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30歲是道分水嶺。 前半生可以靠青春莽撞,靠他人庇護,可過了30歲,風里雨里都得自己撐傘。 沒人再為你的任性兜底,也沒人會為你的窘迫買單。 當你30歲還在為10塊錢的打車費反復計算地鐵換乘時間,下雨時攥著公文包在公交站淋得狼狽,就會明白—— 風花雪月的愛填不飽肚子,能自由支配的收入、能扛住風險的存款、能隨時脫身的選擇權,才是一個人站在生活里不慌不忙的體面。 因此,謀愛前先謀生,愛人前先愛己。 一個人若沒有經濟能力,只會萬劫不復。 ![]() 老話說得好: “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 聽起來殘酷,卻是一針見血的真理。 當我們還年輕,心懷對愛情的憧憬,對未來的浪漫幻想時,總覺得愛可以戰勝一切。 可現實的賬單,從來不會因為你相信愛情就自動買單。 當你連最基本的生存需求都難以滿足時,所謂的“愛”,還能給你多少底氣? 不妨看看下面這個故事: 一位年輕的朋友,在一家頗有名氣的公司工作,薪資不算高,但好歹穩定。 愛情上也甜甜蜜蜜,男友體貼入微。 誰曾想不久前,公司效益下滑,她不幸被裁員。 失業后的日子,像一場漫長的寒冬。 找了幾個月的工作,要么是不合適,要么是錢太低。 男友雖然安慰她沒關系,卻也在付房費時忍不住抱怨。 那個時候她才突然醒悟,原來有情并不能飲水飽。 現實生活里,當壓力如潮水般涌來,就會發現—— 那些光鮮亮麗的愛情故事,背后往往都站著穩健的經濟基礎。 沒有謀生的能力,你的愛情,就如同建造在流沙之上,風雨一吹,便可能傾覆。 ![]() 還記得之前網上一個很火的故事嗎? 一個年輕女孩,為了愛飛蛾撲火,男友說想創業,她就把自己的積蓄全部給了他。 結果,男友很爭氣,創業成功了。 可成功之后的男友,卻開始嫌棄她,最后留下一句好聚好散,就轉身離開了。 女孩失去了錢,也失去了愛。 更悲哀的是,當她想重新開始,卻發現自己一無所有,甚至連維持基本生活的能力都快沒有了。 我們總被教導要愛自己,可很多人卻誤解了愛自己的含義。 愛自己,不是單純地消費、浪漫,不是一味地等待被拯救,而是要讓自己擁有獨立站立的能力,擁有選擇和拒絕的底氣。 就像林徽因說的那樣: “太感性過不了柴米油鹽,太理性過不了風花雪月,余生,只愿手執煙火以謀生,心懷詩意以謀愛,過成自己喜歡的樣子。” 現實生活從來都不是童話,自己的人生還是要自己負責。 當你能憑自己的能力,在需要時叫一輛車,買一份體面的午餐,生病時能去看醫生,而不是只能祈求別人的施舍; 當你擁有了選擇的自由,不必因為經濟原因而將就一段不合適的感情,你才能真正擁有“愛”的能力和資格。 ![]() 作家李筱懿在《先謀生,再謀愛》一書中提到: “我們就群體'關注的話題’,做過一項調研,得出一個有意思的結果。 女性群體的排序是:情感、時尚、小說、居家、育兒、人文、職場、管理。 而男性群體得到的答案恰恰相反,幾乎把女性關注的話題倒了個兒。 在謀生與謀愛的先后順序上,絕大多數男人都會選擇'先謀生,再謀愛’,而絕大多數女人都會傾向'先謀愛,再謀生’”。 這讓我想起了前段時間看到的一個帖子。 一位網友分享了自己的經歷。 她和老公結婚多年,感情一直很好。 但最近,她發現老公出軌了。 雖然她很傷心,也很憤怒,但她沒有選擇離婚。 因為她沒有經濟能力,離婚后無法獨自承擔生活。 所以只能選擇忍氣吞聲,繼續維持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 看罷無奈又心酸。 一個連自己都養不活的人,談愛注定是鏡花水月。 沒有經濟能力,就失去了選擇的權利。 只能被迫接受命運的安排,無法掌控自己的人生。 先把自己活好了,才能真正擁有選擇愛和被愛的權利,也才能為自己的愛,撐起一片天。 ![]() 白巖松說過: “在這個世界上,生存遠比面子重要。” 尤其對于普通人而言,這句話更是金玉良言。 那些只顧著愛而忽略了生的人,往往會在現實的洪流中,被沖得七零八落。 而那些懂得先謀生,再謀愛的人,雖然也會經歷風雨,但因為有經濟的底氣,他們能夠更好地應對生活的挑戰,也更能贏得真正的尊重和愛情。 因此,卷起袖子去創造一個更寬裕、更體面的生活。 只有你自己站穩了,才能真正擁有選擇幸福的資格。 同意的點個“??+?”,愿我們都能在謀生的路上,披荊斬棘,也在謀愛的路上,得償所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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