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細菌性角膜炎臨床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為細菌性角膜炎(ICD-10 H16.952)需行清創術或結膜瓣掩蓋術。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床診療指南—眼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起病急,眼紅眼痛視力下降,角膜外傷史或者角膜鏡接觸史,角膜異物剔除史或者慢性淚囊炎史等; 2.角膜潰瘍病灶特征; 3.相關眼部檢查:裂隙燈、眼壓、角膜染色、眼前段照相、角膜刮片、細菌培養、細菌藥敏試驗、共聚焦顯微鏡、B超等。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床技術操作規范—眼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 1.對于未確定致病菌及敏感藥物者,盡快局部采用廣譜高效抗菌藥物頻繁滴眼; 2. 不能配合點藥者可聯合廣譜抗菌藥物結膜下注射; 3、嚴重者(如有前房積膿或有眼內炎傾向)需全身聯合使用抗菌藥物治療; 4、并發虹膜睫狀體炎者應用1%阿托品滴眼液或眼膏; 5、局部可使用膠原酶抑制劑; 6、口服維生素A、E有助于潰瘍愈合; 7、施行病灶清創術或結膜瓣掩蓋術。 (四)標準住院日為10-15天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細菌性角膜炎疾病編碼(H16.006);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床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六)術前準備(術前評估)2-3天 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 (2)肝腎功能,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心電圖、X線胸片(必要時); (4)檢查視力、眼壓、裂隙燈、共聚焦顯微鏡、角膜染色、眼前段照相、角膜刮片、細菌培養、細菌藥敏試驗、必要時B超和眼前節OCT檢查。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1.按照《2015年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執行,根據患者病情合理使用抗菌藥物; 2.選用抗菌藥物滴眼液,根據病情調整用量; 3.病情嚴重者全身應用抗生素。 (八)手術日為入院第3-4天 1.麻醉方式:局部麻醉; 2.術中用耗品:縫線、一次性角膜刀。 (九)術后住院恢復3-10天 1.術后需要復查的項目:視力、裂隙燈、眼壓、眼前節照相。 2.術后用藥: 1)局部應用抗菌藥物。嚴重者(如有前房積膿或有眼內炎傾向)需全身聯合使用抗菌藥物治療; 2)局部非甾體消炎藥物; 3)出現繼發青光眼時局部或全身降眼壓藥物; 4)抗菌藥物:按照《2015年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執行,結合患者病情合理使用抗菌藥物。 (十)出院標準 1.病灶縮小,炎癥浸潤減輕,病情穩定; 2.角膜潰瘍愈合; 3.切口愈合好,結膜瓣及縫線在位; 3.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并發癥和/或合并癥。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合并眼內積膿(化膿性眼內炎)者不進入路徑; 2.病情嚴重有穿孔可能而需聯合施行羊膜移植或角膜移植者不進入路徑; 3.結膜瓣掩蓋術后仍有穿孔可能,需二次手術者; 4.病情恢復慢,需延長住院觀察時間; 5.病情嚴重,為避免交感性眼炎的發生,需摘除眼球或進行眼內容剜除; 6.術前化驗檢查異常,需要復查相關檢查,導致住院時間延長。 二、細菌性角膜炎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為細菌性角膜炎行清創術及結膜掩蓋術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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