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和老公做出了兩個讓家人和朋友都很驚訝的決定,第一就是買房子,第二就是生孩子。 這兩件事情原本是沒什么值得驚訝的,只是,這次買房距離上次新房裝修不到兩年,至于孩子,因為老大才剛剛9個月。 先來說說為什么又買房子。 這次買的房子,是老公單位的房子,原本我是沒有動心的。但是去看過一次現房之后,馬上就和老公商量決定買。房子戶型很好,很周正。離老公上班很近,步行十分鐘就到了。原本想買個128平的,無奈只有頂樓可選。退而求其次,選了個160平的。房子本身是94W多,加上契稅、物業維修基金、七七八八的手續費,一共100W出一點頭。 我和老公沒有單獨立戶,至今戶主仍是我公公。按照目前的政策,一套房二套房是按家庭來算的。那么,這套房子是我們家庭的第四套房,所以不能貸款,只能選擇一次性付清。 我們倆都是82年的,老公從04年參加工作,到現在為止存了30W。我呢,很慚愧,渾渾噩噩沒弄出什么名堂,只能賺點零花,生了孩子之后連零花都賺不到了,存款只有可憐的2W,還是孩子滿百日辦酒宴時,收的禮金錢。 公公婆婆一看這情況,很爽快的答應出30W。但是還差一大截,只好向我父母求援了。我老娘超好,答應借我們20W。剩下的18W,分別向老公的舅舅,老公的堂哥,老公的大伯父借。 我倆的朋友不能理解,為什么我們選擇背這么多債去買房。我們家里有三套房子,一套58平,是2室一廳的老房子,已經不再適合這么多人居住了。第二套130平,地段十分偏遠,老公上班得花上2個多小時才能到單位。第三套是現在居住的,164平,是公公婆婆和我們一家三口,一起生活。而我的想法,是想過幾年單獨過。 以前我沒有這個想法的,但是自從生了我兒子之后,這種念頭越來越強烈。因為老人對孫子的寵愛,讓我擔憂。我公婆只有我老公這么一個兒子,從小就十分溺愛。到現在為止,我老公從來沒有自己洗過衣服,做過飯,管過家里的柴米油鹽。孩子出生后,除了我自己親力親為的照顧外,其他時間完全都是他爸媽帶。現在有了孫子,他們的這種溺愛又轉嫁到了他身上。 因為我們倆都是獨生子女,所謂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家里四個老人,再過幾年,身體慢慢的不如從前了,大小病痛多了,如果我們連自己的生活都不能照顧,試問怎么照顧老人呢?所以,我一定要在父母身體還可以的情況下,搬出去住,要讓我老公真正的獨立起來,能照顧自己,能照顧孩子,將來才能照顧父母。 當然,為了達成這個目的,代價是必須付出的。買房不僅掏空了家里所有的積蓄,未來很長一段時間,生活也不再像以前那么瀟灑。欠債還錢,我還必須好好的盤算這筆賬。 先來說說工資性收入和開銷 老公:年收入18-20W。他的收入主要用于還債,我倆的日常開銷爭取控制在一年3W,孩子的開銷控制在2W。 婆婆:年收入4.5W。她的收入他們自己支配,購物或者存起來,隨他們。 公公:年收入6.5W。公公的收入全部用于整個家庭的日常生活開銷,就是吃喝拉撒人情往來。 額外收入:58平的老房子剛剛租出去了,月租1000元。一年有1W2的租金。 PS:另外一套房子,我公婆不愿意租出去。他們一直是這么打算的,如果我們不想和他們一起生活了,他們就住到那個房子去。因為我婆婆的兩個弟弟,都在那里買了房,他們是覺得有親人在一塊,相互有個照應吧。 外債一共是38W,爭取3年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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