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盟城鎮體系規劃》、《烏蘭浩特城市總體規劃》日前已順利通過了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批準。城鎮建設,關鍵是規劃。規劃是龍頭,它決定著城鎮發展的方向和質量。
一、興安盟城鎮體系規劃
《興安盟城鎮體系規劃》是根據我盟城鎮發展和城鎮空間布局現狀,統籌安排的具有宏觀性、戰略性和綜合性的規劃。既是解決全盟城鎮布局不合理、空間布局缺乏前瞻性的指導性規劃,也是建設“一園兩帶倒T型”骨架和引導城鎮化健康發展的支撐性規劃。規劃的實施,對于我們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富裕興安有著十分重大的作用和意義。
《興安盟城鎮體系規劃》統籌城鄉一體化進程,強化經濟聯系和空間布局,創造性的強化了區域協調發展,規劃本著“統籌兼顧、資源共享”的原則,建立區域協調機制。我們對振興東北規劃、自治區城鎮體系規劃中的重點項目及與我盟關系密切的內容逐一地進行了研究、分解、細化,并在城鎮體系規劃中實現了項目、產業、政策的對接,它的實施將引導我們更好、更快的于東北經濟圈和蒙東經濟圈接軌,實現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杜d安盟城鎮體系規劃》的制定與實施將為“一園兩帶倒T型”骨架建設提供法定的規劃依據和正確的政策指引,在強化生態功能的基礎上,全面促進城鄉一體化進程,推動人口和生產力向“倒T”型城鎮帶、產業帶的聚集,實現我盟經濟的快速發展。
二、大烏蘭浩特城市總體規劃
《大烏蘭浩特城市總體規劃》出于城市用地空間整體協調、合理布局的考慮,本次總體規劃忽略行政區劃的分割,而將烏蘭浩特市區和科右前旗科爾沁鎮區、盟經濟技術開發區視為同一個城市,進行整體規劃,強化了大烏蘭浩特的概念,實現了區域聯動、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彼此既各自功能明確,又相互協調,構筑了大烏蘭浩特的城市框架,繪制出了大烏蘭浩特的宏偉藍圖。隨著新區的規劃、開發與建設,將烏蘭浩特和科爾沁鎮區有機的連接在一起,實現了“兩河居中、三岸同興”的發展新格局。
市中區
市中區以現烏蘭浩特市區建成區為主體,位居白阿鐵路東西兩側,洮兒河與歸流河之間,規劃建設用地30.3平方公里,規劃安置居住人口32萬人。
規劃將市中區劃分為8個功能組團,即罕山組團、市中商業組團、城南居住組團、城北文教組團、城北物流組團、行政中心組團、鐵西商業組團和烏鋼工業組團。
河東區
河東區的建設,將以烏蘭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為主體,其建設用地按用地類型可大致分為經濟開發區、河東居住組團和河東工業區(A、B兩區)4個用地組團。可安置8萬人,
興安盟經濟技術開發區
興安盟經濟技術開發區是為適應興安盟與烏蘭浩特市產業發展的需要并在充分保護城區的生態環境、保護城郊基本農田的原則下而規劃建設的工業用地建設區。開發區位于葛根廟鎮與呼和馬場之間,可建設用地56平方公里。規劃期內,開發區在葛根廟鎮東北側、毗鄰烏白高速公路葛根廟出口附近先期起步,建設用地面積9.8平方公里,距烏蘭浩特市中區20公里。
開發區是城市的綜合工業區,也是三類工業的唯一安置區。
科爾沁鎮區
科爾沁鎮區規劃城市建設用地21.5平方公里,可安置居住人口15萬人。
科爾沁鎮規劃建成區,以柳川河(大柳樹川)、隆興路、索倫街為界,劃分為5個城市功能區,本規劃將其稱為行政商業區、城北居住區、城南居住區、工業區以及生態隔離區,其中生態隔離區不計入城市建設用地,不參加用地平衡。
三、《烏蘭浩特城市總體規劃》用地布局
(一) 城市居住用地規劃
居住用地應集中開發集中建設,形成居住區和居住小區。市中區居住用地劃分為8個居住區,其中––
