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完全可以鄙視下面的分析,罵我以凡人之心度圣人之腹。但我始終認為,這世上從來沒有圣人,只有值得尊敬的人和不值得尊敬的人。
孟子有信念,有立場,有悲憫之心,有獨立人格,是值得尊敬的人。同時,也是跟你我一樣的凡人。凡人的一生,必有自相矛盾處,我們看《孟子》,就常常能看見自相矛盾,我覺得這才是正常的人生記錄。
任何一個理性的、獨立的、有腦子的現代人,都沒必要學朱熹:讀書之前,先把研究對象變成偶像,然后時時處處替他圓謊。那種做法,不是做學問,是做禮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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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孟子是子思的徒弟,子思是孔鯉的兒子,孔鯉的爸爸,就是大名鼎鼎的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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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述說法符合歷史事實,那么很顯然,孟子應該喊孔子一聲“太師父”,就像金庸武俠《倚天屠龍記》中張無忌喊張三豐那樣。
孔子的輩份比孟子高,道統上的地位也在孟子之上——孔子是至圣,孟子只是亞圣。不過要是倆人斗富,我猜孔子斗不過孟子。
孟子做官,年薪驚人
孔子最飛黃騰達的時候,是在魯國做大司寇,年薪折成糧食,是6萬斗小米(《史記·孔子世家》:“孔子居魯,奉粟六萬。索隱曰:當是六萬斗。正義曰:六萬小斗,當今二千石也。”)。春秋時,一斗在2000毫升上下,能裝小米1.5公斤,6萬斗小米,足有9萬公斤,也就是90噸。當然,魯國國君給孔子發工資,未必全部發成小米,也可能發布匹,也可能發錢幣,也可能發大米、小麥、大豆、小豆等等其他糧食,只不過當時薪水一般都是拿小米當標準,不管發什么,最后都是折成小米,登記入賬。
孟子最飛黃騰達的時候,是在齊國做卿,年薪折成糧食,是10萬鍾小米(參見《孟子·公孫丑下》。)。老話常講,書中自有千鍾粟,形容讀書有大利益,孟子年薪10萬鍾,比“千鍾粟”還要多得多。
“鍾”這個單位,春秋戰國時期被絕大多數諸侯國通用,不過在不同階段、不同國家,它的具體大小不太一樣。像孟子活著的時候,在齊國,“鍾”非常大,一鍾是1000升,當時齊國一升有206毫升,所以一鍾有206000毫升(參見丘光明《中國歷代度量衡考》,科學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139頁。需要說明的是,在孟子之前,齊國容量實行四進位與六進位,一鍾是640升而不是1000升。孟子時期,容量發生變革,十進位漸漸普及,一鍾已多達1000升,相當于10石。)。按照小米的一般容重,1000毫升小米重有0.75公斤,那么一鍾小米至少有150公斤,10萬鍾即1500萬公斤,也就是15000噸。
前面說過,孔子在魯國做大司寇,年薪相當于90噸小米;而孟子在齊國做卿,年薪相當于15000噸小米。由此可見,孟子的年薪是孔子的一百多倍。或者換句話說,一個孟子掙的錢,能頂一百多個孔子。
有的朋友可能會對上述數據表示懷疑:一年一萬多噸小米,這也太嚇人了吧?是有點兒嚇人,不過,它是事實。您要不信,去問孟子或者孟子的徒弟,因為年薪10萬鍾這樣的話,是孟子或者孟子學生在《孟子》一書中說的。
