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根據《財政部、安全生產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006]478號)規定,安全生產費用的賬務如何處理?財企[2006]478號文件規定的“安全生產費”和《財政部、安全監管總局、人民銀行關于印發<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2006]369號)規定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性質是否一樣?賬務處理是否一致? 答:1、《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財會[2009]3號)第三條規定,高危行業企業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應當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高危行業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應當計入相關產品的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記入“4301專項儲備”科目。 企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時,屬于費用性支出的,直接沖減專項儲備。企業使用提取 的安全生產費形成固定資產的,應當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歸集所發生的支出,待安全項目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確認為固定資產;同時,按照形成固定資產的成本沖減專項儲備,并確認相同金額的累計折舊。該固定資產在以后期間不再計提折舊。 “專項儲備”科目期末余額在資產負債表所有者權益項下“減:庫存股”和“盈余公積”之間增設“專項儲備”項目反映。 企業提取的維簡費和其他具有類似性質的費用,比照上述規定處理。本解釋發布前未按上述規定處理的,應當進行追溯調整。 因此,企業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應按上述規定處理。 2、安生生產費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是不同性質的支出。 企業按規定繳存的安全風險抵押金,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 企業繳存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商品 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動用安全風險抵押金時: 借:營業外支出等科目 貸:其他應收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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