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趙炎 東莞掃黃,舉世矚目,據說其“性都”之名,由來已久。且不論央媒是非、有司對錯,僅就“性都”而言,東莞是否夠格,值得商榷。在一個色情業非法、個體賣淫尚且有罪的國度里,妄稱某地為“性都”,說白了,不是在打小姐的臉,而是在打某地衙門的臉,非明智之舉。 中國歷史上不乏以“性都”聞名的城市,稍做盤點,略作比較,地球人大概都會懂的。 最早的“性都”--臨淄。 這是春秋時期齊國的國都,它的成名原因在于齊相管仲設“女閭”之策。《戰國策》二卷“東周”引周文君云:“齊桓公宮中女市女閭七百。按周禮--五家為比,五比為閭。則一閭為二十五家。管仲設女閭七百,為一萬七千五百家。管仲設女閭,等于后世之有花捐也。”一個小小的國都,居然有“一萬七千五百家”妓院,何其壯觀!“性都”之名,實不虛也。 盛唐“性都”—長安。 唐代是個開放的時代,妓女統稱為“伎”,也就是“技人”,相當于如今有手藝的人吧,也可稱為“藝人”。由此可見唐代妓女的社會地位是不低的,當然也是合法的。如《開元遺事》說:“明皇與貴妃,每至酒酣,使妃子統‘宮妓’百余人,帝統小中貴百余人,排兩陣于掖庭中,名為風流陣,互相攻門,以為笑樂。”又說:“‘宮妓’”永新,善歌,最受明皇寵愛。”皇帝、貴妃不惜屈身與妓女同樂,說明了什么?自己去想。 長安城妓女云集,有宮妓、官妓、營妓、家妓、私妓等等,娼妓業之盛,為歷代之首,并深刻影響到了官場。如唐代進士放榜以后的活動中,有一項“探花”,即在同科進士中選擇兩個俊少者,使之騎馬遍游曲江附近或長安各處的名園,去采摘名花,這兩人就叫兩街探花使,也叫探花郎。即所謂“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盡長安花”。后來直接簡化為嫖妓行為。 白居易的《江南喜逢蕭九徹,因話長安舊游,戲贈五十韻》將妓院的環境、妓女的服飾、妓女的歌舞和宴會場面、嫖客和妓女的親昵做愛等描寫得淋漓盡致。一代“性都”,繪聲繪色。 宋代“性都”----汴京、臨安。 唐代之后,妓女地位開始下降,但在兩宋依然是合法的職業。宋代商業發達,妓女行業也十分繁盛。柳永因為尋花問柳成為著名的偶像詞人,但他也因為這個愛好,而絕于仕途,可見宋代對妓女的看法已經開始走下坡路了。 北宋汴京城絕對是不二的“性都”。如陶穀在《清異錄》中描述北宋汴京的情形:“四方指南海為煙月作坊,以言風俗尚淫,今京所鬻色戶,將乃萬計。至于男子舉體自貸,進退怡然,遂成蜂窠,又不只風月作坊也。”也就是說當時京師出賣色相的戶頭將近一萬家,還有男娼。 再說南宋首都臨安(今杭州),馬可·波羅同志曾在游記里特別提到杭州的妓女,他說:“其數之多,未敢言也,不但在市場附近此輩例居之處見之,全城之中皆有。”難道還不算“性都”?比較而言,東莞算個球! 明代“性都”----南京。 中國的人文主義精神被抹殺的朝代,無疑非明代莫屬,妓女亦從此卑賤起來,但若說她們非法,卻毫無依據。固然,明宣宗宣德年間,曾進行過一次大規模的掃黃,封了北京和其他大城市的大批妓院,但主要針對的是官妓(有組織賣淫),其出發點還是為了吏治的清明,這一點必須明確。 要知道,明代也是一個注重祖宗家法的朝代,太祖皇帝曾在南京大規模推廣妓業以增賦稅,這個家法一直執行到明亡。如謝肇在《五雜俎》里,曾描寫:“今時娼妓滿布天下,其大都會之地,動以千百計。其它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終日倚門賣笑,賣淫為活。生計至此,亦可憐矣。而京師教坊官收其稅錢,謂之脂粉錢。隸郡縣者,則為樂戶……”可見民間私妓還是合法的在籍的。 甚至嘉靖到崇楨年間,甚至有人舉辦各種“蓮臺仙會”之類的妓女選美大會,品評名妓,訂定“花榜”,分列次第:女狀元、榜眼、探花……熱鬧的情況一點也不遜于今日的選美或選秀。若是違法,誰敢這么冒天下之大不韙? 我說明代南京為“性都”,以秦淮八艷為依據,明代妓女興于南京,亡于南京,怎一個巧合了得!其他的話就不說了。 清代“性都”----揚州、北京、上海。 清代掃黃倒是一直如火如荼呢,結果如何?一個詞:狗屁。瘦馬(妓女的別稱,為清代最盛),出現于揚州,為鹽商之最愛。其盛況可參閱相關書籍,此處不贅述了。北京的八大胡同,曾讓同治皇帝染病于斯而殞命,焉能小覷?稱其為“性都”,恐怕不過分。 上海更甭提了,其娼妓業的繁榮,可能得益于太平天國,亦跟清廷掃黃禁娼有關----禮教神圣化,其實沒有好處的。1891年《申報》披露了色情業情況:“花煙間結以洋蚨一角,盡可捉胸捺肚,消遣綺懷,既得親粉澤脂香,又可作煙霞供養,以故學業未成之輩,失足于此者幾多若恒河之沙。至于臺基,茍得入其門得先洋一元,即可招蕩婦以薦枕席,且又門深徑僻,人不得知。凡欲參歡喜禪而又畏師友箴規者,咸于此借經也。” 上海最早的“時裝表演”,不是在T臺上進行的,而是由挖空心思吸引男人眼球與錢財的妓女們自發參予的;上海最早的“選美”,也是在妓女中舉行的。1891年3月23日《申報》,回顧了上海始于1882年、1883年和1884年連續舉辦的選花榜活動。 試看1897年花榜狀元張四寶的薦評,刊登在花榜揭曉之日的游戲報上,引起當期報紙脫銷:“蕤蕤者葩,娟娟其韻,波寫明而花寫媚,神取法而情取幽……端莊沉靜,柔媚可親。張墅愚園,蹤跡罕到。舉止嫻雅,有大家風。美麗天然,風神嫻雅,珊珊仙骨,矯矯不群。天仙化人,自然豐韻,翩然入座,鶴立雞群。昔人謂美人之光可以養目,睹此益信。” 我的文文寫完了,大家讀完了是什么感覺? 得,不如還有由我來“代言”吧:一,無論古代妓女地位之貴賤,在法律層面上,她們是得到認可的;二,無論古代妓女是否影響了風俗與倫理綱常,主流文化對她們亦始終持包容的態度的,而不是一味打擊與取締;三,先賢們狎妓嫖娼者大有人在,于文化之貢獻亦有目共睹,莫非先賢們也盡是無德之輩?不說了,不敢想象。(趙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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