從常理推想,也許10萬鍾只是用來形容孟子在齊國很受重用,并非真實的薪水記錄,就像我們說一個人“腰纏萬貫”,只是用來形容他很有錢,而不是腰里真的纏了一萬貫銅錢一樣。
可問題在于,在戰國時期,一些諸侯國的國君出手確實很大方,一見文官建言,武將立功,動輒“賜田百萬畝”(參見《戰國策·魏策一》。)、“封邑兩千家”(參見《墨子·號令》。)、“給地十二縣”(參見《史記·春申君列傳》。)。百萬畝的農田、幾千家的采邑、十幾個縣的土地都能拿來封賞,一萬多噸小米算什么!更何況孟子為官的齊國“粟如丘山”(參見《史記·蘇秦列傳》。),根本不差那點兒小米。
我的淺薄看法是:孟子在齊國做卿,號稱10萬鍾年薪,那是真的10萬鍾,決非吹牛,毫不摻假。既然10萬鍾不是吹牛,那么我們根據有關資料嚴格推算出來的一萬多噸小米也應該可信。
孟子教書,年薪也驚人
拿著10萬鍾的年薪,孟子在齊國做卿做了兩三年。這兩三年當中,他一直想找機會推行自己信奉的那一套政治主張,譬如減稅、愛民、恢復古禮。但是,齊國國君似乎只看重孟子的名氣,不采納孟子的建議。孟子很郁悶,向齊王辭職。
齊王拿到孟子的辭職申請,沒批準,他覺得,孟子的主張有能用的,也有不能用的。
哪些不能用呢?搞仁政那一套。那個時代諸侯紛爭,一個國家能否存活以及發展壯大,最關鍵的是國庫是否充足、軍力是否強盛,沒錢沒兵,光搞仁政,不出倆月,這國家就讓人滅了,所以仁政雖好,失之過迂。看看后來各國的結局就知道,凡是把仁政放在嘴上的諸侯,統統完蛋,反倒是嚴刑重法、窮兵黷武的秦國一統了天下。
當然孟子的主張也有能用的,同時也是讓所有當頭頭的人聽了都喜歡的,那就是重視等級:百姓得尊敬領導,臣子得尊敬君主,下級得服從上級(《孟子·盡心上》:“人莫大焉無親戚君臣上下。”《孟子·滕文公下》:“楊朱、墨子,無父無君,禽獸也。”)。這種極力維護等級秩序的政治主張,其實也是后來孟子被歷代帝王供奉的關鍵原因。
跟所有頭頭一樣,齊王對仁政沒多大興趣,但是非常喜歡等級秩序,他想了想,認為孟子不再做卿是對的,讓他卷鋪蓋回家卻有點兒可惜,不如給他個教學的職位,讓他幫著自己給下屬洗腦。
考慮成熟以后,齊王向某個大臣透露了自己的想法:“我想在咱們齊國中央地帶,給孟子蓋一所大房子,讓他在里面辦學教書,教化齊國的貴族和官員,使大伙懂得守規矩。至于待遇呢,就給他年薪一萬鍾吧。”然后齊王說:“你去給孟子帶個話,問他同不同意。”那個大臣向孟子轉告了齊王的話,孟子說:“我來齊國是為了推行仁政,不是為了發財,要是為發財,年薪10萬鍾豈不比年薪一萬鍾要多嗎?”(《孟子·公孫丑下》:“(齊王)謂時子曰:我欲中國而授孟子室,養弟子以萬鍾,使諸大夫國人,皆有所矜式,子盍為我言之。時子因陳子而以告孟子。孟子曰:然,夫時子惡知其不可也,如使予欲富,辭十萬而受萬,是為欲富乎?”)聽這意思,大概是拒絕了齊王讓他做教師的提議。
在齊國做卿之前,孟子本來就是教師,教過一大批學生,但是學費怎么收,一年掙多少,現有文獻不見記錄,唯獨在齊國這一次,能見到清晰可靠的薪水記錄:年薪一萬鍾。可惜,卻又不知道孟子最后有沒有在齊王為他建造的官學里教書。
假設孟子接受了教書的安排,那么他的薪水還是遠遠超過孔子。我們知道,孔子在衛國官學教書,年薪僅有6萬斗小米,即90噸;而齊王給孟子制定的標準是一萬鍾,即1500噸。一個孟子掙的錢,還是能頂十幾個孔子。
老是有人送錢
孟子一生,大概活了七八十歲,真正做官的時間應該不到十分之一。看現有文獻,他一輩子最多只做過兩次官,一次是在齊國做卿,另一次是在魏國做卿(《風俗通義·窮通》:“梁惠王復聘請之,以為上卿。”說的是孟子晚年大力反對楊朱的無政府主義和墨子的博愛精神,繼續維護宗法制度和封建等級,受到魏國國君梁惠王的喜愛,被聘到魏國做大官。)。在齊國做卿,年薪有記錄,是10萬鍾;在魏國做卿,年薪沒記錄,推想起來,應該也不會太少。
