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野生動植物保護協(xié)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名稱:大連市野生動植物保護協(xié)會。 第二條 本會性質:是由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科研教育、野生動物、植物、馴養(yǎng)、繁殖、海洋哺乳動物、自然保護、濕地保護、和廣大野生動物植物愛好者自愿結成的地方性、行業(yè)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Email:zgdlybxh@163.com 郵編:116011 (一) 認真貫徹野生動物保護法、野生植物保護條例、自然保護區(qū)條例、濕地公約。及有關方針、政策和法令,積極組織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本會由個人會員、資深會員、外籍會員和團體會員組成。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中國公民(或外籍公民),除行政機關以外的組織,須擁護并遵守本會章程,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個人會員: 1、從事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科研教育、馴養(yǎng)繁殖和其他經營利用活動; 2、在本會的業(yè)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3、熱心、支持和贊助野生動植物保護事業(yè),愿意參加本會有關活動。 (二)資深會員: 凡具有高級以上技術職稱,或縣處級以上行政職務,或知名企業(yè)家、文化名人和社會活動家,各野生動植物保護組織帶頭人,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本會各分會會長,各野生動植物保護組織帶頭人; 2、在野生動植物保護的科研、宣傳教育、經營管理或與其有關的工作中成績突出的; 3、熱心于社會公益事業(yè),積極參與野生動植物保護事業(yè)和自然保護各項活動成績顯著的。 (三)外籍會員:與我國經常友好往來,在學術上有較高成就,或熱心、支持和贊助野生動植物保護事業(yè)的外籍人員。 (四)團體會員: 1、從事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科研教育、馴養(yǎng)繁殖和其它經營利用活動; 2、熱愛野生動植物保護事業(yè); 3、支持和贊助野生動植物保護事業(yè),愿意參加本會活動。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個人會員:本人提出入會申請,由所在單位書面推薦或本會會員二人介紹,經本會秘書處批準并向常務理事會報告,經本會備案,即為本會會員。 (二)資深會員:由本人向本會提出申請,經本會秘書處批準,并向常務理事會通報,即為本會資深會員,頒發(fā)本會資深會員證。 (三) 外籍會員:本人提出申請,由本會會員二人介紹,經本會秘書處批準,并向常務理事會報告,報大連市科協(xié)備案,即為本會外籍會員,發(fā)給本會會員證。 (四) 團體會員:要求入會的除行政機關以外的組織提出申請,經本會秘書處批準,并向常務理事會報告,即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個人會員(含外籍會員): 1、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會的活動; 3、獲得本會服務的優(yōu)先權; 4、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jiān)督權; 5、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二)資深會員 享有與個人會員的同等權利,并有優(yōu)先推薦參加國際學術組織、學術會議、考察、專業(yè)論證、評估等活動; (三)團體會員 1、參加本會和所在地方協(xié)會舉辦的活動; 2、取得本會和所在地方協(xié)會有關的信息和資料; 3、推薦參加國內外培訓、學習、考察和會議; 4、向本會和所在地方協(xié)會提出科技咨詢; 5、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監(jiān)督; 6、向本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直至會員代表大會提出議案; 7、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個人會員 1、執(zhí)行本會的決議; 2、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3、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4、按規(guī)定交納會費; 5、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二)資深會員 履行個人會員的義務,并履行下列義務: 1、對國家和本地區(qū)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和技術措施提出建議; 2、反映野生動植物科技工作者和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和要求。 (三)外籍會員 履行個人會員的義務,并履行下列義務: 溝通野生動植物保護信息,支持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 (四)團體會員 1、執(zhí)行本會和所在地方協(xié)會的決議; 2、維護本會和所在地方協(xié)會的合法權益; 3、完成本會和所在地方協(xié)會委托的工作; 4、組織開展野生動植物保護活動; 5、交納團體會員會費; 6、資助本會或地方協(xié)會活動經費。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并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1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本會提出警告,并通知會員本人;會員如2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工作方針和任務; (二) 制定和修改協(xié)會章程; (三) 選舉和罷免理事;產生新的理事會; (四)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六)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有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九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七條 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 會費;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協(xié)議。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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