□ 城北居住區:位于省際通道以北,居住用地面積107公頃,安置居住人口2.5萬人。
□ 行政新區居住區:位于白阿鐵路以西,罕山街以北,居住用地面積209公頃,安置居住人口6萬人。
□ 鐵西居住區:位于白阿鐵路以西,罕山街以南,居住用地面積195公頃,安置居住人口6萬人。
□ 山城路居住區:位于白阿鐵路與罕山之間,罕山街以北,居住用地面積64公頃,安置居住人口1.5萬人。
□ 興安路居住區:位于罕山街與烏蘭大街之間,白阿鐵路以東,愛國路以西,另包括罕山東側的居住用地,用地面積149公頃,安置居住人口5.5萬人。
□ 復興街居住區:位于新橋大街與烏蘭大街、白阿鐵路與愛國路之間,居住用地面積70公頃,安置居住人口3萬人。
□ 濱河居住區:位于愛國路以東,新橋大街以北,居住用地面積116公頃,安置居住人口3.5萬人。
□ 城南居住區:位于白阿鐵路以東,新橋大街以南,居住用地面積143公頃,安置居住人口4萬人。
河東區以紅城大街和新橋大街劃分為3個居住區,其中––
□ 北新街居住區:位于紅城大街以北,居住用地面積150公頃,安置居住人口4萬人。
□ 安瀾路居住區:位于紅城大街和新橋大街之間,居住用地面積81公頃,安置居住人口2.5萬人。
□ 榆林街居住區:位于新橋大街以南,居住用地面積50公頃,安置居住人口1.5萬人。
城市居住用地以二類居住用地為主,并按人均住宅建筑面積35平方米確定人口容量。其住宅建筑形式以多層為主,市中區可適當采用高層或小高層建筑,建筑層數以不超過18層為宜。
(二) 城市公共設施規劃
1、行政辦公用地
烏蘭浩特作為興安盟的政治中心,政府機構層次多,規模大,行政辦公用地成為城市公共設施中重要的組成部分。
興安盟行政中心規劃遷往市中區鐵路西側、罕山街以北地段的新區。
烏蘭浩特市的行政辦公用地已按上版城市總體規劃調整完畢,新建的行政建筑座落于洮兒河西側、新橋大街兩側,規劃期內維持原址,不做變更。
城區規劃行政辦公用地面積148公頃,占建設用地總面積的2.7%。
2、商業金融用地
隨著城市人口的集聚,勢必促進城市商業的增長,并要求城市提供較為充分的商業金融設施用地。目前的城市商業中心主要集中于烏蘭大街兩側,由于周邊住宅建筑基本成型,發展余地不大,規劃在鐵路以西的科爾沁路、查干街、都林街周邊地帶,借鐵西舊城改造之機,啟動烏蘭浩特第二個商業金融中心的建設,擴大城市中心地區的商業規模。位于興安路的盟行署辦公區,在實施行政中心的搬遷后,原有用地改建為商業用地。
除市級商業中心外,在城區各個居住區,均安排居住區級商業服務中心,滿足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需要。
需改變商業設施沿街建設的傳統,在有條件的地段,亦建設集中的綜合性的商業片區,以避免商業出行活動對城市道路交通的干擾。在新橋大街、罕山街、鋼鐵大街等城市交通性主干路兩側,一般不安排人流集中的大型商業設施。
城市新建的主要中高檔賓館和旅游接待設施安排在盟行政新區(歸流河西岸的科爾沁鎮區亦有布置),此外,火車站前烏蘭大街路段、汽車站旁愛國路路段以及烏蘭浩特市政府行政廣場西南側,亦安排一定規模的賓旅館設施,以方便流動人口的旅游或公務商務出行。
規劃在河東區毗鄰烏白高速公路出口附近,安排大型的專業技術市場一處,占地面積80公頃。
規劃商業金融設施用地438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的7.8%。
(三)文化娛樂設施用地
除興安禮堂外,保留城區現有的文化娛樂用地,并隨著城市的改建,適量增加城市文化娛樂設施,完善城市配套設施。在興安盟行政新區,新建城市文化中心,安排展覽館、博物館、音樂廳、公共圖書館等文化設施。在河東組團以及各個居住區,亦相應安排規模適當的文化設施用地。
規劃文化娛樂用地53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0.9%。
(四)體育用地
