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永杰,北京澤永律師事務所主任,本文來源于《刑事辯護的藝術——無罪辯護經驗談》一書,轉自“為你辯護網” 刑事辯護”的39條行為指南
1.為職務犯罪案(以貪污罪、受賄罪為例)的被告人無罪辯護較難。通常來講,法院對刑訊逼供得來的口供也會采信。因為在我國的刑事訴訟分工當中,是由檢察院的反貪污賄賂和反瀆職侵權局偵查職務犯罪案件。同時,檢察院又是法律監督機關,可以監督公安局和法院。因此,法官對檢察官有所忌憚?! ?/span>
2.律師一定要復印全部卷宗,有時卷宗中的一張紙就決定案件的走向,能使陷入辯護僵局的案件峰回路轉,柳暗花明,讓被告人絕處逢生。做好閱卷摘要,把幾百頁案卷精簡成幾頁。尋找相似案例、收集指導案例,拓展辦案思路,很實用?! ?/span> 3.閱卷、會見后工作:找不利情節(逐一核實)、有利情節(逐一掌握)、潛在情節(兩個字:找、造)。找立功情節需格外謹慎,假立功堅決避免,不要完全當事人化。
4.指控犯罪是檢察院的義務,如果律師取來反證,往往會收到出其不意的效果。如果律師不方便調查取證,可以申請檢察院、法院調查。
5.律師代理刑事案件,應當將工作重點提前到法院開庭前。律師在偵查、批捕、審查起訴階段都要提出法律意見?! ?/span>
6.中國也存在訴辯交易,但訴辯交易多數在法院,可以提前到檢察院?! ?/span>
7.庭前會議靠法院主動召開是不夠的,必須通過律師來推動進行,律師應當要求舉行庭前會議。 8.庭前申請書,是律師必備格式化文書。庭前申請書內容:案由、請求、理由、要解決的問題,律師事務所蓋章?! ?/span>
9.律師的辯護權不是完全獨立的,要和委托人協商,要忠實于委托人,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權益。認罪、不認罪、上訴是被告人的權利,律師不能替代。 10.律師在會見時,如果案情過于復雜,可以讓被告人親筆書寫供詞。這樣,律師既搞清了案件事實,也避免了被告人翻供的風險。 11.辯護無罪難,經過與被告人及其家屬同意后,可以重罪辯輕罪,律師切不可一廂情愿。
12.辯護不是表演,重要的不是說服委托人,而是說服法官和案件的決策者?!?/span> 13.辯護律師不要人身攻擊,要內斂,話不在多,在于說的精準到位?! ?/span> 14.律師和公檢法辦案人在合法范圍內,應保持正常關系。律師贏得尊重的方法是:法庭辯護的認真準備?! ?/span> 15.公檢法眼里常常只有贓款、贓物,忘記了證據的定性,習慣于從結果倒推罪名,律師需要條分縷析,講明利害?! ?/span>
16.警察不出庭,出庭難,有必要時,律師應當要求警察出庭?! ?/span> 17.警察出庭了怎么辦?你會盤問嗎?律師普遍缺乏盤問證人的技巧,更缺乏盤問警察的技巧。盤問控方證人時,需要把問題內容分成若干個層次,若干個問題,要把重要問題隱藏在不起眼的問題中,不經意之間發問出來,讓證人猝不及防。
18.直接辯論刑訊逼供,易引起對立,可換一種方式,將刑訊逼供轉化成非法取證、訊問形式的不合法?! ?/span> 19.律師要把非法證據排除作為談判或交易的砝碼。 20.依賴口供的案件,排除非法口供,證據鏈條斷了,依法應當判無罪。但是,法律上的無罪不代表現實會判無罪,律師的臨門一腳要把握好?! ?/span> 21.口供排除方法:證明獲取口供的手段違法,打印件與錄像口供比對,不一致的,涉嫌偽造。 22.檢察院通常對錄像不移送,錄像也是案件偵查的記錄。筆錄只有跟錄像比對,才有價值?! ?/span> 23.刑訊逼供,辦案人不會承認,只要讓法官產生合理懷疑就行了?! ?/span> 24.瑕疵證據不一定是非法證據,能夠補正的,不予排除。 25.程序性辯護是反守為攻的辯護和進攻性辯護。程序性辯護的目的是宣告違法的訴訟行為無效?! ?/span> 26.律師要把作為犯罪的刑訊逼供和作為程序違法的刑訊逼供區分開?! ?/span>
27.任何請求,都要書面申請,好處是法院要么書面駁回,要么記在庭審筆錄(若沒記,提示法官,能否記入筆錄)里,從而使上訴有理由,如果一審程序違法,二審可以直接發回重審。
28.法院的二審一般不開庭審理,律師可以遞交申請書要求開庭。實際上,律師要求二審法院開庭的最好辦法就是提交新證據。 29.律師在一審時最好不要把辯方證據用盡,要為二審改判留點后手。 30.粗線條宏觀辯護已經不合時宜,精準化辯護=專業化辯護?! ?/span> 31.精準化辯護,需要對罪名扎實掌握,事先與檢察院、法院充分溝通,利用交涉與談判的藝術,必要時找相似案例輔助,包括典型案例、公報案例?! ?/span>
32.即使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律師仍可以要求檢察院對羈押必要性進行審查,要求對符合條件的犯罪嫌疑人予以釋放或者取保候審?!?/span> 33.律師對于被告人被超期羈押的案件,不要被動等待,堅決依法要求取保候審。因為超期羈押的直接后果,就是非法拘禁?! ?/span> 34.案件久拖不決,要仔細區分。如果被告人仍在羈押中,弊大于利;如果被告人已經取保候審,利大于弊?! ?/span>
35.當法官問被告人和律師是否申請回避時,律師可以說:由于對法官的身份不太了解,暫時不要求回避。在審判過程中,可以隨時要求法官回避?! ?br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max-width: 100%; box-sizing: border-box;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媒體 36.媒體只關注奇案,案件冤得足夠奇特,才會引人注目。僅僅引人關注還不夠,還要有律師整體的辯護方案加以配合?! ?/span>
37.無罪辯護成功的標志:第一,促使二審法院撤銷原判、發回重審。第二,促使檢察機關撤回起訴。對于證據不足的案件,法院一般會建議檢察院撤訴,這是無罪判決的替代品。第三,促使法院判處緩刑。第四,促使法院作出“實報實銷”的判決。 38.一個成功的無罪辯護,對公訴人就是災難,公訴方不會輕言放棄。因此對律師辯護能力的要求極高。
39.律師一定要時刻提醒自己:唯有專業、敬業才能贏得法官的尊重;同時,律師要不斷地提示法官,只有公正判決,才能雙贏。當下,中國刑辯,需要智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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