據說,有個叫蚳蛙的人,在齊國某縣做縣長,做了幾年,認為離國君太遠,很多有抱負的主張沒辦法向國君建議,于是辭掉縣長,做了京官。孟子聽說后,對蚳蛙說:“您現在離國君很近了,有機會向他提建議,可您怎么不提啊?”蚳蛙說:“我馬上就提。”然后向國君提了建議,國君沒有聽從,蚳蛙就連京官也不做了,掛印而去。齊國人評價說:“瞧,蚳蛙這個人多有氣節,自己的建議不被采納,就辭官不做,真是高風亮節啊!不知道孟子能不能做到這一點。”孟子的學生公都子把齊國人的言論轉告給孟子,孟子笑了,很狡黠地說:“蚳蛙做得確實很對,為官的人就應該那樣,打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吃一天俸祿盡一天責任,如果你的建議總是不被國君采納,說明你對國君已經盡不到責任了,那就不應該再拿國君的俸祿。至于我,我現在不是官,沒吃國君的俸祿,所以我想提建議就提建議,想不提就不提,想離開齊國就離開齊國,想留下就留下。”(《孟子·公孫丑下》:“孟子謂蚳蛙曰:子之辭靈丘而請士師,似也,為其可以言也。今既數月矣,未可以言與?蚳蛙諫于王而不用,致為臣而去。齊人曰:所以為蚳蛙則善矣;所以自為,則吾不知也。公都子以告。曰:吾聞之也: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有言責者,不得其言則去。我無官守,我無言責也,則吾進退,豈不綽綽然有余裕哉?”)照我推想,這件事情很可能發生在孟子辭職以后。換句話說,孟子這時候已經不再是齊國的卿相了,他無官一身輕,說話腰不疼,很是逍遙自在。
問題是,在孟子沒有做官的漫長歲月里,以及他辭職以后的晚年生活中,他指什么吃飯呢?
大概,做官之前,他辦私學,可以從學生那里收取學費;辭職以后,他有積蓄:齊國為卿時一年能掙一萬多噸的小米,即便沒有退休金,也有棺材本兒,小到養家糊口,大到列國周游,都不在話下。
其實孟子還有一條很關鍵的經濟來源:饋贈。
孟子還沒有揚名諸侯那會兒,在老家山東已經小有名氣,當時山東小國任國國君的兄弟季任,以及山東大國齊國的卿相儲子,對孟子都很欽佩。孟子在出生地鄒國辦學,季任派人專程到鄒國去,給孟子送錢花;孟子帶著學生到齊國去辦事,在齊國平陸住了一段時間,儲子派人專程到平陸去,給孟子送錢花。(《孟子·告子下》:“孟子居鄒,季任為任處守,以幣交,受之而不報。處于平陸,儲子為相,以幣交,受之而不報。”)
季任和儲子分別給孟子送了多少錢,暫不可考,但孟子在接受兩位贈送的錢財之后,一沒打欠條,二沒有回贈(《孟子·告子下》:“(孟子)受之而不報。”),所以這兩筆款項是有進無回的,是孟子的純收入。
再后來,孟子從齊國辭職,齊國國君一出手,就送他“兼金一百”。您知道,“兼金”,就是純度很高的黃金。孟子氣概非凡,不要。然后,他途徑宋國和薛國,要回鄒國老家,宋國國君送他黃金“七十鎰”,薛國國君送他黃金“五十鎰”,這回孟子不再拒絕,統統笑納了。孟子接受饋贈時,學生陳臻在場,很納悶,問老師道:“前天您離開齊國時,齊王送您黃金,您不要,這兩天在宋國和薛國,兩位國君送您黃金,您又都要了。如果在齊國拒絕饋贈是對的,那么在宋國和薛國接受就是不對的;如果在齊國拒絕饋贈是不對的,那么在宋國和薛國接受就是對的。請問您哪個是對的呢?”孟子說:“都對。在宋國接受饋贈,是因為我要回鄒國,路途遙遠,需要路費;在薛國接受饋贈,是因為我聽說前面有盜賊出沒,我得弄點兒錢買防身的兵器;而在齊國,第一,當時我要饋贈沒用;第二,齊王沒有說明為什么饋贈。