規劃在行政新區的濱河地帶建設綜合性的體育中心,包括標準田徑場、足球場、室內球館、室內泳池等項目。居住區級的體育設施,宜在與居住區配套建設的公園與游園安排居民建設活動場所,本規劃中不作具體規定。
保留河東區現有的賽馬場,建議結合城市綠地建設對其加以改造為體育公園,豐富建設用地職能,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
規劃體育用地46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0.8%。
(五)醫療衛生用地
保留城市現有的醫療衛生用地,隨著城市人口的增加與用地開發,城區增建6所醫院或衛生院,其中市中區鐵西組團新建醫院2所,城北文教組團新建醫院1所,河東區新建醫院2所,城北物流園區新建衛生院1所。
規劃于市中區北部八里八村濱河地帶,建設城市的康復療養中心,占地面積34公頃。
規劃醫療衛生用地62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1.1%。
(六)教育科研用地
作為興安盟的人才培訓基地,烏蘭浩特在城區北部已經形成了兩個相對集中的文教區,分別位于市中區罕山東麓和城北組團。由于罕山東側地形條件的限制,規劃期內,城市教育設施用地不再擴大,新建的科教用地宜集中于城北文教組團,以形成具有一定規模的文教科技園區,并力求營造安靜和潔凈的科教環境。
規劃教育科研用地154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2.8%。
(七)工業用地
城市工業用地分布于市中區(烏鋼工業組團)、河東區(經濟開發區與河東工業組團)以及興安盟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工業用地總面積1161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20.8%。
烏蘭浩特盆地范圍內,除以城市集中供熱為主要目的的熱電廠外,不得新建擴建三類工業項目。市中區除烏鋼工業組團外,其他用地組團不得新增工業用地,現有的工業企業應隨著舊城改造的進程逐步遷往總體規劃所規定的工業用地范圍。
市中區的工業用地較上版總體規劃進行了明顯縮減,并集中于城南的烏鋼工業組團。規劃近期,烏蘭浩特水泥廠擇址遷出城區,其新址建議安排在葛根廟工業區。規劃期內,應創造條件爭取實現烏蘭浩特鋼鐵廠的外遷,至少在規劃期內不得在現址進行可能加劇環境污染的擴建工程。鑒于烏鋼搬遷工程難度極大,規劃期內,受其環境污染影響較大的鐵路東側地區,暫不用于城市建設用地,未來的土地使用,視烏鋼搬遷的實際可能性由下一版城市總體規劃予以確定。
河東區東南部,是烏蘭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的起步區,現已具有一定規模。在規劃期內,因其距城較近,就業方便,且交通條件便利,規劃期內仍將作為城市工業的發展區域之一。但是,出于如下的原因,規劃主張河東區工業區應當采用集約化建設模式,較《烏蘭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總體規劃》所確定的用地范圍進行大幅度的縮減,業經批復的5平方公里建設用地,除本規劃明確的建設用地范圍外均作為城市的發展備用地進行控制,不參加建設用地平衡。未來城市工業的發展,應主要安排在興安盟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河東工業組團。
(八)倉儲用地
城市的倉儲用地,除與工業用地配套建設的倉儲用地外,主要結合鐵路和高速公路出入口而布置。新橋大街以南的鐵路沿線倉庫,以烏蘭浩特鋼鐵廠的工業物資與原材料的倉儲為主,規劃暫予保留,其余倉儲設施,應隨著新的鐵路貨站的建設逐步遷往城北物流園區,目前位于市中區鐵路西部的國家儲備糧庫亦應向城市北部搬遷。規劃在河東區烏白高速入口附近,與專業市場建設相結合,安排一定規模的倉儲用地。
