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0050】私募基金投資運作、創新及銀行合作機會【12.24-25|上海】 點擊上面藍色標題,可以獲取詳細課程信息哦 更多活動咨詢劉老師電話&微信:13585803262; 原創聲明 | 本文作者金融監管研究院研究院創始人孫海波(微信ID:bankkaw),歡迎添加微信交流探討;歡迎個人轉發,謝絕媒體、網站和其他公眾號轉載。 根據中國證券網記者獲悉,某家商業銀行近期收到央行三季度宏觀審慎評估法規,央行已經將表外理財納入該評估體系,并依據此對該行予以評分定檔。 11月初央行在發布的《2016年第三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也指出:'中國人民銀行正在不斷完善宏觀審慎評估工作,進一步加強與金融機構的溝通,引導其加強自律管理,保持審慎經營。其中包括正在著手研究將表外理財納入宏觀審慎評估中的廣義信貸指標范圍,引導銀行加強對表外業務的風險管理。' 回顧宏觀審慎中“廣義信貸”出發點就是隨著商業銀行大幅度擴張表內投資類業務,收縮傳統信貸類資產業務,央行不再信任傳統信貸類資產業務的合意貸款規模控制這項指標,因此用廣義信貸的增長幅度掛鉤資本充足率來對銀行進行考核。這個與時俱進舉措符合當前銀行創新轉型的業務發展特征,也是和央行社會融資規模統計一脈相承,因為所謂銀行投資類業務,多數就是通過資管計劃發放委托貸款或信托貸款或自營資金投資票據資管,這三類投資類業務表現形式上來講就是銀行貸款之外的社會融資規模統計范疇。 如果將表外理財所有規模(根據中債登今年三季度的統計規模26萬億總的銀行理財余額,大約20萬億屬于表外銀行理財)都納入廣義信貸的計算,僅僅扣除其中同業存款部分,對當前的銀行MPA達標構成非常大的沖擊,但是筆者一直疑惑其體系設計的合理性。央行的MPA中廣義信貸統計指標體系其實故意設計得比較粗糙,原因在于防止過于精細化的計算公式和會計科目被銀行繞開,但表外理財根據投資標的不同有很大的差異性,筆者認為不適宜完全不加區別地納入廣義信貸計算框架。 仍然沿用社會融資和貨幣創造這個思路來考察央行的MPA廣義信貸體系。如果符合社會融資規模統計框架,或者符合貨幣創造的循環流程,那么納入央行主導的廣義信貸體系則無可厚非;反之則有過渡干預之嫌。表外理財中如果是非標類融資,因為多數屬于社融一部分納入MPA也是應有之意,而且非標融資的確和表內信貸業務或投資業務存在替代性,同時也具備影子銀行特征。但如果是投資貨幣市場、債券市場、ABS、其他資管計劃優先級等類型的表外理財,筆者認為并沒有影響央行社融規模,也更不會對貨幣創造有影響,更沒有影子銀行的之嫌。那么將此類表外銀行理財納入廣義信貸的意義何在? 下面筆者在稍微回顧一下MPA的體系: 一有關央行MPA新政反反復復 10中旬開始,部分銀行受到當地央行中心支行通知,要求將表外理財納入到MPA考核中的廣義信貸指標中,但暫時只作為一項參考指標進行測算。該消息直到10月25日媒體大量報道,引起市場短期激烈反應;為何MPA考核的變化會對債券市場有如此大沖擊?核心要素有兩個:債市杠桿、債券委外。 1、廣義信貸這個概念在整個MPA考核中處于最核心的地位。此前筆者大致做過測算,MPA考核7大體系指標中,最容易讓銀行落入C檔的就是宏觀審慎資本充足率不達標,而宏觀審慎資本充足率最主要的變量就是“逆周期資本”,逆周期資本要求和“廣義信貸”增幅呈線性關系。