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對“文化”進行了定義,據說這是世界上最短的關于“文化”的定義。 他說,文化是一種變成了習慣的生活方式和精神價值,它的最后成果是集體人格。 那么,什么是生活方式?什么是精神價值?什么又叫做集體人格呢?請聽我一一道來。 余秋雨對文化的這個定義,其實是把文化從抽象拉到了具體,拆解成了“生活方式”“精神價值”“集體人格”三個層層遞進的維度。我們來逐個理解: 生活方式:文化的“日常模樣” 這里的“生活方式”不是單指某個人的習慣,而是一個群體在長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習以為常的行為模式,是文化最外顯的部分。比如:中國人過年要貼春聯、吃餃子,這是飲食和節慶的生活方式;老北京人見面問“吃了嗎”這是社交的生活方式;江南水鄉的居民依水而居,用船代步,這是與環境適配的生活方式。 這些行為不是刻意規定的,而是一代代人“活”出來的習慣——就像每天吃飯用筷子還是刀叉,看似是小事,卻藏著一個群體的文化底色。 精神價值:文化的“內在骨架” 如果說生活方式是“怎么做”,那么精神價值就是“”為什么這么做”,是支撐這些生活方式的信念、觀念和價值判斷,是文化的核心動力。 ![]() 比如:中國人過年“團圓”的習慣,背后是“家”的精神價值——重視親情、強調家族聯結;古人“守孝”的傳統,背后是“孝”的精神價值——把對長輩的敬重視作道德根本;咱們常說的“禮尚往來”,背后是“和”的精神價值——通過互動維系人際和諧。這些精神價值看不見摸不著,但會悄悄“指揮”人們的選擇:為什么有些事大家默認“該做”,有些事默認“不該做”?根源就是共同的精神價值。 集體人格:文化的“最終模樣” 當一種生活方式成了群體的習慣,支撐它的精神價值深植人心后,最終會沉淀成一個群體共有的人格特征——這就是“集體人格”,是文化最凝練的體現。 比如:提到“中國人的集體人格”,可能會想到“務實”——不空談,重視實際結果(這和“過日子”的生活方式、“實用”的精神價值相關);想到“重情義”——對家人、朋友的責任感(這和“倫理優先”的精神價值相關)。 余秋雨說這是“最后的成果”,意思是:文化不是書本上的道理,也不是孤立的習俗,最終會“刻”在一群人的性格里——你能從一個群體的普遍行為、思維里看到他們文化的影子,這就是集體人格。 簡單說,這三個詞的關系是:文化先通過“生活方式”讓人“習慣這么活”,再通過“精神價值”讓人“認同這么活”,最后沉淀成“集體人格”,讓人“天生就這么活”——從行為到信念,再到人格,一層比一層深,也讓“文化”從抽象概念變成了可感的生活本身。 關于什么是“文化”,你懂了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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