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仲景曰。太陽病。外癥未解。脈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 【目】許叔微曰。太陽表癥者。惡寒是也。問。三陰有可汗者乎。答曰。陰病不當發(fā)汗。發(fā)汗則動經(jīng)。然太陰脈浮。 少陰發(fā)熱。亦須微微取汗。但不正發(fā)汗耳。大抵風寒中人。與營衛(wèi)俱薄而發(fā)熱。又未曾行諸汗藥。雖無陽癥。須少汗解逐之。王叔和云。表中風寒。入里則不消。故知初病脈沉細數(shù)。雖里不消。本表中風寒。須溫覆少汗而解。 柯琴曰。此條是桂枝本脈。傷寒中風雜病。皆有外癥。太陽主表。表脈咸統(tǒng)于太陽。然必脈浮弱。可用此解外。如但浮不弱。及浮而緊。便是麻黃癥。要知本方只是外癥之虛者。 【綱】仲景曰。傷寒發(fā)汗。解半日許。復煩。脈浮數(shù)者。可更發(fā)汗。宜桂枝湯。 【目】王肯堂曰。凡發(fā)汗。欲令手足俱周。然一時間許。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若病不解。當重發(fā)汗。汗多者必亡陽。陽虛。不得重發(fā)汗也。凡服湯發(fā)汗。中病即止。不必盡劑也。仲景論。凡云可發(fā)汗。無湯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為解。然不如湯隨癥良驗。 柯琴曰。此條因余熱。衛(wèi)解而營未解。故用桂枝更汗也。凡曰桂枝湯主之者。定法也。服桂枝不解。仍與桂枝汗。解后復煩。更用桂枝者。活法也。麻黃脈癥。但可用桂枝更汗。不可先用桂枝發(fā)汗。且服麻黃復煩。可更用桂枝。用桂枝復煩。不得更用麻黃。又活法中定法也。 【綱】仲景曰。太陽病。先發(fā)汗。不解。而復下之。浮脈者不愈。浮為在外。當須解外。則愈。 宜桂枝湯。 【目】張元素曰。仲景凡為汗癥關防。無所不備。且如太陽中風。桂枝湯主之。加喘者。桂枝加濃樸杏子湯。有汗惡風者。桂枝加葛根湯。形如瘧。且二三度發(fā)。桂麻合半湯。日再發(fā)者。桂枝二麻黃一湯。脈微弱者。 不可汗。桂枝二越婢一湯。至于傷風。KTKT無汗惡風者。葛根湯。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黃湯。復加煩躁者。大青龍湯。隨其所感輕重。用眾理以應之。可見汗癥中間。其周詳整密。無所不至矣。 張兼善曰。誤下后脈仍浮。可知表癥未解。陽邪未陷。只宜桂枝解外。勿以脈浮而用麻黃。下后仍可用桂枝。乃見桂枝方之力量。 【綱】仲景曰。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其大便圊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當須發(fā)汗。若頭痛者。必衄。宜桂枝湯。 【目】朱震亨曰。傷寒前三日。法當汗。可用雙解散。連進數(shù)服。必愈。 李曰。服藥而不得汗。當用蒸法。陶氏再造散主之。 柯琴曰。此辨太陽陽明之法。太陽主表。頭痛為主。陽明主里。不大便為主。陽明亦有頭痛。 濁氣上沖也。太陽亦有不大便。陽氣太重也。七日不大便。病在里。則頭痛身熱屬陽明。外不解由內(nèi)不通也。若下之。大便去。則頭痛身熱。病仍在表。仍是太陽。宜桂枝汗之也。 本條當有汗出癥。故合用桂枝承氣。 【綱】仲景曰。脈浮者。病在表。可發(fā)汗。麻黃湯。脈浮而數(shù)者。可發(fā)汗。宜麻黃湯。 【目】李曰。太陽病。脈浮緊者。宜汗。汗之不解者。再汗之。若失其汗。則寒邪傳經(jīng)。當看傳過何經(jīng)。變出何病。若因汗而反下滲。表邪乘虛內(nèi)陷。則熱蓄于里。變?yōu)轲鲅闷饨Y胸等癥。 鰲按。脈言浮。浮而有力者。言數(shù)。是由于發(fā)熱者。故為熱在表。故可發(fā)汗。 【綱】仲景曰。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fā)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癥仍在。此當發(fā)其汗。 麻黃湯主之。服藥已。微除。其人發(fā)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 【目】張介賓曰。各經(jīng)表癥。凡有汗出不徹者。皆未足言汗。蓋邪未盡去。其人必身熱不退。 而仍覺躁煩。或四肢酸疼。坐臥不安者。