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懲罰的是孩子錯誤的行為,而不是孩子。家長在懲罰孩子時,一定要對孩子明確這一點:我不是在懲罰你,而是針對你的所作所為,比如說謊。 2、明示,不要讓孩子猜謎。要跟孩子說清楚懲罰的理由,是因為犯了錯,才懲罰這個錯。
3、即錯即罰,不要秋后算賬。懲罰的目的是要改變孩子的行為,當值得嘉許的行為一旦出現,要立刻犒賞他,相反,錯誤的行為一出現,就立刻進行懲罰教育,效果最佳。
4、就事論事,不要數過并罰。否則經過積累,可能只是一個小錯,就讓孩子受到較重的懲罰,孩子會覺得委屈。
5、就地原則。錯誤是在何種情形下出現,就在該情境中懲罰,這樣孩子最記得住。
6、要有預警。懲罰之前要告訴孩子,規則是什么、錯在哪里,如果下次再出現,就要受到懲罰。
7、要有“契約”。責罰要清晰,可以與孩子商量,打哪里、打幾下才能記住?還要告訴他,爸爸也不想打你,但這是父親的責任,只是要用與平常不同的方式讓你記住,這件事是不能做的。
8、以剝奪權利或者延后權利為原則。比方孩子享有看電視、上網的權利,如果孩子犯了錯,就剝奪這些權利,或者將看電視、上網的時間延后,盡量不要用體罰的方式。
9、懲罰孩子后,讓孩子說出改正的計劃。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知道孩子服輸了也可檢查懲罰的效果,同時這也是孩子的一種宣告,他會更清楚地知道,自己該怎么做。
10、父母與長輩對懲罰孩子要形成共識。如果長輩之間意見不一,孩子會覺得無所適從,或者繼續犯錯而無所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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