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臺州女小偷被抓,被毆打、示眾的新聞在網絡熱傳。女小偷衣服被剪刀全部剪掉了,內衣也剪掉扔了。而且被暴打一頓,看背后就痕跡就知道了。對此,網友的評論不一,有網友認為,這種行為能阻止扒竊案件的發生,也有網友表示了不同的意見。有名民警表示,可能是由于扒手不易獲重罰導致的后果,“但是,市民也不應當這樣做”。 當有人被偷,抓住行竊小偷,不論是當事者還是圍觀者,情緒大都是氣憤的,公憤下人們容易失去理智劍走偏鋒,對小偷是以暴制暴大打出手,甚至有時候會侮辱小偷的人格,公眾大快人心的時候,忽然會發現“受傷”的小偷,卻是那么的可憐,真正是那句話“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的確是,當看到新聞圖片中的小偷扒光衣服游街,以及裸露后背的傷痕,很多人又覺得心里不忍,她只是偷盜而已,小偷也是有人格的,應該交給警察處理,當人們以暴制暴,而且是以更重的犯罪手段對付小偷,是不是更野蠻,侮辱游街的行為是不是比小偷偷竊更惡劣。 女小偷偷竊是應該受到懲罰,但是法治的國家,對小偷處罰不應該是用私刑,應該是執法機關,對小偷用私刑是不遵守法律法規,如果我們這些好人都不遵守法律法規,那么社會就會更亂。侮辱游街,是用私刑泄憤的滿足,也是人性的丑惡,當我們靜下心來想想,小偷固然可惡,但是我們置法律法規不顧,以暴制暴的侮辱毆打小偷,那我們是不是更野蠻,更丑惡呢? 在這里我不想深討小偷為什么會去偷,到底是社會原因還是個人原因,我只想,我們雖然對小偷恨之入骨,但是我們是依法治國,我們有法律,我們要用合適正規的手段來制裁小偷,以暴制暴侮辱毆打游街小偷,那只是讓我們這些好人人性更丑惡更野蠻,大快人心下失去的是我們人性,用私刑懲戒他人,其實也是在羞辱我們自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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