接受不需要的饋贈和沒有名目的饋贈,等于是賣身,我是君子,只能賣藝,怎能賣身?”(《孟子·公孫丑下》:“陳臻問曰:前日于齊,王饋兼金一百而不受;于宋,饋七十鎰而受;于薛,饋五十鎰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則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則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于此矣。孟子曰:皆是也。當在宋也,予將有遠行,行者必以贐;辭曰:饋贐。予何為不受?當在薛也,予有戒心;辭曰:聞戒,故為兵饋之。予何為不受?若于齊,則未有處也。無處而饋之,是貨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
孟子這一大堆說辭,不能自圓其說處很多。
一、他離開齊國時,就已經做好了回鄒國的打算,那時候就需要路費,而不是到了宋國才需要。
二、即使是到了宋國才發現需要路費,他也無需接受宋國國君的饋贈,因為前面咱們分析過,孟子在齊國做卿,年薪奇高,除非離開齊國時做了一回裸捐,否則稍微剩下那么一點兒,回鄒國的路費都不成問題。而如果孟子做了裸捐,沒有回鄒國的路費,那么他接受齊王的饋贈就是有名目的,而不是像他說的那樣沒有名目。
三、假如孟子剛離開齊國時還有點兒錢,到了宋國,錢忽然花完了,那么自然要接受宋國國君的饋贈。但是,完全沒必要接受“七十鎰”之多,待會兒我們會分析到,“七十鎰”究竟是多么大一筆巨款,這筆巨款,甭說能讓孟子及其弟子順利返回鄒國,就是環游地球,也綽綽有余。
四、既然孟子在宋國接受了“七十鎰”的饋贈,那么在薛國買兵器的錢根本不成問題,他老人家一到薛國,為買兵器又笑納五十鎰,似乎太貪。
五、亞圣也是人,對黃金也有喜好之心,這無足怪。但喜好就喜好,接受就接受,即使再多接幾個國君的饋贈,只要保持獨立人格,不為虎作倀,不為權力說話,就決無賣身之嫌,干嘛還要一邊受人黃金,一邊又說些賣藝不賣身的清高話呢?
六、如果孟子真的堅持一個原則:有名目的饋贈就接受,沒有名目的就不接受。那么齊國國君送他黃金時,我不信就沒有任何名目——直接砸給他,連一句“夫子為國操勞多年,寡人特以薄禮相謝”之類的客氣話都沒有?而如果有這種客氣話,則饋贈就不是沒有名目。既然有名目,那孟子的不接受,就違背了他自己的原則。
所以我覺得,孟子在向學生解釋時,有點兒強詞奪理。
前面說過,孟子因為無法在齊國推行仁政,曾經辭掉年薪10萬鍾的官位,所以我堅信這個孟夫子有操守,對政治理想的追求遠遠超過對錢財的追求。但,這不代表孟子不愛錢,只能說明孟子對理想之愛,勝過對錢財之愛。這樣的人已經值得我們尊敬了,用不著再給他裝金身,非讓他鄙視錢財,哪怕是來路正當的錢財。
竊以為,不管是齊國國君的饋贈,還是宋國、薛國兩個國君的饋贈,都是來路正當的錢財,孟子都可以接受,只要不因此為虎作倀、為權力說話、為這個動搖獨立人格,都無損“亞圣”的稱號。只是,孟子大概過于愛面子,齊王送上黃金時,他怕一接受會毀了自己的形象,斷然拒收,事后想起來,可能會有悔意,心想:好家伙,那是多大一坨金子啊,說不要就不要了,真可惜,下回再有這種事兒,還是接受為好,因為有錢才能做些事情,有了這些黃金,對傳播我的政治主張也有利不是?于是當宋、薛兩國國君拿出黃金時,夫子就開始來者不拒。換句話說,他開始的不接受,是愛惜羽毛;后來的接受,是因為醒過神來了。跟什么有名目沒名目,恐怕沒有關系。
黃金的價值
分析完了孟子的心理,我們再來分析黃金的價值。
前面說過,孟子接受了宋國七十鎰黃金的饋贈和薛國五十鎰黃金的饋贈。七十鎰,五十鎰,分別是多少呢?
