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夫 接前文: 十一、紀念 一九三二年八月三十一日,雖然已經進入秋季,但天氣還是炎熱的。突圍時犧牲的同志們的尸體在敵人走后還橫三豎四地躺在那里。因為熱久不能留,當地好心的群眾就暫時把這些同志的尸體一同埋在一個大坑里。敵騎兵雖已撤走,當地反動縣、區官衙中的憲警武裝以及各種差衙們卻仍屢屢到紅軍經過或波及到的村莊抄家、抓人、搜查,搶劫,紅軍家屬當然在被捕之列。因家屬在逃避中,哪里還敢到現場去認親人的尸體呢?事后知道當場犧牲的十七名烈士的姓名、年齡、籍貫等,都是經過多次查對才定下來的。 敵人的白色恐怖在繼續瘋狂地發展著。蔣介石行營中的那些死心踏地的特務們,駐扎在保定督促、指導、協同有關縣的地方憲警武裝到處張牙舞爪地亂轉,連距離高陽北辛莊八十多里路的蠡縣潴瀧河南岸的鮑墟、孟嘗、仉村、藺崗、滑崗等村莊也時常出現他們持槍亂轉。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反動派是下了決心先安內(剿共)后攘外(抗日)的,恰在這時我黨又出現了王明的左傾路線,到處暴露我黨的組織和我們黨員、團員的政治面目,這樣就正適合了敵人捕殺我們的計劃。因此,一九三二年八月三十一日到一九三七年抗日前的五年里,這一帶是在白色恐怖下度過的。 ![]() 打開今日頭條查看圖片詳情 在八年抗日戰爭中,起義活下來的同志們對死去的烈士們除內心深處不時地感到敬仰而外,一直沒有得到一個表示紀念追悼的機會。到一九四六年,日本投降后的第二年,政治環境和其他條件允許之后,當地中國共產黨的縣委會和人民政府為了紀念這些犧牲的同志們,在烈士們殉難后被掩埋的地點——高陽縣北辛莊村東,修起了烈士墓,豎起了烈士碑、建起了烈士亭。 一九五六年春,已經過十年之久的墓、碑、亭,因風吹雨打已破爛不堪,失去了紀念的意義。三個縣參加過這次起義的部分同志們事先自發接頭商議,三縣各派兩名代表(兩人中一個還是黨員,無工作職務;一個沒有黨籍也沒有職務)先后到北京。 博野的代表找到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的王志遠同志;蠡縣的代表找到在華北公路總局工作的曹承宗同志;高陽縣的代表找到在紡織工業部人事司工作的王鳳齋同志。以上三位同志接見幾位代表后,各自都向駐保定的河北省委組織部寫了信,將他們介紹到了我那里。經我先后和這三個縣的代表同志交談后,他們都提出內容基本相同的五個問題: 1、原有的烈士墓、碑、亭已塌損不堪,要求重修烈士塔。 2、參加過起義現仍在農村者,應享受紅軍復員待遇。 3、參加過這次起義,現在沒有黨籍者,應恢復黨籍。 4、參加起義者的子女可不經人介紹就是中國共產黨黨員。 5、參加過起義者,欠信貸社帳的,因生活困難,帳不再還了。 我對他們提出的問題也難以答復,就勸他們先回本縣等請示省委后再予以答復。 ![]() 打開今日頭條查看圖片詳情 經向省委分管組織工作的書記馬國瑞同志請示后,研究決定由我到這三個縣向老同志們做說服工作。于是,我帶有組織部一名干事曾昭余同志和省軍區指定的保定分區一名政工人員,先到高陽,后到蠡縣開座談會(博野縣的到蠡縣合開),共開了兩個座談會。當時考慮有效的辦法,應是叫老同志說服老同志。于是,決定除請本縣縣委一些負責同志參加外,有意識的叫現在在工作崗位上的水平較高的老同志參加,一同討論這五個問題。 在討論中,工作崗位上的老同志們發言熱烈,理直氣壯地講政策、講原則,上·*訪的同志不大發言了。結果絕大多數人的意見是: 1、擁護建烈士塔的倡議。 2、能否按復員軍人待遇,要請示河北省軍區。 