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碌碌,早起晚睡,流血流汗,無非是在追求所謂的“幸福”。
或許,人的一生有太多的無法順心的事,還有著數不清的煩惱與痛苦,越是如此,我們對幸福的渴望,就越是強烈。 然而,何謂幸福? 有人給我講過這樣一個故事: 有一年寒冬,一個財主的公子和一個非常柔美賢淑的女子完婚了。新婚沒有幾日,這公子就覺得夫妻生活很是乏味,要休妻。老財主不準,公子就和妻子常常打鬧。 一日晚飯后,公子打完了妻子又把室內的家什砸了一堆,長嘯一聲悲傖地說:“我的命好哭啊!”妻子將身子委頓在墻角里傷心地飲泣。此時,他倆似乎便成了這個世界上不幸的人。這時,一個衣衫襤褸饑腸轆轆的乞丐悄悄地走到財主的馬棚里,偷吃了喂馬的豆餅,肚子也不餓了;用馬糞把自己的身體堆積起來,身上也不冷了。還感到頭上有些涼風,就把旁邊一個給牲口喂食的瓢扣在自己的頭上,于是頭上的涼風也沒有了。乞丐覺得自己此時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悠悠然唱起了小曲兒。最后竟然慨嘆:“我身披馬糞頭戴瓢,丟下那些窮哥們可怎么著?” 人是否幸福取決于人們對幸福的理解和感覺。 幸福也矜持,遭逢的時候,它不會夸張地和我們提前打招呼,離開的時候,也不會為自己說明和申辯。幸福是個啞巴。所以幸福與不幸,都是自找的,不是別人替你決定的。 當你可以活著、笑著、哭著、吃著、睡著,真真實實地感受生命的流動,你的存在就是一種幸福。 能夠過自己喜歡過的生活,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就是真正的幸福美滿,并且也是真實自在的。 從我們內心得來的快樂,遠超過來自外界的快樂。幸福是一種安詳寧靜的狀態。 幸福的圖像其實是在自己的心里,惟有自己才能把它畫出來。因為,幸福的圖像只存在自己的心靈深處。 面臨現今這個物欲橫流的時代,人應該冷靜地思考,把許多枝節的、世俗的部分刪除掉,留下生命中最珍貴的部分。 當我們在生活中游刃有余、出入自得、大步從容、暢行無礙時,就是最好的生活態度。 不必有炫麗的表象,就是真真實實、平平凡凡的生活,穿衣、吃飯,做一些平凡人都會做的事,做某某人的太太、某某人的母親,有著平凡的家庭生活,全家人都健康地生活在一起,這又何嘗不是人生的真幸福呢? 幸福看不到,幸福聽不到,幸福更觸摸不到;幸福是一種感覺,是心靈的一種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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