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發了個《桃李春風一杯酒》,小資情調了一下人生心境,在春天里算是發乎情止乎禮。沒想到許多讀者在微信公號后臺留言,有人還說只寫了半句詩歌,不寫下半句,成心憋死人是不? 桃李春風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燈。既然開了頭了,這句詩的后半句還是接下去吧。請看本期《江湖夜雨十年燈》。 人生幾度春風,人生幾度十年? 獨坐江湖夜雨,靜伴黃葉昏燈。 江湖夜雨十年燈 故事往往從寓言開始。 上帝創造了驢子,上帝說:“你將是驢子,從早到晚不停地干活,背上馱著沉重的皮囊,還要讓人用棍子打頭。你以草為食,沒有智力。你將活30年。” 驢子大哭說:“我要這么多年干嘛?最多讓我活15年吧。”于是便有了驢子。 于是,人在他自己的30年里活的像人一樣:吃、喝、愛女孩、跳舞、結婚。接著,像驢子一樣再活15年,拼命干活,負擔累累。然后,要像狗一樣活上15年,守衛著家,見人就咬,白天防范,晚上失眠。再后,年老了,又要像猴子一樣活上15年,像個小丑去哄孩子們,人人還嘲笑他。 這個另類的上帝創造萬物的故事有好幾個版本,出處可能來自西方的寓言或者笑話。我所看到的最早講述的文字來自布寧,俄羅斯作家,1933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他在1936年寫作的散文里講述了這么一段故事。當然,現在流行的版本和他寫的那個大同小異,區別在于有的把驢子改成了騾子,文筆沒有布寧的簡淡和優美。 人由于自身的貪婪,在不屬于自己的時間里活的不像個人,這是個人性的悲劇。話又說回來,即使在屬于自己的那30年里,人又有幾時是快樂的呢? 人從哪里來,要到哪里去?人活著為了什么?存在還是虛無?魚兒樂,還是我樂?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道魚之樂?真要一一追問起來,不免又墜入了哲學的問題。但不管怎么玄虛,假設上帝賜予“人”真的只有30年,那么,這30年里,人最不想失去的應該是童年。 “許多年之后,面對行刑隊,奧雷良諾.布恩地亞上校將會回想起,他父親帶他去見識冰塊的那個遙遠的下午” 這個《百年孤獨》驚人的起句不僅折返了時間,也向童年進行了漫長的告別。一個村莊一百年的孤獨正是從那個小孩子第一次見識冰的下午開始的。 “我已經老了。”這是杜拉斯在《情人》里的著名開頭,莫名的悲涼,深深的喟嘆,仿佛少女窗口憂傷的一瞥后,徐徐拉上了面紗。大把的日子就這么無聲無息地溜走了,如同河水流過沙礫,黃昏漫過群山。 時間代替上帝說:人其實有三個十年。 頭一個十年,活的是快樂的。我們坐在樹梢上,吹著口哨,她們站在小溪里,望著我們微笑。像動畫片里的臺詞那樣:草地上,有一群快樂的天線寶寶,躺在陽光下。 第二個十年,活的是幻想的。十八歲出門遠行,要風是風,要雨是雨。 第三個十年,活的是憂傷的,人海漂泊,歲月蹉跎,看到了什么是垃圾,什么是愛。誰愿意長大呢?誰后悔長大呢?“我還會回來的!”人類會像灰太狼那么樣的呼喊嗎?失去的能夠還回來嗎?上帝默默無語,人類惶恐不安,像遷徙的角馬成群結隊,奔向未來的時間,一個十年,又一個十年,還有一個十年—— 然而,總有那么一群人,在掙脫這無情的時間,執著地進行漫長的告別。他憂郁,可是他睜著雙眼,真誠地說: “不管怎樣,我總忍不住在想,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塊麥田里做游戲。幾千個幾萬個小孩子,周圍沒有一個大人——沒有一個大人,我是說——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帳的懸崖邊。我的職務是在那兒守望,要是有哪個孩子往懸崖邊奔來,我就把他抓住——我是說孩子們都在狂奔亂跑,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兒跑,我得從什么地方出來,把他們抓住。我整天就干這樣的事。我只想當個麥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這有點異想天開,可我真正喜歡干的就是這個。我知道這不象話。” 我們都喜歡這個,喜歡這片嬉戲的麥田,喜歡做個童年的守望者,詩意的守望者。我們微笑著,不斷地揮手,輕輕地揮手,這是漫長的告別,這也是人類有尊嚴的最純真的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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