3、有黨籍的,由本縣組織上審查后,按黨章的組織原則解決 4、老黨員的子女,按黨章中黨員標準,經人介紹,夠條件時才能入黨。 5、生活有困難,請示政府照顧、救濟、賬還是要還的。 開完這兩個會后,我根據大多數同志的意見,先后向有關縣委及與會同志們明確說:“除了建塔撥款和“能否按員軍人待遇”的事請示省委及省軍區這兩件事由我回省辦理外,其余工作由三個縣委同志按黨的政策和組織原則辦理。” ![]() 打開今日頭條查看圖片詳情 我回省后,除向主管書記匯報了座談會的情況及建塔的意見外,即向省軍區第二政委王奇才同志請示“能否按紅軍復員待遇?又經王奇才同志請示了大軍區,請示后是這樣答復的:這是涉及到全國性的大問題,不能按復員紅軍待遇。我又向省民政廳副廳長呂英同志(女)商談撥款建塔問題,呂英同志說:“這次起義在華北政治意義很大,我們早有這個打算。因當時經濟條件有限,經研究先暫建一烈士塔,待經濟條件好轉后,再逐漸建成烈士陵園”。于是撥了款,以高陽為主,三個縣出人組成籌建小組來繪制烈士塔圖紙,籌備建塔物料、查證烈士名單。到一九五七年建成。 繼承革命先烈志, 建塔樹碑慰英靈。 建塔任務完成后,并在塔下建了三間平房北屋,為參加過起義,建塔積極活動的高陽縣的徐和同志看守塔時住用。 一九八一年,為實現一九五六年建塔時“逐漸建成烈士陵園”的預言,現將墓與塔遷近,重建烈士亭,再立烈士碑。筑墻為園,植樹成蔭,烈士陵園初具規模。追憶經過,以資紀念。 學先烈,舍己為群獻生命; 慰忠魂,建塔立傳教后人。 ![]() 打開今日頭條查看圖片詳情 十二、追悼 從一九四六年初步修起墓,立起碑、建起亭,附近的烈士家屬們就開始了追悼紀念活動。到一九五七年烈士塔建成后,就以博、蠡、高起義紅軍第二號帶隊者宋洛署同志的兒子宋保安(唯一男孩,宋犧牲時還未出世)為骨干,經過組織上的聯系,三個縣的烈士家屬、后代們都到殉難地點——高陽縣北辛莊,按農村習慣叫“上墳祭祖”一一掃墓。高陽縣北辛莊附近的學校,由校長或老師帶領學生也同時參加追悼活動,老師向同學講述起義經過及烈士們為解除勞苦大眾的苦難而英勇殺敵的戰斗事跡。使學生們、烈士后代們好好學習,踏著烈士的血跡,繼承先烈未竟之業繼續前進。 以后,每年博野、蠡縣縣委和縣政府負責派人用汽車烈士家屬和參加起義的老黨員們送到墓地,舉行追悼儀式對年輕一代進行革命傳統教育。高陽縣委和縣政府除派人組織本縣的烈士家屬及學校學生等進行悼念活動外,還熱情接待其他兩縣的同志們。大家都把這件事看成是一項嚴肅的革命傳統教育工作,今后將繼續堅持下去。 ![]() 打開今日頭條查看圖片詳情 十三、 評語 這次失敗主要是王明路線在湘農、李亞克等人身上的表現,錯誤的對形勢分析為“革命危機日益深入,不只是方,并且北方也存在著”,博、蠡、高三縣的工農勞苦大眾是在全國危機之下走到不能照舊生活的地步”;“只有用武裝斗爭的方法,才是他們唯一的出路”。“共產黨不暴動,我們要餓死”,“共產黨不暴動我們只有當土匪了”!特委根據上面的情形,把群眾希望紅軍馬上來和少數先進群眾左傾的話,解釋成“群眾有了奪取政權的決心,博、蠡、高起義條件已經成熟,” 下邊所引是湘農“申明書”和“總結報告”中的話,申明書中說:“(事實已失敗)為什么沒有能夠做很多的群眾性的斗爭呢?這只是由于當地的同志存在過去和平發展的右傾,不要群眾斗爭。”另一處說:“……因為和平發展的錯誤,組織上表現不十分健全……” 評:實際情況是:從一九三〇年我入黨以后,我所知發動的斗爭有(以前的斗爭我不知道暫不說):古靈山,北沙口等村的飛行集會,打鹽巡、砸鹽店斗爭。全縣性的經濟斗爭有反殺豬稅、反驗照驗契;一九三〇年夏天支援完縣五里崗起義和秋季博、蠡起義。怎能說這是“由于當地的同志存在過去和平發展的右傾呢?不要群眾斗爭呢?”怎能說是因和平發展的錯誤呢?