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0日國家醫保局編制印發《物理治療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2025版),這是當前TMS操作技術規范的圣經。 經顱磁刺激(TMS)可以歸為第14項磁療費:通過磁場作用于局部組織進行治療。所定價格涵蓋體位擺放、設備準備、放置磁極、設定參數、治療、觀察記錄、處理用物等步驟所需的人力資源 、設備成本與基本物質資源消耗。計價單位:次。計價說明:“次”指20分鐘,不足20分鐘按照1次計費;全身磁療按照3次費用計價。 1、經顱磁刺激在國家醫保局發布的《物理醫療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屬于哪一項? 根據 國家醫保局 最新發布的 《物理治療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2025年8月印發),經顱磁刺激(TMS) 被明確歸類為: “物理因子治療”類別下的“磁場治療”項目。 這意味著,今后各地在規范經顱磁刺激收費時,需按照該指南要求,統一項目名稱、內涵、計價方式,并實行“技耗分離”原則,即將設備折舊成本與醫生技術勞務分開核算,確保收費透明、規范,為納入醫保支付奠定基礎。 如某地區擬新增或調整TMS收費項目,必須嚴格遵循該分類標準。 2、TMS收費項目需要哪些規范? 根據國家醫保局最新發布的《物理治療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TMS(經顱磁刺激)收費項目需要滿足以下規范要求: (1) 項目分類與命名 - 統一歸類:必須明確為“物理因子治療”下的“磁場治療”類別。 - 統一名稱:項目名稱、內涵、計價單位等要素必須與指南保持一致,禁止各地自行命名或打包收費。 (2)項目內涵明確 需清晰界定以下內容: - 治療部位:如左側DLPFC、右側DLPFC等。 - 操作時間:每次治療時長(如20分鐘)。 - 人員資質:操作者需具備相應執業資質(如精神科執業醫師或康復治療師)。 - 治療前評估:包括適應證確認、禁忌證篩查、治療前量表評估(如HAMD、YMRS等)。 (3) 計價方式規范 - 技耗分離:設備折舊(物耗)與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分開計價。 - 例如: - 設備折舊費(如每次治療設備使用費) - 技術勞務費(如醫生操作、定位、評估費用) - 計價單位:統一為“次”,禁止按時間、按部位等不規范計價。 (4)循證依據與醫保準入 - 臨床有效性證據:需提供治療特定疾病(如抑郁癥、精神分裂癥、強迫癥)的循證醫學證據(如指南、共識、RCT研究)。 - 醫保支付基礎:只有規范后的項目,未來才有可能被納入醫保報銷范圍。 (5) 其他要求 - 排除內容:明確列出項目除外內容(如藥物、其他治療項目)。 - 價格制定流程:由省級醫保局制定全省統一價格基準,各地市醫保局在基準價上下浮動確定具體價格。 表1.經顱磁刺激(TMS)收費項目需要滿足規范要求(小結) ![]() 以上規范確保了TMS治療收費的全國統一、透明、合理,防止亂收費、過度醫療,并為醫保支付提供了明確依據。 3、TMS治療需要哪些資質的人員操作? 根據最新發布的行業共識與團體標準,實施經顱磁刺激(TMS)治療的人員須同時滿足“執業資格”和“崗位培訓”雙重門檻: (1) 必備執業資格 · 執業醫師:須為精神科、神經內科、康復醫學科或疼痛科等“相關學科”的注冊執業醫師。 · 治療師/醫技人員:須具備康復醫學治療技術、臨床醫學技術或護理學等相應執業(或職業資格)證書。 (2) 專項培訓與考核 · 所有操作人員(含醫師)在獨立上崗前,必須在已獲TMS培訓資質的醫療機構完成≥1個月的理論與實操培訓,并通過結業考核。 · 培訓內容至少包括:TMS原理、運動閾值(RMT/AMT)測定、靶點定位方法、刺激參數設定、常見不良反應識別與急救處置。 (3) 分級操作權限 · 治療決策:由上述受過培訓的“執業醫師”負責制定個體化方案、簽署知情同意、評估療效及處理突發不良事件。 · 設備操作:治療師或醫技人員可在執業醫師實時督導下執行日常刺激操作;無醫師現場督導時不得獨立進行治療。 (4)繼續教育與復訓 · 建議每1–2年參加一次TMS繼續教育培訓或認證復訓,確保技術更新與安全要求同步。 簡言之:“有執業資格 + 完成官方認可的TMS專項培訓 + 醫師最終負責”是目前TMS治療人員資質的三條硬杠。 4、技耗分離原則具體怎么操作? 技耗分離(技術勞務與物耗分開定價)在國家醫保局及浙江、江西等試點省份已經落地,具體到TMS(經顱磁刺激)治療,可按“四步操作法”實施: (1)先把成本拆開 · 技術勞務成本:含醫師診斷、靶點定位、參數設定、療效評估、應急處理等人力消耗。 · 物耗成本:一次性定位帽、導電凝膠、線圈損耗折舊、設備維修基金等。 (2)分別建編碼、建條目 · 在省級收費目錄中同時出現兩個條目: – “經顱磁刺激治療—技術勞務” – “經顱磁刺激治療—磁場線圈及耗材” · 兩個條目各自有獨立項目編碼、計價單位(均按“次”)、限價或市場調節價標識。 (3) 分別定價、分別開票 · 技術勞務價:由省級醫保局依據人力耗時、技術難度統一測算并公布基準價,各地市可±10%浮動。 · 物耗價:線圈等納入耗材目錄,實行“零差率”銷售,即醫院按集采中標價或掛網價賣給患者,不得加成;設備折舊費可按小時折舊法折算到“次”收費。 · 患者結算單上能清楚看到兩欄費用,避免“打包糊涂賬”。 (4) 醫保支付與年度清算 · 醫保先按“技術勞務價”×報銷比例結算; · 耗材部分如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則按耗材目錄規定比例結算; · 年底醫保清算時,對耗材費用實行“量價掛鉤”,如集采降價帶來的差額直接讓利患者和基金,醫院不得截留。 這樣就把“醫生技術價值”和“設備/耗材成本”徹底分開,既防止“以耗養醫”,又保證醫生技術勞動得到合理補償。 5、TMS 納入醫保支付有哪些好處? TMS(經顱磁刺激)一旦納入醫保支付體系,將帶來“患者-醫院-行業-醫保基金”四方共贏的局面,具體好處可概括為以下五點: (1) 患者經濟負擔直線下降 · 以抑郁癥常規方案(4-6 周、20-30 次)為例,自費約 3 000-9 000 元;若醫保報銷 60%-80%,個人僅承擔 600-3 600 元。 · 門診也可按比例報銷后,患者無需為了“蹭”住院報銷而延長住院日,總體醫療支出進一步降低。 (2)治療可及性、依從性雙提升 · 價格門檻降低后,更多輕-中度患者愿意早期干預,減少“拖到住院”帶來的社會功能損失。 · 基層醫院同步具備醫保結算資質后,患者就近即可完成療程,交通與時間成本同步下降。 (3) 醫院收入結構調整,技術勞務價值凸顯 · 技耗分離定價下,醫保先結算“技術費”,醫院不再依賴耗材加成,直接提高醫務人員陽光收入。 · 隨著病例量上升,TMS 設備使用率提高,折舊成本被攤薄,科室運營效率提升。 (4) 行業規范化與技術創新加速 · 醫保準入以三類證、循證指南為前提,將倒逼低質量設備、超適應證使用出清,市場集中度提升。 · 官方支付背書會吸引更多科研投入和國產設備升級,形成“醫保–產業–科研”正向循環。 (5) 醫保基金長期“省錢” · TMS 早期干預可減少難治性抑郁、帕金森等慢病的急性發作與住院頻次,基金支出曲線后移。 · 療效掛鉤支付(如卒中后運動功能提升≥15%才全額結算)確保“無效治療”不占基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一句話總結:TMS 納入醫保后,“患者花錢少、醫院掙技術錢、產業快升級、基金更可持續”。 6、醫保支付對醫院收入有何影響? 醫保支付改革(DRG/DIP、APG、技耗分離、集采降價等)對醫院收入的影響是結構性、長期性的,可歸納為“三降三升”,并因醫院等級、管理能力不同而出現分化。 (1)收入增幅“天花板”明顯 · 試點地區醫院年均收入增速由改革前的約10%降至3%左右。 · 總額預算+病種/分值預付制下,“多做項目多收入”模式失效,醫院只能在既定預算內“搶蛋糕”,超支自付、結余留用。 (2) 收入結構“三降三升” · 降:藥品、耗材、檢查化驗收入占比快速下滑——試點醫院藥品收入占比下降2%-15%,檢查化驗收入下降1.6個百分點。 · 升:體現技術勞務價值的手術、治療、護理等醫療服務性收入占比提高7-10個百分點。 結果:醫院收入“含金量”提高,但對成本控制和臨床路徑管理的要求同步提高。 (3)現金流與收益波動加大 · DRG/DIP預付制下,醫保結算周期縮短,但結算率隨監管強度波動;違規即拒付,現金流不確定性增加。 · 醫院毛利率受壓:某精神專科連鎖醫院在醫保付費改革后,住院每床日開支下降10.7%,毛利率由33.2%降至22.3%。 (4) 不同等級醫院出現“馬太效應” · 大型三甲:收治疑難重癥、CMI值高,可在DRG權重/分值上獲得溢價,技術勞務收入增加,結余概率大。 · 基層及專科薄弱醫院:病種結構單一、成本控制差,易出現“超支分擔”,部分醫院已出現虧損甚至倒閉。 (5)倒逼醫院轉型: · 精細化運營:必須優化病案首頁、規范診療路徑、壓縮平均住院日(試點地區平均住院日下降6%左右)。 · 績效改革:由“收入提成”轉向“成本結余+質量獎勵”,醫生收入與CMI、質量安全掛鉤。 · 技術升級:為獲取更高權重,主動開展新技術、新項目(如四級手術、TMS等),提高醫療附加值。 一句話總結,醫保支付改革使醫院收入從“規模驅動”轉向“效率驅動”:規模擴張時代結束,技術質量與成本控制能力成為決定醫院盈虧的新核心。 7、醫保支付對精神專科醫院收入有何影響? 醫保支付改革對精神專科醫院的收入影響,呈現出“總量趨穩、結構劇變、盈虧分化”三大特征,可用“三降三升兩分化”來概括: (1)三降:傳統收入支柱被壓縮 ①每床日收入下降:以康寧醫院為例,2019 年醫保付費方式改革后,自有醫院住院平均每床日開支減少 10.7%,直接導致住院毛利率由 33.2% 降至 22.3%。 ②藥品耗材收入占比下降:隨著集采降價和 DRG/DIP 預付,精神類藥品、一次性耗材的加成空間被壓縮,藥品收入占比普遍下降 5–10 個百分點。 ③檢查化驗收入下降:精神專科的檢查項目相對單一,改革后“多做檢查多創收”失效,化驗收入增速趨近于零甚至出現負增長。 (2)三升:新收入支點快速抬升 ① 技術勞務收入上升:北大六院等頭部醫院通過提高心理治療、物理治療(TMS、MECT)、護理等技術勞務價格,使醫療服務性收入占比提高 7–10 個百分點。 ② 日間/門診收入上升:醫保門診特殊病種(抑郁、焦慮、雙相)報銷比例提高到 50–75%,患者更愿意在門診完成治療,門診量年均增長 15–20%,帶動門診收入占比首次突破 35%。 ③非醫保收入上升:高端心理干預、睡眠管理、數字療法等自費項目成為新的盈利點,部分三級精神專科醫院自費收入已占 12–15%。 (3)兩分化:醫院等級與區域差異顯著 ① 醫院等級分化 · 龍頭公立(北大六院、上海精衛)——CMI 值高、疑難重癥多,DRG 權重溢價明顯,結余率保持在 8–12%。 · 民營連鎖(康寧醫院)——醫保收入占比高達 69%,但單院體量小、CMI 值低,部分成長期醫院出現虧損。 ② 區域政策分化 · 長三角、京津冀——醫保局對精神專科實行“總額預算+病種分值”傾斜,預算額度年增長 5–8%,醫院仍有盈余空間。 · 中西部——醫保基金緊張,分值單價連年下調,部分縣級精神專科醫院已出現收不抵支。 結論:精神專科醫院要想在醫保支付改革中保持收入增長,必須從“床位擴張”轉向“技術勞務升級+日間化+自費服務”的三輪驅動模式,并通過精細化成本管控和差異化服務對沖傳統收入下降帶來的沖擊。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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