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的人都清楚“拐彎讓直行”這個原則,不過問題是“轉彎讓直行”并不是處處都適用。因為根據目前現有的交通規則來說,下面這幾個情況,直行車輛就必須讓行轉彎車輛,否者就得負全責! 1. 無交通燈的路口,無條件“讓右”先行在無人值守,以及沒有交通燈的路口,通過路口的車輛,必須讓右側來車先行!也就是說,無論右側來車,是直行還是轉彎,無論做什么行進動作(在合法范圍內),都需要讓右側來車先行。 理由:右側來車盲區大,并保護司機一側 直行車輛“讓右”先行的理由有兩個。第一,相對B車來說,A車的左側盲區更大,B車的右側盲區更小,觀察到A車的幾率更大,所以B車應該讓A車限行。第二,如果發生事故,B車與A車的撞擊點為A車的駕駛員一側,為了保護駕駛員的安全,所以B車也應該讓A車限行。 2. 有交通燈路的口,“燈頭讓燈尾”先行在有交通燈的路口,如果右側車輛行駛方向已變成紅燈,但是路口內車輛還未全部通過,而本側直行車輛已是綠燈,則應該讓先進入路口車輛先行。 理由:先進入交叉路口的車輛有優先通過權 如果A車越過停止線通過交叉路口過程中,信號燈由綠變紅,另一方向信號燈由紅變綠,這時后進入交叉路口的B車輛,必須讓行A車通過,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則B車全責,A車無責。所以,先進入交叉路口的車輛有優先通過權。雖然這種情況很常見,但是責任如何認定,很多人并不十分了解。 3. 有讓行標志的路口,無條件讓行根據《道交法》和《123號令》的規定,在有讓行標志的道路路口,必須讓行,如果停止線,則需要停車觀察路口情況,再繼續行進。否者出現交通事故,有讓行標志未讓行的車輛,負全責。 理由:道路通過優先級不同 在一些城市道路中,有很多標志有讓行的道路路口,即便你是直行狀態進入交叉路口,也要讓行其他路況并入或轉彎的車輛,因為人家的優先級更高。這個沒啥更好的理由,因為法律法規就是這么規定的。 4. 主路出口,輔路讓主路先行這種情況應該比較好理解,根據《道交法》和《123號令》的規定,大家都應該曉得,主路車輛出主路時,輔路車輛讓行,否者應該負事故全部責任。 理由:盲區較大,車速較快 主路出輔路車輛,相對于輔路行駛車輛來說,其盲區右側盲區要更一些, 因為有主輔路隔離帶擋住視線,所以很難觀察到輔路車輛的行進路線。另外,主路出輔路車輛的車速雖然處于降低狀態,但車速依舊很快,很容易造成惡性交通事故。所以輔路車輛必須讓主路車輛限行。 大多數情況下, 轉彎確實需要讓直行,不過確實有一些不常見的情況下,直行是應該讓轉彎先行。尤其是“燈頭讓燈尾”這個隱藏規定,很多人都不熟悉。當然,行車上路我們更應該注意的,并不是“誰應該讓誰”,而是“互相謙讓,安全行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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