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匯點訊: 為了不讓高房價成為這座城市的高門檻,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各類優秀人才,南京市政府將建人才安居房、發放購房租房補貼。南京市市長繆瑞林在今天開幕的第十屆中國留學人員南京國際交流與合作大會上宣布,《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今天正式發布,將7月1日起實施。 記者獲悉,在寧無房的各類人才劃分為7個層次,可以享受購買共有產權房、拿購房補貼、住人才公寓和公租房、領租房補貼等不同待遇。其中,國家領軍人才級別的B類人才、世界500強企業總部首席技術官可以拿到200萬購房補貼,或者申購150平方米的共有產權房;本科畢業在寧在寧就業大學生(25歲以下)可以享受600-1000元租賃補貼,或者申請30平方米的公租房。 適用人群,在寧人才需五年內無房產信息 該辦法明確,人才安居的適用對象應符合以下條件:(一)在《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適用企業范圍》中在崗在職人員。(二)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適用對象(目錄)》中的A、B、C、D、E、F類人才的認定條件。(三)本市戶籍,且住房未達本辦法確定的安居標準或非本市戶籍、在寧無自有住房,且在本市5年內無住房登記信息和房屋交易記錄。 人才安居重點支持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包括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鼓勵發展領域的轉型升級和創業創新型重點企業。南京市人才安居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協調、審議、決策和部署本市人才安居工作有關重大事項。市人才安居工作領導小組在市房產部門設立辦公室,承擔人才安居日常管理工作。各區(管委會)成立相應的人才安居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負責轄區內的人才安居具體工作。 人才安居有五類補助方法 這一辦法規定,人才安居采取實物配置和貨幣補貼兩種方式。實物配置包括提供共有產權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置視房源情況接受申請,鼓勵人才選擇貨幣補貼的安居方式,在本市工作不滿一年的,享受政策的首年原則上以租賃補貼為主。貨幣補貼包括購房補貼和租賃補貼,補貼標準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適時調整。 其中的共有產權房是指個人與經政府委托,代表政府持有產權份額的公有產權人按一定比例共同擁有產權的住房,公有產權人為市(區)政府指定的部門或國有獨資企業;人才公寓是指在一定政策期限內,供符合條件的人才免租金或以低于市場租金租賃的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政府投資建設(籌集)或者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戶型面積和租金水平的保障性住房。
7類人才有不同安居保障標準(具體標準見附表) 【A類人才】(國際杰出人才,以兩院院士為參照標準) 以及在本市承擔國家(國際)重大戰略項目的特殊人才(團隊)實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議”。 【B類人才】(國家領軍人才,以新世紀百千萬工程國家級人選為參照標準) 可在本市選擇申請共有產權房、人才公寓、購房補貼和租賃補貼中的一種安居方式。 申請共有產權房的,面積為150平方米左右,與公有產權人分別持房屋所有權50%份額,在本市工作5年后,仍符合條件的,每年可以原價購買房屋產權份額的10%; 申請購房補貼的,補貼標準為實際購房金額50%,最高200萬元; 申請人才公寓的,面積為150平方米左右; 申請租賃補貼的,租賃補貼金額為每月7500元。 【C類人才】(地方拔尖人才,以江蘇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為參照基準) 可在本市選擇申請共有產權房、人才公寓、購房補貼和租賃補貼中的一種安居方式。 申請共有產權房的,面積為120平方米左右,與公有產權人分別持房屋所有權50%份額,在本市工作5年后,仍符合條件的,每年可以原價購買房屋產權份額的10%; 申請購房補貼的,補貼標準為實際購房金額50%,最高170萬元; 申請人才公寓的,面積為120平方米左右; 申請租賃補貼的,租賃補貼金額為每月6000元。 【D類人才】(高端人才,以市十大科技之星、中青年拔尖人才為參照基準) 可在本市選擇申請共有產權房、人才公寓和租賃補貼中的一種安居方式。 申請共有產權房的,面積為90平方米左右,與公有產權人分別持房屋所有權50%份額; 申請人才公寓的,面積為90平方米左右; 申請租賃補貼的,租賃補貼金額為每月3600元。 【E類人才】(高級人才,以省六大人才高峰入選者為參照基準) 可在本市選擇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和租賃補貼中的一種安居方式。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面積為60平方米左右; 申請租賃補貼的,租賃補貼金額為每月2400元。 【F類人才】(中初級人才,以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高校畢業生)為參照基準) 可在本市選擇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和租賃補貼中的一種安居方式。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面積為30平方米左右; 申請租賃補貼的,租賃補貼標準按照《南京市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公租房貨幣化保障的實施意見》執行。 第十六條本市戶籍且住房不達標的人才只能選擇租賃補貼的安居方式,補貼金額按照人才安居標準面積和原房面積的差額計算。 人才的原房面積包括:家庭成員的私有房屋;家庭成員承租的公有房屋;轉讓或被征收拆遷不滿5年的自有或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房);已購買或已安置的征收拆遷安置房屋;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 部分商品房項目將配建人才安居房 南京市政府明確,人才安居房房源的籌集渠道主要有四個:(一)政府投資新建、購買、租賃;(二)江北新區及開發區、其他產業載體等投資新建、購買、租賃;(三)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建;(四)企事業單位新建、改建。人才安居項目規劃選址應綜合考慮城市軌道交通、產業布局、公共配套,實現產城融合、職住平衡。教育、醫療、道路、公交等公共設施應同步配建。其中,在新建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建的共有產權房、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賃住房,由市房產部門統籌,可優先用于項目所在區的人才安居。配建應明確房源性質、產權歸屬和交付標準、面積、方式、時間等內容,并納入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方案。由市政府指定機構持有并負責日常運營管理。 此外,新引進的、投資規模大、產業層次高的企業,在滿足城市規劃的前提下,經批準,可以專項配套建設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賃住房。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及與產業發展密切相關的高校、科研機構,在滿足城市規劃的前提下,經批準,可利用自有存量國有建設用地,按基本建設程序建設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賃住房。 共有產權房5年后可以賣 該辦法規定,人才安居申請的政策享受期為5年,其中共有產權房、購房補貼只能享受一期,期滿不得再次申請;享受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政策滿5年的,通過績效評價的B類人才和進階到D類及以上的人才,可申請續增一期。人才安居政策最多享受兩期。 人才安全房如何退出流轉?這一辦法做出了詳細的規定。購買共有產權房自購房發票記載時間滿5年后可上市交易,個人和公有產權人按所持產權份額分配收益。人才在取得共有產權房完全產權份額前,擅自用于出租經營,或者改變房屋用途的,由區(管委會)房產部門或房源管理單位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公有權人依合同約定予以追責。 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賃住房不得擅自用于轉租、轉借。擅自轉租、轉借的,由區(管委會)房產部門或房源管理單位依合同約定收回房屋,并取消其人才安居資格。人社、房產部門每年分別對政策享受期內的人才勞動關系及住房情況進行核對。 【整理轉載:時英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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