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愛好者解析菲律賓人質解救事件誤區!默認分類 2010-08-24 20:18:15 閱讀4177 評論20 字號:大中小 訂閱 一、馬尼拉談判誤區:
1.談判人員沒有穩住劫匪,在沒有更好的強攻機會前,擅自開槍激怒劫匪。
2.在開闊地勢,組織強攻,現場警戒組織混亂,容易造成誤傷,所以在現場組織強攻也是一個失誤!
3.現場各個組的協調一定很混亂,警員開槍時沒有得到統一下達的命令!
4.現場開槍時沒有等到適合的時機一擊即中,一勝而全勝,所以馬尼拉很失敗!
5.強攻后要迅速整理現場,而槍擊后救護組半天沒有行動!只有個把警察慢慢從車里出來,要抓緊時間搶救,不論是劫匪還是人質,可以順藤摸瓜!
6.強攻選擇區域不當,公交車位置狹窄,要先脫離不宜解救的環境,最重要是要讓人質先下車,而且劫匪轉移的過程一定很倉皇,在選擇新的位置時絕對會有漏洞,這樣對于狙擊和強攻都非常有好處,容易解救人質。
看了報道我非常憤怒,感到憋屈,要是香港警察去解救人質,絕對不會有這樣的結果!
二、解救原則
原則,人質性命放在第一位,立足談判,如果談判能解決問題最好。談判組,狙擊組,強攻組,救援組,現場戒嚴組密切配。
談判和強攻相結合時要選擇好時機,如交換人質時,可以混進人質或者在談判取得成果時,強攻人員裝扮成談判人員,
進駐,選擇強攻時,應該選擇多個事宜觀察的位置設置狙擊點。強攻時,選擇適合位置,在強攻組進入強攻發起位置后,要喝狙擊組密切配合,可以以狙擊槍聲為號令,在敵人驚慌失措的情況下快速突入。不給劫匪殺害人質的時間和空間,在公交車里組織強攻是極其失誤的。
談判人員一定要穩住劫匪,在沒有更好的強攻機會前,不宜擅自開槍激怒劫匪,待更換地點后,再伺機行動,等到更換
地點后,狙擊手開槍時可以多點布控,各個狙擊手互相聯系,事宜多點擊斃時可以自行擊斃,但擊斃前,觀察組要及時向強攻
組匯報劫匪的境況,強攻組在得知情況后,可以和狙擊組同時展開。
在劫匪啟動汽車后,警方完全可以跟進,等到新的地點后在組織圍捕,人都是需要吃喝的,耗也耗得起。
引誘劫匪到適合強攻的地點,因為劫匪還需要食物,飲用水,他的目標不是殺害人質,可以在陸續滿足條件的情況下釋放人質,等到人質釋放差不多,或者地點轉移到樓房,或者居民區等等就更好組織強攻了,會減少誤傷。
![]() 8月24日,菲律賓駐港總領事館,抗議的香港市民展示照片抗議。
沉痛哀悼逝去的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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