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的七十列傳,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就是寫先秦諸子的幾篇,很明顯是就著當時能看到的各家子書來寫的,所以《左傳》雖有不少諸子故事,《史記》列傳卻很少引用,徐建委教授稱之為“因書立傳”。這一現象,結合司馬遷父子先后擔任太史令的事實,引發我們的一點推測,就是不光是先秦諸子的那幾篇傳,也許七十列傳的大部分,都是“因書立傳”,只是這其中的“書”,不一定都是后世理解的比較狹隘的已成一部書的“書”,而是更廣泛意義上的用文字書寫的個人或特定群體的文獻,包括之前的家族譜錄、個人傳記、官員檔案等等。 太史令的職責,是主管天文歷法。但西漢前期的文獻收藏現實,是“天下遺文古事靡不畢集太史公”,所以擔任過西漢前期太史令的周史后代司馬談,一定有文獻分類整理的經驗。司馬遷承乃父司馬談的遺愿,“紬史記石室金匱之書”,雖然最后的成果是撰寫了一部劃時代的巨著,但在具體工作過程中,對于職掌文獻的分類整理意識,一定也會滲透其中。因此,值得討論的問題是:是否有一種可能,將各類有關個人和群體的歷史文獻和現實檔案,都能較好地安放在合適位置的分類法,在那個時代,就是《史記》的五體,尤其是其中直接涉及人的史料的三體:本紀、世家、列傳。表是《史記》的骨架,可能是司馬遷最先編寫成的。而書,從目前留存的實況看,那是太史公最具雄心的創制——書寫人類活動的制度史。 司馬遷應該是看到了秦火和楚漢相爭等一系列大的嚴酷的戰爭對于文獻尤其是個人文獻的系統性摧毀,才把《史記》130篇里超過一半的篇幅,都給了以寫個人和群體為主的列傳。具體而言,每一篇列傳涉及的內容,背后都有一個、一組或一群的相應文獻在支撐著它們。司馬遷是用這個方法,使得經過秦火之后非常難得的中國的各類名人史料,得以有一個富于邏輯和歷史時間序列的安排。此外,雖然七十列傳的數字決不是隨意選擇的結果,而應該與秦漢時代多以“七十”表示“極限的多”有關,但同時也不能否認存在如下的情形,即司馬遷當時能看到的歷史文獻中,關于個人和特定群體的文本,可能是最多的。 太初元年(前104)頒布《太初歷》之前,精通天文學的太史令司馬遷曾一度被邊緣化。那段時間他應該沒有閑著,兼管圖書檔案,令他把本職工作跟私家著述逐步結合到了一起。分分合合之際,客觀上為中國未來的文獻學做了雖極為初步卻十分重要的開拓工作。可以說,西漢后期的蘭臺秘府收藏格局,其實是司馬談司馬遷父子打下基礎的;劉向劉歆父子的古典目錄學名著《別錄》《七略》,追溯上去,恐怕不能說毫無太史公的功勞。 也正是在這樣的意義上,我們可以說,《史記》最初恐怕并不是一部獨立的著作。《史記》130篇文字與其背后所支撐的文獻組群,兩者的結合和有序的排次,才是當年的太史公最值得驕傲的名山事業。 那么,《史記》是何時成為一部獨立的著作的呢? 這就要提到人所共知的李陵事件。一方面,司馬遷因此下獄受腐刑后,“含糞土之中而不辭”,背負屈辱依然要從事的,應該主要不再是論次金匱石室之書那么表面事務性工作了,追求不朽的名山事業,那樣堅毅的目標,此時被一種巨大的激情推到了最前臺。另一方面,李陵事件后司馬遷被提拔為中書令,職責范圍的變化,客觀上也使他可以對個人著述有一種更為純粹的期待。 從這樣的角度去看,《史記·太史公自序》里的那句“藏之名山,副在京師”,就有了特別的意味。“副在京師”的“副”,表面上是跟“藏之名山”的正本相對的副本,但同時也隱含著另一個層次上的“副”:那個副本,是跟京師太史令職守的檔案圖書密切關聯著的,客觀上可以為經過排比的文獻組群作提要式的指引。所以反過來,脫離了京師文獻指引功能,具有獨立意識的“藏之名山”的正本,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獨立之作。 令人十分惋惜的是,那個“藏之名山”之本,具體的繼承者,是聞名后世的司馬遷外孫楊惲。一如其外祖的聰慧、耿直,楊惲最后也沒有逃脫帝制皇權的魔掌。雖然《史記》在楊惲生前已經“宣布”,基本的架構和大部分內容都流傳至今,但隨著楊惲的被腰斬,藏之名山的那部《史記》里保留的一些重要篇章(比如《今上本紀》原稿),以及司馬遷晚年可能對《史記》所作的增飾,已永遠地消失在了漫漫歷史長夜里。 本文刊于2025年8月13日文匯報11版讀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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