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關于結婚 1、概念 結婚,又稱婚姻的成立,是指男女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確立夫妻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規范主要有:婚姻法中的規定大都是強制性規范,當事人不得自行改變或通過約定改變。 (1)2001年修訂的《婚姻法》; (2)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通過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一)》; (3)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通過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2、婚姻法明確的基本原則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計劃生育。 其中應當了解的是: (1)婚姻自由原則:指公民按照法律的規定,有權自由決定自己的婚姻,其締結或解除婚姻關系不受任何人的強迫或干涉。 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兩個方面。 (2)一夫一妻制原則:是指一男一女結為夫妻的婚姻制度。它的內容是指: A.任何人只能有一個配偶,不能同時有兩個以上的配偶; B.已婚者在配偶死亡或離婚之前,不得再行結婚; C.一切公開的、隱蔽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兩性關系都是非法的。 3、結婚的特征: (1)結婚是指男女雙方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確立夫妻關系的雙方民事法律行為。 (2)結婚是一種身份行為,且法律對身份行為作了嚴格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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