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劉邦的“外婦” 文/趙炎 人,不能只考慮眼前路,也得多想想身后事啊! “劉肥者,高祖長庶男也。其母外婦也,曰曹氏。高祖六年,立肥為齊王,食七十城,諸民能齊言者皆予齊王。”(《史記》)“齊倬惠王肥,其母高祖微時外婦也。”(《漢書》)歷史記錄者一如既往的惜墨如金和忽視女性,不過信息量也還是不少,隱隱約約告訴我們,這位曹氏不一般! 所謂“外婦”,即家里已有正妻,外面再養一個,與外室、外妻等性質類似,不同于納妾。如春秋時期宋國的鮑蘇“仕衛三年而娶外妻”,漢代的枚承在梁“娶皋母為小妻”等,很容易讓我們聯想到“小三”、“情婦”等字眼。用外婦來定位曹氏似乎有點不恰當,起碼在劉邦娶呂雉之前的那些年是不恰當的。 但是,史家這么寫,也不是胡咧咧,他們有證據。前201年,劉肥受封齊王,斯年20歲,而呂雉所生的魯元公主12歲、太子劉盈10歲。另外,劉邦娶呂雉時35歲,前201年他55歲。就是說,曹氏生子與呂雉出嫁幾乎是同一年。既然撰寫的是“王世家”或“王傳記”,紀年就得以王的出生為據,所以,曹氏的“外婦”身份就不容置疑,她的確是高祖未發跡時的情婦。 按照秦朝的職官制度,劉邦為泗水亭長,掌治安警衛,兼管停留旅客,治理民事等,處于“斗食嗇夫”之下,不在體制內。盡管太史公用了“試為吏”三字,不過是鄉三老推薦而已,并非考試的結果。嗇夫即鄉長,分為有秩和斗食二等,有秩,是剛達到最低的百石秩祿,斗食,則指每日供給一斗二升。蕭何、曹參等人屬于有秩之吏或者更高,劉邦的供給大概其也有數升,當時“人日食二升”,他的收入足夠自己生活,養情婦則想也別想。 以此來看,曹氏與劉邦“非法同居”,就不那么復雜了,兩情相悅而已,她不圖劉邦什么,用肥皂劇的臺詞形容,就是“我愛的是你這個人”,其他的都無所謂。古語云“人不求備”,至理也。劉邦后來通過“賀萬錢”抱得美人歸,曹氏同年生子,也不爭嫡庶,甚至沒有絲毫的迷惑、彷徨、孤寂或受傷。如果有的話,必會產生事端,尤其是繼承權問題,可不是兒戲,史家的記錄也必然更為豐富,但這一切沒有發生。劉肥“長庶男”身份由此而來。 還有一個懸疑,劉肥出生后是由誰撫養的?許多人肯定會說,劉家的血脈,劉老太公安能讓其在外面成長?說得不錯,母子生離的慘劇歷史上沒少發生,根子即源自儒家宗法。可是別忘了,秦朝還沒有這個講究。從劉肥的賢能品性與后來不參與“廢立之爭”來看,我們有理由相信他是生母撫養長大的。 民間戲說總把曹氏寫成酒館小老板,為嘛呢?因為劉邦做了亭長后,“廷中吏無所不狎侮,好酒及色”,他跟縣里的官吏關系都很好,如果曹氏開酒館,他吃吃喝喝也就有了去處,當然還可以賒賬,這很可樂!不過曹氏即便不是開館子的,其家族也絕非尋常賤民,養活一個非婚生子不是問題。 先秦蘇北曹姓是當時曹姓三大支流之一,曹參、曹無傷等人,都出自這個家族。有跡象表明,曹參、曹無傷可能都是與曹氏共祖不共父的平輩兄弟。劉邦起兵反秦,“參以中涓從”。中涓,親近之臣也。曹無傷在“雍齒叛豐”前后就是左司馬了,可見劉邦對曹家人的信任。《史記》還載曰:“高帝以長子肥為齊王,而以參為齊相國?!眲钐蹛鄞髢鹤?,將最大的齊國封給他,又讓曹參輔佐,恐怕不是隨意安排的。劉邦死后,呂后虐殺戚夫人,逼走薄夫人,唯獨不見曹夫人的蛛絲馬跡,想必曹氏從未履足洛陽或長安,又或者她早就跟兒子去了臨淄。惠帝二年,劉肥為呂后所忌,“乃用其內史勛計,獻城陽郡,以為魯元公主湯沐邑”,又“尊公主為王太后”。此時曹夫人已然去世。 年輕的時候為了愛而活著,年歲大了以后為了活著而愛(川端康成)。此為曹氏的觀照,她不圖一世,只圖一時,著落于一個情字,無欲無求;而如今的情婦們既圖一時,也妄圖一世,欲求之甚,亦足以毀身矣。 近年來官員與情婦的那點事兒特別吸睛,也總上頭條,讓個別娛樂圈人士比較郁悶??墒?,官員與情婦又何嘗不郁悶?尤其后者,自古就是高危人群,背負宗法歧視、嫡妻蔑視、繼承輕視等多重枷鎖;當下更是多了N條,既見疑于國法,如是否存在權色交易、隱形腐??;又見疑于枕邊人,如是否掌握了貪腐證據,是否存在窩里反的可能,等等,怎一個郁悶了得!曹氏的做法倒是為情婦們提了個醒,人不能只考慮眼前路,也得多想想身后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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