城區建設用地范圍內,不安排危險品倉儲。油庫等危險品倉儲設施統一在城區以南、位于科右前旗居力很鎮境內的烏蘭浩特油庫現有用地范圍內安置,不再增加新的危險品倉儲用地。
危險品運輸通道有二:鐵路運輸采用現有鐵路支線,通過白阿鐵路運達;公路運輸從烏白高速公路出口經環城西路、環城南路、居寧公路運達油庫區。危險品運輸通道兩側,均不安排居住生活用地以及重要的城市公共設施。
四、城市綜合交通規劃
(一)對外交通規劃
1、鐵路
烏蘭浩特現有的鐵路是建于日偽時期時期的白(白城)阿(阿爾山)鐵路,建設年代久,運行效率低,線路運行能力240萬噸。目前,出于發展蒙東經濟、推動蒙東地區與東北工業基地經濟合作的需要,以伊敏河北煤南送、霍林河西煤東送以及構筑東北與蒙古、俄羅斯的鐵路通道為目的,一系列鐵路建設工程正在建設或前期規劃之中,主要工程項目包括:(1)改建白阿鐵路(吉林白城市至阿爾山)。是兩伊鐵路和兩山鐵路建設的配套項目,對現有白阿鐵路的改造,將使鐵路運輸能力提高到1500萬噸/年以上。(2)新建錫烏鐵路(霍林河白音胡碩至烏蘭浩特)。是通霍鐵路與白阿鐵路之間的一條重要聯絡線,是自治區規劃東西部鐵路大通道的組成部分。(3)新建烏齊鐵路(烏蘭浩特至齊齊哈爾)。錫烏鐵路的延伸線路,內蒙古東西部鐵路通道的組成部分。(4)右中鐵路(科右中旗至烏蘭浩特)。東蒙地區南北鐵路動脈的組成部分,通霍鐵路與白阿鐵路之間的另一條聯絡通道。
其中白阿鐵路鐵路改建項目將于近年建成,錫烏鐵路將于規劃近期啟動建設,烏齊鐵路和右中鐵路在規劃遠期建成通車。
2、公路
烏蘭浩特與周邊主要城市間的聯絡公路主要包括如下4條:(1)302國道(烏蘭浩特–琿春)。是烏蘭浩特連接東北經濟重鎮長春市的主要交通干道。(2)111國道(北京–加格達奇)。111國道向北通扎賚特旗、扎蘭屯市、阿榮旗以及齊齊哈爾,向南通達通遼和赤峰等地。(3)203省道(烏蘭浩特–阿爾山)。該公路是烏蘭浩特通往阿柴風景旅游區和阿爾山中蒙口岸的重要交通通道。(4)101省道(烏蘭浩特–霍林河)。該公路現起于城區北部、203省道原線的南團結屯附近,經歸流河、哈拉黑、大石寨、阿力德爾、樹木溝、桃合木各村鎮,在興安盟西南部進入錫林郭勒盟,在霍林河接304國道。該公路是興安盟與錫林郭勒盟聯系的重要通道。
規劃期末,上述干線公路中,前3條將成為高速公路,并在城區周邊交匯。設高速公路出口4處,分別是烏白高速路城東立交橋(前烏蘭哈達村)、烏白高速路葛根廟立交橋、省際通道城北立交橋(一棵樹山西側)和位于科右前旗科爾沁鎮區的省際通道城西立交橋(黑家街)。高速路出口均與城市交通性主干路相銜接。
出于城區建設的考慮,在省際通道改建過程中,建議其適當北移,自黑家街立交橋起,經白寶城村南、烏蘭浩特第二糧庫南、查干努加山北、一棵樹西側城北立交橋、混都冷村南,在腰樂屯北部與烏白高速公路交匯,再西向經古城村北接入省際通道現有線路。高速公路為雙向4條行車道,路基寬24.5米,公路兩側各辟50米寬的綠化隔離帶。
3、民用航空
規劃期內,烏蘭浩特機場維持現址不變。應根據城市客流的實際需要,在現有的烏蘭浩特––呼和浩特、烏蘭浩特––北京航線的基礎上,繼續增加新的航線。
(二)城市道路交通規劃
1、城市道路
在城區內部,城市道路沿用棋盤式布局方式。城區道路分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級。
□ 主干路。規劃紅線寬度40~50米,機動車雙向4~6車道,設計車速40~60公里/時。道路斷面采用三塊板形式(6+4.5+3.5+22+3.5+4.5+6或6+4.5+2+15+2+4.5+6),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分離行駛。
□ 次干路。規劃紅線寬度30~32米,機動車雙向4車道,設計車速40公里/時。道路斷面采用一塊板形式(5+20+5或5+22+5),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混合行駛,在需要的路段,可通過加設隔離墩的方式分離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交通。
