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在讀Michael A. Singer 的一本書叫做《The Untethered Soul》,中文翻譯版本叫《清醒地活》。
里面有一段講 “無條件的幸福”:
——不管好事壞事發(fā)生,你都承諾自己要幸福。
讀到這里我第一反應(yīng)是:怎么可能?我們明明就是容易被外部環(huán)境牽動的人啊。
可繼續(xù)想下去,我突然發(fā)現(xiàn)一個很反直覺的事實:
有時候,我明明有機會走向幸福,但我選擇留在不幸福里。
為什么?
因為待在痛苦里太容易了。
因為只要我痛苦,就可以理直氣壯地把責(zé)任推給別人:
- 「是沒邊界感的同事,讓我下班后也不得安寧」
- 「是愛打聽的親戚,讓我在聚會里被冒犯」
- 「是老板反復(fù)無常的要求,讓我工作量翻倍」
指責(zé)別人,比凝視自己,要輕松得多。
如果承認自己有能力改變,就意味著我要行動、要承擔(dān)責(zé)任。
但躲在痛苦里,我反而能獲得最“正當(dāng)”的理由:
“看吧,我已經(jīng)這么慘了,全是因為別人。”
這一刻,我才意識到,原來我主動推開了“無條件幸福”。
不是幸福不來,而是我沒給它進來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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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關(guān)系。
這種認識也許讓人驚訝,甚至?xí)屛覀冐?zé)備自己。
但別急著否定,先看見,才能改變。
從承認開始,才有可能一步步走向無條件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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