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試點。
國土部2008年6月頒布了《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增減掛鉤辦法),2008、2009年國土部又分別批準了19省加入增減掛鉤試點。 按照國土部文件,“增減掛鉤”是指,“將擬整理復墾為耕地的農村建設用地地塊(即拆舊地塊)和擬用于城鎮建設的地塊(即建新地塊)等面積共同組成建新拆舊項目區,在保證項目區內各類土地面積平衡的基礎上,最終實現增加耕地有效面積……節約集約利用建設用地,城鄉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標。” 也就是,將農村建設用地與城鎮建設用地直接掛鉤,若農村整理復墾建設用地增加了耕地,城鎮可對應增加相應面積建設用地。 該政策得到地方政府盛情歡迎,各個省市、各級政府均成立了以主要領導牽頭的土地整理小組。對應的地方政策、措施也紛紛出臺,目的明確:讓農民上樓,節約出的宅基地復墾,換取城市建設用地指標。 去年,河北提出在全省開展農村“新民居”工程。據介紹,“新民居”與山東“村改社”一樣,都是在增減掛鉤框架內,增加建設用地指標。 據河北省國土資源廳透露,到2012年,保守估算,新民居工程將為該省增加建設用地50多萬畝。 土地財政的“稻草” 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之前,嘗到土地財政甜頭的地方政府,都在辛苦“尋找”土地中。 近年來,我國耕地保護與經濟發展用地的矛盾發展到很尖銳的程度。如何“找地”,也成為各地國土部門的首要任務。 以河北省為例,2009年需要新增用地約為21萬畝,但國家指標17萬畝。如何填補4萬畝的缺口,成為河北投資項目落地的難題。 “增減掛鉤”一經出臺,立即成為各地破解土地瓶頸的“金鑰匙”。 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必須獲得國土部批準,得到相應周轉指標后,才能開展。指標是“借”,3年內要以復墾的耕地“歸還”。 根據媒體報道,去年3月,河北、遼寧等13個省份新獲國土部“增減掛鉤周轉指標”15.275萬畝,當年國土部還有第二、第三批指標下達。 河北申請到1.2萬畝指標,成為解決土地缺口的一個有效途徑。 山東肥城市國土資源局局長翟廣西說,肥城每年用地需求3000至4000畝,每年的用地指標僅400至500畝。他說:“如果不是增減掛鉤試點,我這個國土資源系統的‘生產隊長’真就為難了。” 山東諸城市土地儲備中心主任安文豐稱,將農民全部集中居住后,保守估計,諸城將騰出8萬畝舊宅基地。通過土地級差,政府每年土地收益有兩三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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