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BP、T、SPO2、(CVP)、膚色、出入量(q2h、總結q8h)、GM、JM等。(極低出生體重兒3天內、超低出生體重兒7天內與體溫不穩定者須監測深體溫)。 1. 體溫:暖箱或遠紅外以維持肛溫36.7~37.3℃,(腋—肛)溫〈0℃為適宜。 暖箱溫度參考范圍:體重〈1.0:36℃;1~1.5:34℃;1.5~2:33℃。 1. 血糖:維持2~7mmol/L范圍。不穩定者測GM q4~8h,穩定后1~2次/日。 1) 低血糖:10%GS 2ml/Kg,1ml/min→5~8mg/Kg·min;如仍低改12.5~15%GS,8~10mg/Kg·min;如達12mg/Kg·min仍低予⑴、DXM 1~2mg/Kg·d,正常后24~48小時停用。⑵、胰高血糖素:1mg+10%GS 24ml維持24小時,同時予10%GS 6~8mg/Kg·min;⑶、腎上腺素對母糖尿病者有效。 2) 高血糖:降低糖速度,補電解質,如高血糖未能控制或〉14 mmol/L可有以下處理:⑴、胰島素1~3u/Kg·d,1~2次/日。⑵、0.1~0.2 u/Kg,皮下注射,q6~8h一般用一次即可,可重復。 4、 電解質: 補電介質量(mmol)=(正常-患兒)mmol/L×0.6×體重 1) 低鈣:〈1.8 mmol/L 有癥狀或血鈣〈1.5 mmol/L:10%葡萄糖酸鈣2ml/Kg,第一天q8h、第二天q12h、第三天qd,第三天復查血鈣。(血鈣偏底,又無癥狀可待復查或先補一次。)晚期低鈣注意同時補Vit D3。 2) 高鈣:〉2.75 mmol/L 生理鹽水10~20 ml/Kg+速尿1mg/Kg。 3) 低鎂:〈0.6mmol/L 驚厥時予25%硫酸鎂0.2~0.4 ml/Kg,肌注,早產兒可2.5%硫酸鎂2~4 ml/Kg iv 〈1ml/min。q8~12h 可重復,靜注時如出現呼吸抑制可予10%葡萄糖酸鈣2ml/Kg。 1) 高鎂:〉4 mmol/L 10%葡萄糖酸鈣2ml/Kg。 2) 低鈉:〈120mmol/L 3%NaCl(ml)=(125-患兒血鈉)mmol/L×0.6×體重÷0.5 按公式24小時內補總量1/2,48小時內逐步糾正。總需要量在48小時內補足,輕者可口服。 稀釋性低鈉:體內過剩的水(L)=0.6×體重×(1—患兒鈉mmol/140)以控制水量+速尿為主,癥狀明顯的可補3%氯化鈉。 3) 高鈉:〉150mmol/L 單純性需水(L)=0.6×體重×(患兒鈉mmol/140—1)。補1/3~1/4張液,下降速度〈1mmol/L·h,或〈10mmol/L·d。 4) 低鉀:〈3.5mmol/L。 一般4~5 mmol/ Kg·d,(濃度〈0.3%,速度〈5 ml/ Kg·h〉 5) 高鉀:〉5.5mmol/L ⑴、6~6.5 mmol/L,EKG正常,停補鉀,利尿。 ⑵、〉6.5 mmol/L:①10%葡萄糖酸鈣0.5~1ml/Kg,僅維持數分鐘,如EKG無改善再用一次。②20%GS10 ml/Kg+胰島素0.5u30分鐘內注入。③5%SB3~5 ml/Kg。(②、③30~60分鐘起效,維持數小時,可重復)④利尿。⑤腎衰者腹透。 4、 酸堿平衡失調: 酸堿平衡代償公式: 代酸:PaCO2=1.5×[HCO3-]+8±2 呼酸(急性):△[HCO3-]= △PaCO2×0.1±3 呼酸(慢性):△[HCO3-]= △PaCO2×0.35 (HCO3- =24mmol/L,PaCO2=40mmHg) 治療: 呼酸:PCO2〉70mmHg或PH〈7.25需機械通氣。代酸:PH〈7.25或BE〉—10可糾酸。 混合性:首先改善通氣,PH〈7.2或可小量糾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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