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臺人”——青燈黃卷,皓首窮經(jīng),每周一、三、五堅持分享人事檔案知識。 問 認定出生時間需要的原始戶籍材料,該去哪里找? 在分析去哪里找原始戶籍材料之前,先弄清楚為什么要這個材料,補充其他材料不行嗎?或者不補充材料不行嗎? 一、為什么我們需要補充原始戶籍材料? 首先要確認,出生時間不一致的情形,并非所有情況都需要提供原始戶籍材料。只有對涂改、虛填(填大或填小)等涉嫌造假且難以認定的,才需要調閱原始戶籍檔案。 敲重點:涉嫌造假&難以認定 而對干部出生日期造假進行糾正和重新認定的基本原則是兩條:(一)公平公正;(二)最先最早。 同時以上兩條原則也是認定的核心流程,只有先確認公平公正(不存在重復獲利),然后才能根據(jù)最先最早來認定出生時間。 兩條原則都是和原始戶籍材料相掛鉤的,第一,只有找到原始戶籍材料,才知道干部的真正出生時間是什么時候,然后通過比對判斷現(xiàn)在填寫的出生時間是否有獲利的情形。第二,原始戶籍材料大部分情況下,都會比干部人事檔案的最早形成材料要早,可以根據(jù)“最先最早”輔助認定出生時間。 二、為什么是原始戶籍材料? 認定出生時間,為什么一定要原始戶籍材料,其他材料不行嗎?后期的戶籍材料不行嗎? 肯定不行,要求提供原始戶籍材料,目的是找到最真實的出生登記情況: 1.早期的戶籍登記,多是上小學之前形成,登記的出生日期相對真實,存在功利的雜質可能性較小。而后期形成的戶籍,可能已經(jīng)存在為了某些利益的可能。 2.戶籍材料由公安部門形成,相對其他材料,權威性要強得多,比起其他材料要嚴肅。 可見,為什么不提出要求其他材料或者后期形成的戶籍材料,因為可能存在失真的可能,影響判斷。 三、能否不補充原始戶籍材料? 不可以! 組工通訊2015年第10期提出:對涂改、虛填(填大或填小)等涉嫌造假且難以認定的,組織人事部門須派專人到公安部門調閱原始戶籍檔案。 按照現(xiàn)有檔案材料,是難以認定出生時間的,必須調閱原始戶籍材料,才能輔助判斷,最終做出準確的認定,否則組織沒法確認是否有獲利的情形。 四、能否補充其他材料? 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的。只有找到原始戶籍材料,且戶籍材料形成時間晚于干部人事檔案的,才可以借助其他早期材料、如出生證明、族譜、父母獨生子女證、近親屬檔案等材料輔助核查。 所以,其實補充原始戶籍材料(或者借助其他材料輔助判斷),最底層的意思就是,通過提供的材料來判斷干部的真實出生時間。 五、原始戶籍材料去哪里找? 要找原始戶籍材料,當然是哪里形成就在哪里找。原始戶籍材料形成單位,都是干部所在地的派出所,所以可以去原始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查找復印件。 當然,還有第二個地方可以協(xié)助查找,就是當?shù)氐臋n案館,派出所登記的戶籍材料達到一定量或者年限足夠長后,會批量移送到當?shù)氐臋n案館,作為永久材料保管。 六、其他材料去哪里找? 除了原始戶籍材料外,其他有用的輔助材料還有哪些?應該去哪里找? (一)人口普查材料 基本上,統(tǒng)計部門每過10年左右,都會進行一次人口普查,人口普查會詳細記錄干部的出生時間。如干部1980年出生,那1982年的人口普查,登記的出生時間就比較準了,又如1988年出生的干部,在1990年時候也進行人口普查,所以相對還是比較準確的。 那去哪里找呢?可以到當?shù)卣蛘呓y(tǒng)計部門找,另外原始戶籍所在地的檔案館也有可能保管。 (二)出生證明、出生證 這個就不用解釋了,可以直接到出生的醫(yī)院去找原始記錄。 (三)父母獨生子女證、近親屬檔案 不管是父母獨生女證還是近親屬檔案,都是通過他人的檔案來輔助判斷,畢竟他人的檔案對本人以外的干部的填寫,還是比較相對客觀的。 如父母的獨生子女證,形成時間早,而且比較真實,同樣的近親屬記載也不涉及利益沖突問題,還是比較真實的。 父母獨生子女證或者近親屬檔案都是他人檔案,需要到他人單位進行查找和復印材料。 當然,以上都找不到,還可以通過族譜、小學花名冊等早期材料輔助判斷。畢竟不管哪個材料,都是為了判斷干部的真實年齡,以及是否存在獲利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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