“鎰”是重量單位,曾經在戰國的齊國、楚國、韓國、趙國、魏國、魯國、宋國廣為使用。從理論上推算,一鎰等于10釿(該“釿”不同于今天的“斤”),一釿等于2兩,那么一鎰就是20兩。戰國一兩,大約有15克左右,則一鎰的實際重量是在300克上下。
再看考古實物。1979年,陜西省武功縣游鳳鄉浮沱村出土了戰國時魏國信安君銅鼎,鼎身重2842.5克,上面的銘文是“九鎰”。9鎰有2842.5克,那么一鎰有315克。這個測算結果,跟理論推算的結果差不多。
我們取約數,暫定一鎰只有300克,則宋國國君送給孟子的70鎰黃金有21000克,薛國國君送給孟子的50鎰黃金有15000克。兩者相加,是36000克。
36000克黃金,放到今天,是一筆巨款。具體有多“巨”,您不妨上網查一下黃金牌價。
有朋友認為,先秦文獻里的“金”,一般指銅,或者代指一切金屬貨幣,不一定指黃金。這個觀念,有待于糾正。
事實上,從春秋后期開始,黃金就已經成了各個諸侯國之間的統一結算單位,并且在民間的大額交易當中普遍使用。而銅,除了用來加工布幣、刀幣、圜錢、銅貝等只在部分國家流通的區域貨幣之外,主要拿來做器物,并不像秦漢以后,以銅錢為基準貨幣。
先秦文獻里只要說“金”,一般指黃金。如果說“兼金”、“赤金”,則不但指黃金,而且指純度很高的黃金。
還有朋友認為,先秦黃金成色很差,含金量很低。這個觀念同樣有待糾正。現在出土的戰國金餅,含金量一般都在90%以上,成色較好的“赤金”,含金量能達到95%。所以那個時代的煉金技術遠遠超過后人的憑空想象。
假定宋、薛兩國送給孟子的黃金成色只有九成,拿到今天市場上去賣,每克也決不低于300元。孟子兩次饋贈,共36000克黃金,價值在一千萬元以上。
但是,黃金在中國的購買力,有一個由弱到強的過程。春秋戰國時代,黃金成色雖然不低,購買力卻遠遠不如今天。或者通俗點兒說,那時候的黃金沒有現在的黃金“值錢”。
商鞅說過:黃金一兩,能買小米12石(《商君書·去強》:“金一兩生于境內,粟十二石死于境外。粟十二石生于境內,金一兩死于境外。”)。他說的“兩”,約15克。“石”,約20升,12石小米,重約180公斤。15克黃金,才買180公斤小米,每克能買12公斤。而在今天,每克黃金至少能買小米幾十公斤。
再往前追溯,管仲(也可能是旁人偽托管仲)說:黃金兩鎰,相當于小米20鍾(《管子·輕重甲》:“一農之事,終歲耕百畝,百畝之收,不過二十鍾,一農之事,乃中二金之財耳。”這里只說二金,沒有明確說明是二鎰黃金,之所以理解為二鎰黃金,是因為“鎰”是春秋戰國之時黃金最常見的度量單位。另外據《史記·刺客列傳》,嚴仲子聘請殺手聶政暗殺韓相俠累,送上黃金百鎰為酬勞,并對聶政說:“故進百金者,將用為大人粗糲之費。”可見“百金”就是“百鎰黃金”的簡稱,推而論之,“二金”也是“二鎰黃金”的簡稱。)。換成現在的度量單位就是說,600克黃金能買小米3000公斤,每克黃金則只能買小米5公斤。可見比起戰國時代,春秋時黃金的購買力更差。
話說回來,春秋戰國時期黃金購買力雖差,畢竟還是一種貴重貨幣,一個人手里要是有幾十鎰黃金,還是很經花的。
