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案件審理的提前介入?提前介入必須符合哪些條件?
提前介入,是指案件審理部門在正式受理本級紀檢監察機關檢查部門調查的案件之前,于案件檢查階段對案件的事實、證據進行初步審核的一個工作程序。提前介入是案件審理部門在特殊情況下采取的工作方法,并不是審理每一個案件的必經程序。提前介入,須符合以下條件:
(1)需要盡快處理的大案要案或疑難案件;
(2)案件檢查部門對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已基本結束,有關案件材料基本形成;
(3)提前介入需經紀檢監察機關負責人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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