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五行擇日法,由來已久,但歷來不被人重視。目前經過易學界重新挖掘、整理、實踐,已成為擇日中較為重要的一種方法。
所謂“正五行”,就是年月日時之“天干地支”,以“五行”原來的基本定義為標準,如甲乙屬木、子亥屬水等,有別于斗首五行及洪范五行等。 該擇日法原理,與“八字命理”的原理大體一致,故又可稱為八字造命法,——所選的日子猶如是一個新生兒的四柱八字。與楊公《造命千金歌》所言“造命法”有所相同亦有所區別。楊公要求“日干越旺越吉”,正五行法則要求“日干與財食官,皆有氣有根,中和為上”,不取“從旺從弱”。 正五行擇日的主要內容: 造葬陰宅以補龍為體,扶山為用;建造陽宅以扶山為體,補宅主八字用神為用;日課四柱以日干為體,其它如年、月、時之干支加日支為用;日課旺衰以月令為體,其它為用;同時要考慮日課四柱本身之間,以及日課與龍、山、命之間的“生克刑沖害化合”;最終達到該日課四柱之氣勢能補龍、扶山及補宅主命局中用神之作用;且課中日干有根有氣,財官印食等吉神亦有根有氣,與日干形成中和平衡之態勢。 筆者對“八字命理”粗略學習過幾年,根據自己的體會,認為“正五行”擇日法是擇日時可以考慮的一種方法。 擇日之根本,就是選一個適合作事的“良辰吉日”,跟新生兒出世的“八字”(命)好不好是一個道理。命吉,自然吉;命不吉,自然不吉。而命之吉兇,又全部落在那天日柱的“日干”上。該“日干”有根有氣,才可任財官食;無根無氣,如人虛脫無力,縱命中有再多財官,也扛之不動,無福消受。 根據命學原理,筆者認為用“正五行”擇日,還需掌握以下幾點原則: 一、首先要考慮該日課之格局,再論日干之旺衰。為何筆者在此提出要“首論格局”,而非“首論旺衰”,這里面是大有講究的。 當今命學研究實已走入了“重旺衰、輕格局”的誤區,背離了子平命學最初之經典書籍《三命通會》、《淵海子平》、《子平真詮》之“正統”方向。 其實無論哪種擇日方法,都必須注重日課的格局,筆者在學習“七政四余天星擇日法”時,老師也一再強調:一定要首先考慮日課格局。 簡而言之,日課之格局,猶人之“命局”一樣:格局高,則成就高。 如同樣是身旺財旺的二個八字,格局之完美與否,決定二人之成就可能有天壤之別: 如一人雖財旺,但命局中比劫奪財,逢印破財,四柱無情,該等破格之命,雖看似吉,實則不吉;必要命局中“食、財、官、印、身”有情相生,財星居月令,或天透地藏,方合“正財格”或“偏財格”,才稱得上是大富或大貴之命。如選為“日課”,方是上吉催財催貴日課。 特別需要強調的是:格局首以月令所藏之“用神”為準!其他雜七雜八的如“壬騎龍背”、“六乙鼠貴”等,多不足憑。 二、定“命主”及日課“日干”之用神,須以“食神、正官、正印、正財、偏財”五吉神為用,棄“傷官、偏官、偏印、比肩、劫財”五兇神。吉神宜生扶,如是兇神,必須制化。 如某命身弱不勝財官,日課最好不用“比劫”去補,而是用“正印”去生扶為妙,“偏印”大忌,為“梟印奪食”,用之則大不良。若為人催官一般忌用“偏官”,為“七煞”,如未得到合理制化,主官災、是非、意外傷害等兇。 筆者數年來觀測“命局”頗多,但凡見四柱天干“五兇神”有其一列立,未得制化者,多為“貧下”之命;而五吉神為用,日干稍為有氣,即是小富小貴之命。此“五吉五兇”,在命中大運流年遇之亦然。故在此亦特別強調。 三、龍、山、命在日課中要得祿、馬、貴、長生、文昌、天月二德、紫白等吉星神煞則更吉。 這就涉及到“叢辰法”中的“神煞”理論,亦是頗為復雜。在此先簡述:“祿、馬、貴”要合得命主之真祿、真馬、真貴為上吉。如又合得太歲之真祿、真馬、真貴到方,吉不可言! 筆者在此還提出自己的一個觀點: 作陰宅,即葬墳,所選時辰不必去配死者的八字(仙命),只須考慮葬期的吉用神即可。筆者認為:死者已逝,再拿其陽壽的生辰去考慮葬期之吉兇,是毫無意義的。換一個角度來說,葬期就如同賦予了該死者一個新的“生命”。 補龍、扶山是必須考慮的。葬期(日課)的意義,即是起“催發”之作用!可催龍、催砂、催水等。未聽說可以去“催”死人之命的。 今天下諸多搞風水的,不從原理上去思考,看書亦不求甚解,人云亦云。寫些書出來,外行看得津津有味,明眼人一看,不知所云。 最后,說點題外話:家父當年跟先師學擇日理論時,就問老師:會算八字(測命),對擇日有沒有用?老師說:當然最好是算得來八字! 筆者后來看先師留下的“秘本”上,有許多算命的“斷訣”:如一人得了(重)病會不會死,死于雙日還是單日;先死父親還是母親;以及出生之時辰不準如何推測等。知先師必是懂得“算命”之術的。 命理亦是深奧無底。故用正五行法擇日,猶要精于命理,否則容易弄巧成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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