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有理就該勝,沒理就該輸,打官司的事沒那么簡單!有理,你也不一定打贏官司,律師告訴您其中奧秘. 有些當事人確實有理,但最后還是輸了官司,究竟是什么原因,張律師為你解析: 一、當事人有理,但沒有充分證據。 案件發生之前,當事人不注意或者不知道怎么保留證據,明明有理,但苦于沒有直接證據,所以,有理沒有證據,打官司就會輸。 二、盲目自信,自以為懂法,而不知道打官司的規律。 有些當事人,遇到案子之后,就在網絡上收集一些法律信息,看了幾個相似案例,就認為自己把法律搞懂了,自以為是地打官司,結果是一錯再錯,本來是可以打贏的官司,結果輸的一塌糊涂。 三、法庭上說自己想說的,不懂開庭技巧 打官司,不是只說自己想說的和愛說的話,而是要說法官想聽到的、對方不想聽到且無法反駁的話。只說自己想說的話,往往是在幫助對方。這些當事人把打官司當成了吵架和拉家常。 三、用做生意的經驗,代替法律的邏輯 做生意和打官司完全是兩碼事,生活只要守住底線,打官司,更多的是五花八門規則下的各種環節與程序,這種環節與程序稍縱即逝。不懂法律程序和規則,很容易敗訴。 四、認為打官司必須找關系 一個官司打的面目全非,被對方完全占據了主動,這個時候,你找關系也沒用了。其實所謂的關系并幫不了什么忙,最多只是個順水人情。當你的官司被動得要輸的時候,關系也幫不了你了。真正給你結果的是法院,現在,還有幾個法官為了真心幫你而丟掉他的飯碗?甚至是坐牢? 五、只愿意找個認可自己的觀點的律師 不少當事人找律師,不是為了聽律師的建議,不是為了得到法律專家的幫助,而是為了找一個律師來贊同自己的觀點,律師的觀點和他一致,他就認為不是好律師,完全卡在自己的觀念里面出不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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