《管子·乘馬》記載,黃金一鎰,是100輛戰車行軍一宿的花費(“黃金一鎰,百乘一宿之盡也。”)。所謂100輛戰車,可不止100輛車和100匹馬那么簡單,春秋時期,一輛戰車的標準裝備是3個車兵、4匹戰馬,再加上72名步兵隨行,即75個人外加4匹馬。100輛戰車,共有7500名士兵、400匹戰馬,這是相當成規模的一支部隊。周潤發主演的電影《孔子》當中有個場景:齊、魯兩國會盟,齊國一方帶了五百輛戰車。雖然只有五百輛,那人群也是烏泱烏泱的,一眼看不到邊,說明導演懂得戰車的真實含義。
7500個兵,100匹馬,行軍一夜,人吃馬嚼,全部加一塊兒的開銷,只用一鎰黃金。那么孟子從齊國回鄒國時,連老師帶學生,最多幾十號人,哪怕每人駕駛一輛馬車,吃住都按高檔標準,一路上也用不了一鎰黃金。所以宋國國君送給他的70鎰黃金路費,他是無論如何也花不完的。
孟子榮登富豪榜
《管子·輕重甲》還記載,在齊國,一個強壯的成年農民,一年耕種100畝地,豐收年景也只有兩鎰黃金的毛收入(“一農之事,終歲耕百畝,百畝之收,不過二十鍾,一農之事,乃中二金之財耳。”)。《莊子·逍遙游》則記載,宋國有一個家族,世世代代漂洗棉絮,攢了幾輩子錢,家產還不到10鎰黃金(“宋人有善為不龜手之藥者,世世以洴澼絖為事。客聞之,請買其方以百金。聚族而謀曰:我世世為洴澼絖(漂洗棉絮),不過數金。”)。由此估計,那時候一個平民家庭的資產大概也只有幾鎰黃金那樣子,如果能上10鎰,恐怕可稱小康。
據說,一個有百鎰身家的商人,在小國可稱富豪;一個有千鎰身家的商人,在大國可稱富豪(《管子·輕重甲》:“千乘之國,必有干金之賈;百乘之國,必有百金之賈。”)。孟子老家在鄒國,鄒國是小國,孟子從齊國辭官返鄉時,不算他的薪水,光在宋、薛兩國得到的饋贈,其身家就超過百鎰,故此在鄒國,孟子可以榮登富豪榜。
還有一個例子,可以從側面證明孟子得到的饋贈屬于巨款:戰國末期,荊軻刺秦王,秦王驚慌失措,想不起背后還背著一把長劍,只能施展空手入白刃功夫跟荊軻搏斗,就在他馬上要死于荊軻匕首之下的危急關頭,他的私人醫生夏無且把隨身攜帶的藥箱子當作獨門暗器,嗖地一下砸向荊軻,這才使秦王有機會拔出佩劍。后來秦王死里逃生,論功行賞,以夏無且功勞最大,他說:“要不是夏醫生及時出手,寡人這條命就沒了!”當下賞給夏無且黃金200鎰。(《史記·刺客列傳》:“荊軻乃逐秦王,而卒惶急,無以擊軻,而以手共搏之。是時,侍醫夏無且以其所奉藥囊提荊軻也。秦王方環柱走,卒惶急不知所為,左右乃曰:王負劍。負劍,遂拔,以擊荊軻,斷其左股。荊軻廢,乃引其匕首以擲秦王,不中,中銅柱。秦王復擊軻,軻被八創。軻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罵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約契以報太子也。于是左右既前殺軻,秦王不怡者良久。已而論功賞群臣及當坐者各有差,而賜夏無且黃金二百鎰。”)您知道,當時諸侯王中,就數秦王最為財大氣粗,他賞賜救命恩人,才用了200鎰黃金,而孟子一不是宋國國君的救命恩人,二不是薛國國君的救命恩人,僅從兩國經過,就得到饋贈120鎰,誰要說這兩筆贈金不是巨款,甭說我不答應,孟子恐怕也不會答應。
學校大門不常開
以上論述說明,孟夫子絕對不差錢。因為不差錢,所以脾氣就大,性子就硬,能不遷就的事情,就決不遷就。