怎能說組織上不十分健全呢?” 2、“申明書”前面已經說過,高、蠡黨組織是不十分健全的,并且在它(指黨組織)周圍沒有群眾組織,可是特委決定要地方發動和組織紅軍,這時怎么辦呢?要求組織起二千五百人的紅軍時,只有拉夫。” 評:實際是各村有農民協會、貧農會、窮人會、雇農會;城鎮、機關有互濟會,反帝大同盟、同學會、青工會、少年先鋒隊、兒童團,怎能說沒有群眾組織呢?“只有拉夫”這句話如在起義前說還算個估計上的錯誤,但是在起義之后向省委寫報告與寫申明書時,再這樣說就更不對了。當時一個村一報名就是二百多,錐鞋工、清豐、南樂兩個縣的短工,甚至十歲、八歲的兒童都報名要求參加紅軍。在這樣勇躍參軍的實事面前,怎能說是只有“拉夫”呢? ![]() 打開今日頭條查看圖片詳情 3、湘農報告中說; 高陽縣有的同志沒有信心, 說:“失敗了怎么辦?”“宋家莊村的十幾個黨員有礙情面沒參加本村的收槍”,林堡村的黨員同樣因有礙情面收槍時躲了”,“高陽西演村群眾把本村的地主、豪紳放了”。 評:農村的黨員、團員和革命群眾各有妻子老小,考慮失敗以后怎么辦這是人之常情。舊社會農村的土豪劣紳是不好惹的,人們這些顧慮正是首先應想到的。宋洛署領著五個外來的同志閃開了情面,收了十二支槍的做法才是正確的。 4、湘農同志報告中說:“同時左傾的汽車之下,有了右傾的錯誤。就是請“統治階級的一個財政局長當軍長”,原因是他答應了拿二千元錢和幾十支槍。” 評:對一個共產黨員以舊縣政府局長的職業為掩護就說成是統治階級的財政局長,“左傾汽車之下有了一個右傾的錯誤……”,這不是形而上學的思想方法看問題嗎? 5、報告中說:宋洛署同志八月二十六日晚上沒經過湘農同意就向村長下令交槍,這種作法是“搞陰謀”,還說“只有六個人就陰謀式的起義了”。 評:這個說法是不妥當的,應認為是一個貧農黨員的革命熱情。對一個既無文化,又無經驗,開始連槍都不會放,擔任中心縣委書記只有半年,什么組織原則,集體領導并不完全懂得的農民黨員,應看成是《紅色娘子軍》中吳清華式的人物,是個教育培養問題,怎能說“搞陰謀”呢?他帶領外來人去繳本村地主的槍,在當時的具體情況下是完全正確的。 6、對八月三十一日被敵人沖散后又湊起來沒有繼續戰斗下去,說成是“有右傾機會主義的動搖性” 評:當然有這種傾向的黨員應該批評,但只字不提湘農同志你自己在打起來后,在十七名同志突圍沖鋒犧性的情況下,“湘農不知去向”。主要領導人在戰斗的關鍵時刻“不知去向”,既是重大政治原則問題,也是重大軍事原則問題,但在湘農的報告中卻只字未提,這怎么能說服人呢? 7、“由原來接到特委指示到博野縣解決經濟問題,因半路上聽說經過的某村有一百多個民團,有一百多條槍,就立即改變了計劃,到南玉田村去了。”又如“從宋家莊早晨出發時就沒有吃飯,也沒向導,一直走了五、六十里路,經過十余個村,提心吊膽地走”,到了南玉田村已是下午五點鐘,又餓又累,到南玉田后由當地群眾“你送一碗,我送碗也沒吃飽”。 評:既定的軍事行動計劃,這是輕易改變得嗎?可以在前邊進行偵察,也可從別村繞過去嘛!古人有言:“兵馬未動,糧草先行”,既已改變計劃,應早派人,先行一步提早安排食宿,哪有餓著肚子行軍的呢?這次行動既違背上級指示,又脫離下級士兵和群眾。 8、李書文、李學敏、黎彥昌同志等領導的哪一部分武裝隊伍,在整個湘農回憶總結和申明書中一句也沒提,只是黎彥昌同志回憶中提到湘農了。 評:這說明當時總指揮部和各區之間沒有通訊聯系,盲目到何種程度! 9,“不知經過的村中有否民團?有否地主武裝?因此不敢從村中經過”。 評:這說明沒有起碼的軍事知識,在軍事上的崗哨、偵察是軍中耳目。盲目性有多大?! 10、申明書中不同意賈臣報告中說湘農英雄主義。請看湘農反駁說:“一方面解決給養,另一方面號召群眾來分東西。