以汗出不徹故也。何從知之。但診其脈緊不退。及熱時干躁無汗者。即其癥也。仍宜汗之。如果汗透而熱仍不退。或汗后身熱愈甚者。是即所謂陰陽交。魂魄離。大兇之兆。凡汗之不徹者。其故有三。如邪在經(jīng)絡筋骨。而汗出皮毛者。此邪深汗淺。衛(wèi)解而營不解。一也。或以十分之邪。而出五分之汗。此邪重汗輕。二也。或寒邪方去。猶未清楚。遽起露風。因虛復感。此新舊相踵。三也。凡遇此當詳辨。而因微甚以再汗也。取汗之法。當取于自然。不宜急暴。但服以湯劑。蓋令溫暖。使得津津微汗。令稍久之。則手足俱周。遍身通達。邪無不散矣。若一時逼之。如淋如洗。則急遽間。衛(wèi)氣已達。而營氣未周。反有不到之處。且恐大傷元氣。非良法之。 【綱】仲景曰。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當先解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結者。乃可攻之。宜桃仁承氣湯。 【目】柯琴曰。此陽氣太重。標本俱病者。然病自外來者。當先審表熱之重輕。以治其表。繼攻其里之結血。此以尚未可攻。知其為未下癥。(讀書之法) [卷六] 不可汗 【綱】仲景曰。太陽病。發(fā)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發(fā)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湯。 【目】朱肱曰。春不可大發(fā)汗。以陽氣尚弱。不可急奪。使陰氣勝。于時天寒初解。營衛(wèi)腠理俱緩。可用小柴胡湯之類治之。冬不可汗者。以陽氣伏藏。不可妄擾。不論傷寒中風。以輕藥解利之。傷寒無汗者。只與桂枝麻黃合半湯。傷風有汗。只與柴胡桂枝湯。或得少汗而解。或無汗而解。勢甚者不拘。此夏月天氣大熱。玄府開。脈洪大。宜正發(fā)汗。但不可用麻黃桂枝熱性藥。須麻黃桂枝湯加黃芩、石膏、知母、升麻也。夏月有麻桂癥。不加黃芩輩。轉助熱氣。便發(fā)斑黃也。白虎湯雖可用。然治中暑。與汗后。一解表藥耳。 白虎未能驅逐表解。況夏月陰氣在內(nèi)。或患熱病。氣虛人妄投白虎。往往有成結胸者。以白虎性寒。 非治傷寒藥也。其人當汗而衄血下血者。不可表也。桂枝湯。壞病者。不可表也。知犯何逆。臨癥治之。婦人經(jīng)水適來。不可表也。表則郁冒不知人。此為表里俱虛。故令郁冒也。風溫者。不可表也。葳蕤湯。濕溫者。不可表也。蒼術白虎湯。虛煩者。不可表也。竹葉湯。以諸虛煩熱。與傷寒相似。然不惡寒。身不疼。故知非傷寒。不可汗也。頭不疼。脈不緊。故知里不實。不可下也。 病患腹間左右上下。有筑然動氣者。不可汗也。方治。詳在動氣本條。以此見古人慎用表藥也。 張云岐曰。太陽癥。非頭疼項強。不可發(fā)汗。非身熱惡寒。不可發(fā)汗。非脈浮。不可發(fā)汗。 【綱】仲景曰。桂枝本為解肌。若其人脈浮緊。發(fā)熱汗不出者。不可與也。當須識此。勿令誤也。 【目】李中梓曰。無表癥。不可汗。脈沉。不可汗。尺脈遲。不可汗。脈微弱。雖惡寒。不可汗。汗家。不可重汗。太陽少陽并病。頭項強痛。或眩冒心下痞。不可汗。脈弦細。頭痛而熱。屬少陽。不可汗。 【綱】仲景曰。瘡家身雖疼。不可發(fā)汗。汗出則痙。 【目】汪昂曰。瘡家雖傷寒身痛。不可發(fā)汗。發(fā)汗則痙。表虛熱聚。故生瘡。汗之則表愈虛。 熱愈甚而生風。故變痙也。衄家亡血家。不可發(fā)汗。發(fā)汗則陰陽俱虛也。淋家。不可發(fā)汗。發(fā)汗必便血。亡耗津液。反增客熱也。尺脈遲。不可發(fā)汗。以營弱血少故也。脈沉遲為在里。反發(fā)其汗。 則津液越出。大便難。表虛里實。必譫語也。咽燥喉干。不可發(fā)汗。津液不足也。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發(fā)汗。發(fā)汗則四肢厥冷。肺腎虛寒也。下利雖有表癥。不可發(fā)汗。汗出必脹滿。 走津液而胃虛也。汗家重發(fā)汗。必恍惚心亂。汗者心之液。心亡血液故亂也。 【綱】仲景曰。脈浮數(shù)者。法當汗出而愈。若身重心悸者。不可發(fā)汗。當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脈微。此里虛。須表里實。津液自和。使汗出愈。 【目】閔芝慶曰。可汗者。脈癥全在表也。若太早太過。津液竭而變生焉。有不可汗者。諸虛百損。咽干口燥咽痛。瘡瘍淋瀝。經(jīng)水適至。諸失血。吐沫咳嗽。壞病。脈遲微澀。或厥而脈緊。 俱宜和解。不宜汗。若強發(fā)之。病微者難瘥。