□ 支路。規劃紅線寬度18~24米,機動車雙向2車道,設計車速30公里/道路斷面采用一塊板形式(5+14+5或4+10+4),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混合行駛。
2、城市橋梁
城區現有跨河橋梁9座,其中洮兒河橋梁3座,歸流河4座(含廢橋1座),鐵路跨線橋2座,鐵路涵洞1處。規劃期內,隨著城市干路網絡的建設,仍需加強城市橋梁的建設,打通“城市門檻”,使烏蘭浩特各城區之間得到有機的銜接。
省際通道升級改線后,原有線路作為城區北部聯絡的交通性主干路(城北大街),現有的跨河跨鐵路橋梁繼續使用,并在山城路交匯處,利用道路的不同標高,形成簡易的互通立交橋。
市中區與河東區現有的洮兒河老橋因超出設計年限,規劃期內予以拆除,并在其南北兩側各新建跨河橋梁一座,分別連接罕山街與北新街、烏蘭大街與紅城大街。在洮兒河新橋以南,建設跨河橋梁二座,以貫通鋼鐵大街和環城南路。在山北街東端,控制和保留洮兒河大橋橋位,其建設時機視河東區北部的開發進程與交通需求而定。
為加強科爾沁區與市中區的交通聯系,在現有的罕山街大橋(柳川橋)和歸流河大橋之間,新建跨河橋梁一座,連接科爾沁區的索倫街和市中區的都林街。為有效組織過境交通,提高環城南路的通行條件,規劃在鋼鐵大街路口以北,建設兼有跨河及交通導向功能的汽車專用橋(歸流河南橋)。
3、城市公共交通
隨著城市的擴大,作為城市重要的公用設施,城市公共交通的作用將日益顯著,并要求將城市公交的發展作為城市一項重要的建設與管理工作。烏蘭浩特城區以及科爾沁鎮區內的公共交通運營線路統一由烏蘭浩特公共交通公司經營和管理,規劃到2020年,包括科爾沁鎮區在內,城市人口達到55萬人,城市公交運營車輛應達到10標臺/萬人的配置水平,城市公交運營車輛總數達550標準車臺,公交場站用地面積應達到11公頃。
公交場站采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布置方式,在城北物流園區長途客運站西側、鐵西、河東以及葛根廟工業區各安排一處公交場站,停車規模450標臺(另有100標臺停放于科爾沁鎮區)。城北場站的用地空間可與長途客運站合建合用,并盡可能實現車輛保養等設施的共享。在新橋大街現有的長途客運站,增建公共交通調度指揮中心。
公交運營線路的設置,應保證公交線路覆蓋城市所有主干路,公交站點服務面積占城市建成區的90%以上,城區新建的居住區和居住小區,必須開通公交運營線路。
4、其它
規劃城市主要廣場8處,分別為:
□ 站前廣場。烏蘭浩特火車站前廣場,為交通集散型廣場,占地面積1.4公頃。
□ 五一廣場。烏蘭浩特市中心廣場,是城市主要的游憩與集會廣場。占地面積5.0公頃。
□ 行政廣場。位于烏蘭浩特市政府前,行政廣場。占地面積5.5公頃。
□ 新城廣場。位于興安盟行署辦公區新址,規劃新建,占地面積23公頃。兼有行政廣場和景觀廣場性質,城市綠化比重較大,并引歸流河水在廣場內形成水面景觀。
□ 成吉思汗廣場。規劃新建的景觀廣場。位于罕山公園東南、現興安盟電視臺所在的街區。為打通成吉思汗大廟的景觀視廊而建設的城市標志性廣場,占地面積4.3公頃。
□ 鐵西廣場。位于市中區都林街和科爾沁路的交匯地帶,是規劃新建的城市商業廣場,占地面積6.7公頃。
□ 河東廣場。河東區的中心廣場,占地面積9.4公頃。
□ 工業廣場。葛根廟工業區的行政中心廣場,占地面積17.1公頃。
在城市重要的交通樞紐、商業中心區、大型文體設施以及城區主要的公園綠地,主城區(市中區與河東區)規劃意向性安排社會公共停車場12處,興安盟經濟技術開發區停車場2處。社會停車場的用地邊界和停車容量,由所在地段的控制性詳細規劃予以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