這兩件事實是每個游擊隊員所共睹的,這或許是我只信任自己的英雄主義啊,不去提撥干部啊!” 再看湘農如一段:“另一方面是我不熟,找不到誰家是豪紳,如問該村有豪紳地主高利貸沒有?同志們答沒有。后來我經過該村高利貸者家時,看見房屋整潔,想一定是有錢人家。始問地當群眾該戶有多少地?多少人?放多少賬?群眾告訴我說勞力不多,地也不多,放賬卻不少(一、二千元),’我進去一看,屋里的陳設還不錯,我即號召群眾分糧分衣等。可是向群眾說了半天,群眾向我翻白眼,不知干嘛?真苦!語言不通。沒法子,只好自己(湘農)動手從里面把東西搬出來給他們。同時拉著他們自己進去拿……叫隊員照做……”。根據他自己這段話,稱他是個人英雄主義(包辦一切)這不是很合適嗎? 11、申明書中有這么幾句:“這個總結(指賈臣寫的)寫得很正確,把一切錯誤指出來了。可是還有一個很大的缺點,就是在集中火力反對個人英雄主義之下,沒有提出反對“目前主要危險——右傾機會主義領導的動搖……”。 評:這正是王明在《為中共更加布爾什維克化而斗爭》一書結束語中“當前主要危險是右傾機會主義”的話。說明王明是以反立三“左”傾路線為名,實際他還嫌立三路線左的不夠。推行的是比立三路線更左的路線,致使中國共產黨在蘇區百分之九十,在白區幾乎百分之百遭到破壞。在這次博、數、高起義事件中,充分暴露了王明路線的本來面目。 12、博、蠡、高起義失敗后,賈臣同志向省委寫了報告。繼而在“北方紅旗”(我黨地下黨報)以樹人署名發表了題為“高蠡游擊戰爭的革命意義及其教訓”的評論文章。湘農看了賈臣的報告和這篇文章,因此在“申明書”中有指向樹人同志《高、蠡游擊戰爭的革命意義及其教訓》一文,在這申明書中可以包括他(樹人)的文章的答復,用不著再去批評的幾句話。 評:湘農同志對樹人文章評論中不同意的主要段落“把五百名游擊隊員編成數小隊,予以適當布置。即使敵人調遣數萬大軍來進攻,也是不容易全部失敗的”。這一段的意思本來是合乎游擊戰術原則的,也符合當時保屬特委“分散活動”的指示精神。但湘農同志確以強辯性的言詞反駁,說明湘農同志既不懂游擊戰術,又不能虛心接受批評的弱點。 13,在賈臣報告之后,湘農于一九三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開始寫報告,一九三三年一月二十八日寫完。在報告中引著當時黨中央負責人——洛甫(即張聞天)同志對博、蠢、高起義失敗后的評論。原文如下:“從群眾對于國民黨的不滿,從群眾對于蘇維埃紅軍的希望,到群眾為了推翻國民黨建立蘇維埃和紅軍而直接行動,這中間還有一個群眾在斗爭中了解。這一時期過渡的快慢決定于我們黨的工作與我們黨的領導力量”。又“同樣從國民黨統治崩潰動搖到他們的完全不能統治……,這中間也存在著一個最劇烈、最殘酷的階級斗爭時期”。湘農說的原話“無疑的是立三路線左的空喊,這樣的地方暴動和紅軍一定要遭受失敗。” ![]() 打開今日頭條查看圖片詳情 評:這里雖承認了這次起義是左的空喊,但不公平之處是他把比立三左傾路線更左的王明路線造成的罪過加在立三路線身上了。說明湘農陷入王明極左路線的旋渦中不能自拔。 14、湘農同志申明書中說:“現在公開說一句老實話:'若是當時敵人只要有一支槍,便可以把本大隊完全消滅而有余’;在同一文中又說:'只要稍加注意一下偵察工作和準備工作,這樣一個連(指敵人騎兵)是來當運輸隊的”。 評:前段話說得我們太無能了,后一段話又把敵人說得一錢不值。從這兩點就可以看出湘農同志思想方法的片面了。 ……未完,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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