劇者言亂目眩而死。 鰲按。本條曰里虛。只重在里。表里實。表字帶言耳。蓋表者。身也。里者。心也。表里字。 即頂上身重心悸身心二字言。若心悸由于水氣者。亦須發(fā)汗。但曰尺脈微。則明言心液虛矣。如何與悸由水氣者同用汗法。 【綱】仲景曰。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遲者。不可發(fā)汗。以營氣不足。 血少故也。 【目】鰲按。此與上條。單論脈法本當發(fā)汗者。然上以尺中微為里虛。而不可汗。此以尺中遲為營氣不足。亦不可汗。蓋此二者。雖發(fā)其汗。而一則心液虛。一則營氣虛。俱不能作汗。徒使正氣益耗耳。 【綱】仲景曰。脈微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不可更發(fā)汗。更下。更吐也。 【目】張介賓曰。脈有忌汗者。如論曰。脈微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不可更汗吐下。太陽病。發(fā)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為無陽。不可發(fā)汗。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不可發(fā)汗。汗則寒栗不能自還。傷寒四五日。脈沉而喘滿。沉為里。不可汗。汗亡津液。必大便難而譫語。少陰病脈微。不可發(fā)汗。以亡陽故。尺脈弱而無力。切不可汗下。尺中遲。 不可汗。以榮氣不足血少故。按以上忌汗諸脈。可見仲景大意。故凡治傷寒。但見脈息微弱。及沉細無力者。皆不可任意發(fā)汗。然欲去外邪。又非汗不可。而仲景云。脈微弱者。不可發(fā)汗。夫脈弱非陽。既不可用寒涼。而寒邪在表。又不可用攻下。然則舍汗又將何法以治此表邪乎。不知溫中即所以散寒。強主即可以逐寇。此仲景之意。豈不盡露于言表乎。且凡病外感而脈見微弱者。其汗最不易出。其邪最不易解。何也。以元氣不能托送。即發(fā)亦無汗。邪不能解。則愈發(fā)愈虛。而危亡立至。夫汗即血。由于營也。 營本乎氣。由乎中也。未有中氣虛而營能盛者。未有營氣虛而汗能達者。脈即營之外候。脈既微弱。 元氣可知。元氣愈虛。邪愈不解。所以陽癥最嫌陰脈也。凡治表邪之法。如果邪實無汗。則發(fā)散為宜。有汗而熱不除。 則和解為宜。元虛而邪不能退。 則急培其根本。以待其自解自汗。此逐邪三昧。萬全之法也。若但見其外。不見其內(nèi)。不論癥之陰陽。脈之虛實。但知寒涼可以退熱。但知發(fā)散可以解表。不知元陽一敗。危立至矣。凡發(fā)汗太過。 一時將致亡陽。或身寒而栗。或氣脫昏沉。惟煎獨參湯飲之。甚者或以四味回陽湯。庶可保全。又有邪本不盛。或挾虛年衰感邪等癥。醫(yī)不能察。但知表癥宜解。而發(fā)散太過。或誤散無效。或屢散不已。遂被其害者有之。或邪氣雖去。竟至胃氣大傷。不能飲食。漸至羸憊不振者有之。皆過汗之戒也。 柯琴曰。脈微而無和緩之意。此太陰虛矣。但惡寒而不惡熱。是二陽虛矣。陰陽俱虛。當調(diào)其陰陽。 【綱】仲景曰。發(fā)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湯。無汗而喘。大熱者。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下后。不可更行桂枝湯。若無汗而喘。大熱者。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 【目】李時珍曰。仲景每于汗下后表不解者。用桂枝更汗。而不用麻黃。此則內(nèi)外皆熱而不惡寒。必其用麻黃湯后。寒解而熱反甚。與發(fā)汗解半日許復煩。下后而微喘者。不同。發(fā)而不得汗。 或下之而仍不汗。喘不止。其陽氣重也。若與桂枝加濃樸杏仁湯。下咽即斃。此湯使溫解之方。轉為涼散之劑也。 【綱】仲景曰。酒客病。不可與桂枝湯。得湯則嘔。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目】危亦林曰。酒客不喜甘。平日蓄有濕熱也。病雖中風。應與桂枝。以不喜甘而不與。正以善桂枝湯之用也。言外當知有葛根芩連之法。 鰲按。危氏補出葛根芩連之法。若魏伯鄉(xiāng)柯韻伯輩俱宗之。凡遇酒客病。使人知所以用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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