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和適用范圍 出廠檢驗是食品生產中的最后一道工序,是食品生產者能夠控制的最后一道關卡。食品生產者如果不能嚴格把關,就有可能使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流入市場。出廠后出現問題,食品生產企業即使召回食品,也會對其聲譽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查驗出廠食品,更是對消費者的身體健康負責。企業作為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有責任、有義務對自己生產的食品檢驗,確保出廠食品合格、安全。 適用于對最終產品的檢驗。 2 職責 2.1.品控部負責最終產品的檢驗。 2.2.相關部門負責協助質量檢驗員進行最終產品的檢驗。 3 工作程序 3.1.最終產品的檢驗是全面考核產品質量是否滿足客戶的重要手段。必須嚴格按產品標準、檢驗要求進行檢驗。 3.2.檢驗員對最終產品進行檢驗,并做好檢驗記錄。 3.3.與最終產品相關的檢驗未完成或未通過時,不能進行產品的最終檢驗。 3.4.如有合同要求時,應與用戶和第三方一起對產品進行檢驗。檢驗過程中發現的質量總是必須得到解決后才能發貨。 3.5.當某些檢驗和試驗項目本公司不能進行時,由質檢部委托有資格的單位進行檢驗。 3.6.最終檢驗項目完成后,由品控部檢驗技術人員或質量檢驗員判定最終產品是否合格,如產品判定為合格,填寫“產品放行單”等出庫手續。如判定為不合格,按《不合格控制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3.7.每一次檢驗,質量檢驗員都應做好檢驗和試驗記錄,記錄應及時、完整、清晰,并能準確地反映出最終產品實際質量狀況。 3.8.質量檢驗員應得到質量負責人的授權,并在授權的檢驗范圍內實施質量檢驗工作。 二 出廠檢驗記錄 出廠檢驗記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檢驗員、檢驗人等。 出廠檢驗記錄制度 陜西正和乳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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