取而代之的是重心下移,得以在一定程度上恢復了魏晉之前的“古體”。在“昆侖石刻”中,“重心上提”的現象卻多處出現。尤其是與《里耶秦簡》字法幾近一致的“陯”字,這其實并不是一個生僻字,但怪處在于其“阝”這個偏旁的三個“口”竟然擠在上二分之一處。其實,“阝”這個偏旁在隸書出現以前,下面的豎往往比較短,在隸定以后才變成一條長豎,同時右邊的部件相應上提,秦篆中右邊三個“口”不可能提到如此之高,這種寫法應是受楷書影響的后人所為。與之類似的,還有“將”字的左旁“爿”字的兩個部件也集中于豎畫的上半部。反觀同時期秦漢書作,此類部件即便不做平均分布,至少下方的豎筆不可能拖得如此之長。再如“卯”字,左右的兩個方框也集中于豎畫的上二分之一處,而不是當時更常見的居中,這些或許都是受到了魏晉以后乃至唐代楷書的影響。篆書史上雖然也有“重心上提”的書法家,但那大多是宋代乃至清代篆書家,在秦漢之際則不啻先見之明。(組圖②) ![]() 組圖② 最后再舉“中宮收緊”為例,這也是“魏晉新體”所奠定并延續至今的一個審美范式。所謂“中宮收緊”,指的是通過壓縮字的中部或主要圍合形態,使四端盡量延長,四端之中,往往遵循“上小下大”的分布。如“昆侖石刻”中的“里”字,書者壓縮了上部“田”字的內部空間(正形),但卻留出了大量外部空間(負形),與其說這種“壓扁”是受到了后世隸書的影響,不如說更加接近于今天該字的寫法。再如“車”字,秦代的“車”字,即便不是上下大小絕對對稱,至少不會像后世這樣寫作“一、田、一”三個部件中間最小,頂端的橫次長,最下方的橫最長。還有“藥(樂)”字,顯然是遵循后世楷書的習慣壓縮了中部呈左中右結構的部件,并拉長了底部的中豎。更典型的是“帝”字,此字更是壓縮了中間部分,以至于寶蓋的左右兩畫呈現出明顯的收腰式的“裙擺”狀,屬于典型的“中宮收緊”,這種宋篆乃至清篆的典型寫法不僅與秦篆,甚至也與漢代的隸書(如張遷碑之“帝”字)的結字習慣形成鮮明對照。(組圖③)這些書寫習慣基本不太可能出現在秦人筆下,相反更類似一位平日慣常用楷書書寫的后人寫篆書時,仍情不自禁地受到楷書結字影響的結果。有網友指出,“昆侖石刻”的作者似乎臨寫過宋人根據當時的審美所翻刻的嶧山刻石,筆者想補充的是,這位作者應該也很熟悉雕版印刷《說文解字》上宋人摹刻的小篆,并以其作為秦篆的范本。 ![]() 組圖③ 當然,以上所談,只是筆者羅列的幾處個人的困惑,并非意在為此石刻的真偽定讞。若強為之,則筆者眼下傾向于認為此石刻亦非今人作偽,或為清代金石學“訪碑”之風氣興起以來當時一些好古之士的游戲之作,但筆者也并不堅持這一看法。近年來,我國新發現、新出土的各類書跡,如秦公大墓石磬、曹操高陵石刻等頻頻為書法愛好者提供新的取法范本,對此,中國書法家協會還曾于2023年在北京舉辦“承續:新中國新發現書法主題大展”以襄其盛。但不管“昆侖石刻”是否最終被官方認定為年度重大考古發現,此石刻文字無論就其字法的嚴謹性還是風格的開創性而言,似乎都不值得當代書法愛好者去加以臨習。 (稿件統籌:本報記者 張玉梅、陳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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