比如說,收學生,孔子是“有教無類”,“自行束脩以上,則未嘗無誨”,只要交上十條干肉的學費,他就沒有不教的。當然也有一種理解是,凡是15歲以上的男子,他沒有不教的。不管哪種理解正確,都證明孔子收學生是沒什么門檻的,要不然,也不會有傳說中的三千弟子。而孟子就不一樣,他有“五不教”:
自以為身份高貴的,不教。
自以為品德高尚的,不教。
自以為輩份高的,不教。
自以為有恩于孟子的,不教。
自以為跟孟子交情深的,不教。(《孟子·盡心上》:“挾貴而問,挾賢而問,挾長而問,挾有勛勞而問,挾故而問,皆所不答也。”)
以上五種不教,是孟子明說的。還有兩種不教,孟子沒有明言,但是可以看出來。
一個叫樂生子的人,想拜孟子為師,風塵仆仆到了齊國(當時孟子可能正在齊國做官),發現沒有住的地方,于是先去找房子,找了好幾天,有了落腳之處,才去拜見孟子。孟子很生氣,問他:“你來齊國幾天了?”樂生子說:“來了好幾天了。”“你第一天來的時候,怎么不來找我?”“我在找住的地方。”“是住的地方重要,還是拜見長者重要?”樂生子無話可說了。孟子又說:“你這個人哪,拜師的目的就不純粹,你不是找我學道來了,你是來學習怎么掙飯吃來了,難道我教的那些學問道德,只是用來掙飯吃嗎?”(《孟子·離婁上》:“樂正子從于子敖之齊。樂正子見孟子。孟子曰:子亦來見我乎?曰:先生何為出此言也?曰:子來幾日矣?曰:昔昔。曰:昔昔,則我出此言也,不亦宜乎?曰:舍館未定。曰:子聞之也,舍館定,然后求見長者乎?孟子謂樂正子曰:子之從于子敖來,徒餔啜也。我不意子學古之道,而以餔啜也!”)
這件事情說明,對于那些關心自己勝過尊敬老師的學生,以及那些只是為了找工作而求學的學生,孟子是不教的,至少是不喜歡的。
這里還有個反例:孟子帶著學生去滕國,住在招待所里,招待所的服務員在工作之余順便織鞋來賣,有一天,織好的鞋子忘在窗臺上了,第二天不翼而飛,服務員就懷疑孟子的學生來了個順手牽羊。一個服務員去問孟子:“先生,您的學生是不是從窗臺上拿走了一雙鞋?”另一個服務員說話更不客氣:“您的學生難道是為偷鞋來的嗎?”孟子也懷疑是學生偷的,暗罵弟子不給自己長臉,嘴上卻說:“我不認為一定就是我學生偷的,不過話說回來,也不排除有這種可能。我收學生,是有名的不設門檻,只要來報名,我就教;哪天想走,我也不留。這些學生來來去去的,我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林子大了什么鳥都有,保不齊會有一兩個手腳不穩的。”(《孟子·盡心下》:“孟子之滕,館于上宮。有業屨于牖上,館人求之弗得。或問之曰:若是乎從者之廋也?曰:子以是為竊屨來與?曰:殆非也。夫予之設科也,往者不追,來者不距。茍以是心至,斯受之而已矣。”)我覺得,孟子這里說的不設門檻,是給自己找臺階,實際上他收徒弟很苛刻,他辦的孟氏大學,那扇大門是很嚴的,并不是誰都能進得來。
沒有經濟獨立,就沒有人格獨立
除了不遷就學生,孟子也不遷就工作。譬如對于做官,孟子就有三重境界之說:
第一重境界,只有老板尊重自己,給予很高的待遇,采納自己的建議,才去干,否則,主動辭職。
第二重境界,雖然老板尊重自己,給予很高的待遇,但是不采納自己的建議,拿人當花瓶供著,那樣的話,也干。如果既不采納建議,給的待遇又低,那就辭職。
