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導讀 《傷寒論》的脈法,是《傷寒論》研究的重點和難點,尤其是在脈理、脈義、主病等方面頗具獨到之處,與后世脈法比較,具有較大的差異。現討論關于平脈辨證的幾個特殊的問題。 雖然六經病脈象主病有主次常變之分,一脈可主數病,一病亦可見數脈,但其中自有一定規律可循。這說明了脈象主病的必然性與偶然性,所謂必然性,是指每一脈都必然有一定的主病意義,如浮主表、沉主里、數主熱、遲主寒等,這是以一脈對某一病來說,我們稱作常脈。所謂偶然性,是指一脈在特殊情況下可反映多種不同的疾病,亦即每一經病在其復雜的病理變化中可出現多種常脈以外的脈象,這就是變脈。 因此,常脈對某一經病來說,具有必然性的主病意義,這是因為常脈直接反映疾病的主要病機,即病之本質。在六經病中,除了厥陰病寒熱錯雜、虛實并見而脈無定體外,其他病皆有主脈、常脈,如太陽病脈浮、陽明病脈大、少陽病脈弦、太陰病脈緩、少陰病脈微細等。而變脈則未必盡然,它是在復雜特殊病理情況下,對病證的一種偶然的特殊反應。如遲脈主寒證是其常脈,仲師亦云“脈遲為寒”。然而,在六經病中遲脈又可見于陽熱郁證(208、234)、血虛證(50、62)、熱入血室證(143),此為變脈?!端脑\抉微》指出:“遲脈屬臟主寒,此一定之理,乃其常也;若論其變,又有主熱之證治,不可不知?!?/p> 無論常脈或變脈,均是病證形之于外的表現,其病機是一致的,只不過反映的形式不同罷了。如浮脈,陽氣趨表即是浮脈的基本病機,衛陽抗邪于表又是太陽病的主要病機,故浮脈是太陽病之主脈、常脈。而在其他經陽氣趨表僅是可能出現的一種病機,故浮脈對其他經病說來,則屬變脈。 變脈,因為它不符合脈象反映病證的一般規律,因此在臨床辨證中造成一定困難,易導致誤診。從這個角度講,變脈在辨證上反而具有更為重要的意義,這就是強調在平脈辨證中要知常達變、審脈求本的原因所在。 脈與癥是臨床辨證的依據。然而,脈的臨床表現是復雜的?!峨y經》就有“人形病,脈不病”“脈病,形不病”的說法?!秱摗穭t設癥論脈詳略不同,或詳脈略癥,或詳癥略脈。因此,在平脈辨證中要重視脈癥互測,脈癥合參。只有這樣,才能全面了解病情,洞徹病機。 《傷寒論》在要強調、突出某脈主病的某種特定的意義時,常詳脈略癥,此時需要注重在辨證中以脈測癥。以浮脈主病為例,51條云“脈浮者,病在表,可發汗,宜麻黃湯”,此是強調浮脈主表的意義。42條云“太陽病,外證未解,脈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此是突出太陽表虛證主脈之特點。52條云“脈浮而數者,可發汗,宜麻黃湯”,此是提示太陽傷寒證不必拘于脈浮緊,即便兼有浮數,病機在表,即可用麻黃湯。276條云“太陽病,脈浮者,可發汗,宜桂枝湯”,此屬太陰表證,提示不管三陽病、三陰病,只要表邪尚在,則脈多呈浮象,從而強調浮脈主表的意義。上述四條均是詳脈略癥,我們既要領會仲師詳脈略癥的用意所在,又要在辨證中注重以脈測癥。而且42條明確指出“外癥未解”,故以脈測癥當有發熱惡寒、頭痛身痛、無汗或汗出等癥。 《傷寒論》在要強調、突出某癥的特定辨證意義時,常詳癥略脈,此時需要注重在辨證中以癥測脈。如桂枝加葛根湯證與葛根湯證,前者云“太陽病,項背強,反汗出惡風”。后者云“太陽病,項背強,無汗惡風”。在這里首先突出“項背強”一癥,說明邪氣已入太陽經腧。這是二方之所以用葛根,并強調了“反汗出”與“無汗”二癥以鑒別桂枝加葛根湯證與葛根湯證的辨證依據。可見,為了突出癥狀的辨證意義,故略述脈象。若以癥測脈,前者脈同桂枝湯證,后者脈同麻黃湯證。 脈癥互測,體現了平脈辨證的整體觀,闡明了六經辨證會通全書、脈癥合參的重要性,是辨證應該引為重視的問題。 脈癥有時由于反映病證形式的不同,而出現脈癥不符,甚至脈癥相逆的情況。此時,平脈辨證法宜隨機應變,從舍得當。否則,恐有毫厘千里之失。因此,張景岳一再強調“當舍當從,孰知其要,醫有迷途,莫此為甚”。脈癥從舍是針對逆脈、逆癥而平脈辨證的一種方法。從舍,包括從脈舍癥與從癥舍脈。在主脈主病或難從癥辨的情況下,當從脈舍癥而辨。正如羅國綱所云:“凡癥即難辨,當參之脈理?!比?00條“傷寒,陽脈澀,陰脈弦,法當腹中急痛,先與小建中湯;不差者,小柴胡湯主之”?!案怪屑蓖础币话Y,并非少陽病主癥,之所以“不差者”能用小柴胡湯,顯然是從脈而辨,以“陰脈弦”故也。正如《傷寒論類方》所云:“治太陰不愈變而治少陽,所以疏土中之木也,以脈弦故用此法?!庇秩?2條“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若不差,身體疼痛,當救其里,四逆湯方”?!夺t宗必讀》指出:“表證汗之,此其常也。仲景曰: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身體疼痛,當救其里,用四逆湯,此從脈之沉也?!?br> 在癥顯脈變的情況下,又常從癥舍脈而辨。如陽明病195條與208條均是“脈遲”。然而195條以“食難用飽,飽則微煩頭眩,必小便難”諸癥,可辨知此屬陽明中寒證,故此“脈遲”是“遲則為寒”,脈癥相符,病機顯見。208條以“腹滿而喘”“潮熱”“手足濈然汗出”諸癥,可辨知此屬陽明實證,故此“脈遲”是燥實內結,腑氣不通,氣血阻滯所致,屬變脈,脈癥不符,所以,當注意從癥而辨。 必須明了,脈癥從舍并不是不要脈癥合參。從舍,只不過是針對復雜脈癥表現的一種辨證方法與審脈審癥思維。它的意義就在于:在復雜的脈癥中抓住直接反映病機的方面(或脈或癥)進行辨證,亦即抓住脈癥表現與病機相吻合的方面,這是揭示病機最有利的方面,是辨證的主要方面,只有抓住了這個,辨證求本的問題就會迎刃而解。因此,所謂脈癥從舍僅是辨證有所偏重而已。被舍之脈癥并不是舍之不察,亦當合參之。如208條的“腹滿”“潮熱”“手足濈然汗出”等陽明實證,只有在這些癥狀的基礎上而脈見“遲”象,才進一步證明了燥熱之結已到了很嚴重的地步,當放心用大承氣湯以攻之,因為若非燥熱結之太甚是絕不會出現遲脈的。所以,我們不能將脈癥從舍與脈癥合參對立起來,我們強調脈癥合參而不應否定脈癥從舍,反之,重視脈癥從舍又不應忽視脈癥合參。因為脈癥從舍是辨證方法,脈癥合參是辨證原則,而任何辨證方法,都不能脫離脈癥合參這一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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