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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一個管理者叫米契爾·拉伯福,最初受困于企業管理,當他試圖從汗牛充棟的管理理論中尋找自己所需時,有人告訴他“當你不能理解一項問題時,就回頭去從最基本的來,你會發現一些答案的。最偉大的真理往往太重要了,以至于不可能是新的”。就這樣,米契爾·拉伯福回過頭去從自己的管理實踐中反復思索,最后終于悟出了一條他所說的“最簡單、最明白,然而也是最偉大的管理原則”拉伯福法則——人們會去做受到獎勵的事情。 人們會去做能夠受到他所希望的獎勵的事情,而不會去做他所害怕受到處罰的事情。 拉伯福認為企業在獎勵員工方面最常犯的有十大錯誤: 1.需要有好成果,但卻去獎勵那些看起來最忙、工作最久的人; 2.要求工作的品質,但卻設下不合理的完工期限; 3.希望對問題有治本的答案,但卻獎勵治標的方法; 4.光談對公司的忠誠感,但卻不提供工作保障,而是付最高的薪水給最新進的員工或威脅要離職的員工; 5.需要事情簡化,但卻獎勵使事情復雜化和制造瑣碎的人; 6.要求和諧工作環境,但卻獎勵那些最會抱怨且光說不干的人; 7.需要有創意的人,但卻責罰那些敢于特立獨行的人; 8.光說要節儉,但卻以最大的預算增幅,來獎勵那些將他們所有的資源耗得精光的職員; 9.要求團隊合作,但卻獎勵團隊中某一成員而犧牲了其他人; 10.需要創新,但卻處罰未能成功的創意,而且獎勵墨守成規的行為。 因此從根本上對于一個管理者而言,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建立符合企業組織利益的明確的價值標難,并以獎懲的具體規則明白無誤地表現出來。 拉伯福在實踐中有兩大發現: 一是你得到的是你獎勵的行為。你不會得到你所希望的、要求的、渴望的或哀求的,你得到的是你所獎勵的。即你要求人們做出什么行為,與其僅僅停留在希望上、要求上,不如對這種行為作出明明白白的獎勵來得更有效。 二是在嘗試著做正確的事時,人們很容易掉人這樣的陷阱:即獎勵錯誤的行為,而忽視或懲罰正確的行為。人們往往犯這樣的錯誤:希望、要求得到A,卻往往得到了B,原因是他自己往往不經意地獎勵了B。 對照拉伯福的十個錯誤,企業應該時常反思: 1.是不是口頭上宣布講究實績、注重實效,卻往往獎勵了那些專會做表面文章、投機取巧之人? 2.我們是不是口頭上宣布員工考核以業績為主,卻往往憑主觀印象評價和獎勵員工? 3.我們是不是口頭上宣布鼓勵創新,卻往往處罰了敢于創新之人? 4.我們是不是口頭上宣布鼓勵不同意見,卻往往處罰了敢于發表不同意見之人? 5.我們是不是口頭上宣布按章辦事,卻往往處罰了堅持原則的員工? 6.我們是不是口頭上鼓勵員工勤奮工作、努力奉獻,卻往往獎勵了不干實事、專事搗鬼、鉆營之人? 總而言之,管理的問題歸根結底是表現與獎懲的不恰當,只要在兩者之間建立正確而明確的關系,一切問題自當迎刃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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