第三重境界,老板也不尊重自己,給的待遇也低,但是,每月的工資勉強還可以活命,那也干。除非給的工資連活命都不夠,才辭職。(《孟子·告子下》:“陳子曰:古之君子何如則仕?孟子曰:所就三,所去三。其目在下。迎之致敬以有禮,言將行其言也,則就之;禮貌未衰,言弗行也,則去之。其次,雖未行其言也,迎之致敬以有禮,則就之;禮貌衰,則去之。其下,朝不食,夕不食,饑餓不能出門戶。君聞之曰:吾大者不能行其道,又不能從其言也,使饑餓于我土地,吾恥之。周之,亦可受也,免死而已矣。”)
孟子本人,一直處在第一重境界。他在齊國,年薪極高,待遇極好,齊王拿他當老師尊敬,可是,唯獨不推行他的政治主張,孟子就斷然辭職,毫不猶豫。我想,孟子一生名氣極大,影響極廣,深得齊、宋、薛、滕等諸侯愛戴,做官的時間卻不長,跟他對工作的這種態度有很大關系。
而孟子之所以會有這種態度,原因大概有二:
一、他脾氣大,天生的不愿遷就,跟合不來的人很難共事,也不屑于讓權位捆住個人自由。
孟子在齊國做卿時,有一回出使滕國,一同出差的還有個齊國大夫王驩,因為不喜歡王驩這個人,孟子一路上不跟他說一句話。
孟子說過一段讓現代聽起來也很有快感的豪言壯語,他說:“別跟我提什么廳長局長,我壓根兒就瞧不起他們!他們有豪宅,那又如何?我做了官,決不要豪宅。他們天天公款宴請,那又如何?我做了官,決不搞宴請。他們包了很多小蜜,那又如何?我做了官,決不包小蜜。在他們眼里,美食豪宅和小蜜很重要,在我眼里,統統都是浮云。我會怕他們?呸!(《孟子·盡心下》:“說大人則藐之,勿視其巍巍然。堂高數仞,榱題數尺,我得志,弗為也。食前方丈,侍妾數百人,我得志,弗為也。般樂飲酒,驅聘田獵,后車千乘,我得志,弗為也。在彼者,皆我所不為也;在我者,皆古之制也,吾何畏彼哉?”)這些話,明顯是孟子做官之前說的。我猜他說到做到,后來做官的時候,還真就不搞那些腐敗。不過要是做官時間長了,倒有點兒難說。
孟子還有一段關于個人幸福的妙論:“爵位分兩種,人爵和天爵。部長局長,那是人爵,能讓人吃飽,但不一定讓人快樂;仁義誠信,那是天爵,既能讓人吃飽,又能讓人快樂。所以讓我選的話,我寧要天爵,不要人爵。”(《孟子·告子上》:“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義忠信,樂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天爵者,德義可尊,自然之貴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從之。修其天爵,以為吾分之所當然者耳。人爵從之,蓋不待求之而自至也。”)
二、他不差錢,即使不做官,也不會挨餓。
這個問題,咱們在前面已經探討過,大筆饋贈,使孟子身家巨萬,這使得他有條件做自己想做的事,說自己想說的話。
一個文化人,一個知識分子,最重要的是人格獨立,也就是孔子說的“不器”,不做“小人儒”。但人格獨立永遠都有一個前提,那就是經濟獨立。肚子都填不飽,連養家糊口的能力都不具備,即使想擁有獨立人格,也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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