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書(含篆、隸、楷)講究逆鋒起筆、回鋒收筆。所謂“逆入平出”、“無垂不縮,無往不收”就是對筆的運行軌跡的基本要求。在起筆和收筆的過程中,筆鋒往往兩次經過同一個點。行筆過程中,筆畫圓轉處,筆按弧線行進;筆畫平直處,筆按直線運動。 從書法的風格來說,方峻、內扌厭的,其轉折處(指橫折)先提筆上*,再按筆向內而下,筆意內斂,筆畫稍有重合。而圓潤外拓者,;轉折處則直接向右下按筆,圓轉下行,筆意向外拓展。 我們可以將筆毫先分為三個部分,接近筆管的三分之一稱為筆根,接近 筆尖的三分之一稱為筆鋒,中間的三分之一稱為筆腹。筆根以下的部分(即筆腹、筆鋒)又可分為三個部分,自下而上依次為一、二、三分筆。如此,則筆毫可大致分為四個部分:筆尖至九分之二處為一分筆,九分之二至九分之四處為二分筆,九分之四至九分之六處為三分筆,九分之六以上的部分為筆根。 一般而言,用一分筆,線條輕盈、靈動;用二分筆,線條勁健、潤澤;用三分筆,線條渾厚、沉穩;用筆根,線條蒼邁、野逸。在實際書寫過程中,筆毫與表現載體的接觸往往在多個部位之間相互轉換,以豐富線條的外在形式和內在質量。這種轉換是通過提按來實現的,提筆淺行,則筆畫輕細,按筆深進,則線條粗重。 中鋒,亦稱正鋒,指運筆作書時筆鋒處于點畫中間。為使點畫圓潤,歷來書家多主張“筆筆中鋒”。因筆鋒在點畫中間運行時,墨汁順筆尖流注而下,均勻滲開,達于四面,點畫也就無上重下輕、上輕下重、左重右輕、左輕右重等缺點。故“中鋒”乃書法之根本筆法。“錐畫沙”、“屋漏痕”即中鋒之喻。清王澍《論書剩語》云:“中鋒者,謂運鋒在筆畫之中,平側偃仰,惟意所使,用其既定也端若引繩。如此則筆鋒不倚上下,不偏左右,乃能八面出鋒,筆至八面出鋒,斯施不當矣。” 側鋒,指運筆時筆鋒所處的位置在中鋒與偏鋒之間的一種用筆方法。側鋒用筆是中鋒用筆的必要補充。在以中鋒為主的前提下,適當運用側鋒,可使點畫痛快淋漓,跌宕多姿,富有變化。正如古人所說的“正以取勁,側以取妍?!薄罢灾鞴?,側以取態?!蔽覀冊谕豸酥?、蘇軾、米芾等書法大家的作品中??梢姷絺蠕h筆法的運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