湞江區煤礦礦井改、擴建及聯合改造 驗收工作方案 根據《省經貿委關于認真做好鄉鎮煤礦生產礦井改、擴建及聯合改造工作的通知(粵經貿安全[2002]334號)及《市經貿局關于認真做好煤礦礦井改、擴建及聯合改造驗收工作的通知》(韶經貿電力資源[2005]135號)的精神,為做好我區煤礦礦井改、擴及聯合改造驗收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為了加強對驗收工作的領導,保證驗收工作質量,成立湞江區煤礦礦井改、擴建及聯合改造驗收工作領導小組,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謝云輝(區經貿局副局長) 副組長:張運興(區煤管總站副站長) 成 員:羅光福(區經貿局安全監察辦主任) 陳成志(煤管總站生產辦主任) 吳韶生(煤管總站生產辦主任) 李至榮(煤管總站綜合辦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2個驗收小組,第一驗收小組組長由陳成志同志兼任;第二驗收小組組長由吳韶生同志兼任,驗收小組成員抽調有關人員組成。 二、驗收時間:從2005年8月12日起至9月10日止。 三、驗收主要內容: 1、礦井改、擴建及聯合改造設計方案、有關圖紙資料及審批材料; 2、與煤礦實際情況相符的通風系統圖、采掘工程平面圖及井上下對照圖等; 3、煤礦各生產系統是否完善、布置合理; 4、煤礦改、擴建及聯合改造后是否達到統一生產(改造成為一套完整的采掘、通風、排水、提升、運輸、供電等系統)、統一經營(由一人經營或組成股份制實行統一經營)和統一規劃的情況。 四、驗收程序: 1、由各進行了改、擴建及聯合改造的煤礦礦井向區驗收工作領導小組申請,由領導小組統一安排驗收小組逐條進行驗收; 2、驗收小組按規定的驗收內容對被驗收礦井逐項進行驗收并填寫驗收表; 3、驗收小組第一步先驗收天龍煤礦、粵茂煤礦周邊小煤礦礦井改、擴建及聯合改造結果,第二步驗收其他改造礦井; 4、驗收結果由驗收小組成員、組長及經貿局長簽字后上報市經貿局,驗收結果每星期五書面報告一批。 五、工作要求 參加驗收工作的人員要認真貫徹執行省委、省政府的有關文件及省主要領導對興寧“8.7”礦難的講話精神,按粵經貿安全[2002]334號文的要求,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如實填寫驗收結果,對驗收結果的合法性、真實性負責,如經市復查組發現驗收結果出入較大的,將追究相關驗收人員責任。 二00五年八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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