所以廣義信貸同比增幅是決定了大多數銀行在季度MPA考核中是否達標的核心要素。 2、對于不達標的銀行而言,如果想要進行表內業務騰挪繞道幾乎不可能,因為絕大部分表內業務都被納入到“廣義信貸”范疇。 唯一較為可行的方式就是由表內向表外進行轉移。 顯然央行也關注到這個特點,因此根據此特點部分地方中心支行在考核MPA指標的時候考慮將表外銀行理財納入考核范圍也是情理之中。 3、從目前的部分地區央行中心支行的填報說明表述來看,仍然處于數據收集和模擬考核階段,并沒有最終決定是否要將表外理財真正納入到MPA考核體系中。 表外理財需要新加入的部分公式為:表外理財資產負債表(人民幣)中資產余額-現金余額-存款余額。 “擴大化的廣義信貸指標進行模擬測算,模擬測試結果將作為三季度評估的重要參考,并有可能影響評估結果”。 因此季末含表外理財廣義信貸余額=季末廣義信貸余額+表外理財總資產-表外理財現金余額-表外理財存款余額。 表外理財現金余額和表外理財存款余額之所以要扣除,主要考慮到如果表外理財資金沒有配置出去,或者配置出去了,但是只是存放其他銀行形成SPV存款,則不符合“廣義信貸”的定義,廣義信貸不包括拆放同業、存放同業、存放央行這幾項科目。 4、央行的意圖和潛在影響 此舉很顯然是為防止部分地區金融機構將原先表內業務轉移至表外處理。對于部分業務擴張非常激進的中小銀行而言,為了規避MPA對廣義信貸的考核,可能將部分容易騰挪的資產轉移至表外。其中債券委外是屬于規避MPA考核最典型的一個處理方式。 大致邏輯如下: 如果是自營委外,那么如果委外端加杠桿,那么意味著杠桿部分不用計入銀行MPA廣義信貸。比如銀行拿出10個億資金做委外,券商在此基礎上經過多輪質押后融入20億,總的債券資產配置為30億。但從銀行角度占用的“廣義信貸”額度只有10億的“其他投資”,如果銀行自營直接加杠桿投資,占用30億的債券投資科目的廣義信貸規模。 第二種方式更徹底一點騰挪就是將表內投資改為表外理財,但實際上仍然通過管理費收入和其他收入方式將表外理財的收益拿回來。以投行思維運作基礎資產,不但可以解除銀行目前資本充足率問題,也可以順帶著解決銀行的廣義信貸過高的問題。 央行顯然注意到了2016年部分銀行表外理財和委外加劇擴張,央行模擬將表外理財納入廣義信貸,但這并不是要打壓委外業務,而是為了防范部分銀行為了MPA考核可以將表內資產騰挪到表外,逃避MPA。因此只是將表外理財和表內理財一視同仁作為廣義信貸一部分。因此后續具體落實過程中肯定會帶有部分認為判斷的內容,即首先要判斷這家銀行表外理財擴張是否異常,是否存在風險隔離不到位(顯然這需要銀監會的現場檢查監管支持,否則很難落實)。筆者再次強調央行的出發點并不是對銀行業務約束。 央行的宏觀審慎資本充足率和銀監會的資本充足率差異非常大,央行的宏觀審慎資本充足率相對簡單,基于廣義信貸線性關系,正是因為簡單,不容易被銀行操縱或者規避;但過于簡單的計算公式也和銀行自身業務的風險敏感性脫鉤,即央行宏觀審慎資本充足率并不考慮銀行從事各類資產業務承擔的風險,一律只看其規模的增長速度,導致該指標:(1)風險不敏感,(2)波動非常大。基于存量資產進行風險加權的銀監會資本充足率考核相對比較穩定,波動幅度較低;但基于增量資產規模的央行宏觀審慎資本充足率逐年波動非常大,可能從50%以上的資本充足率要求降到第二年的10%。 就目前看央行MPA擴張的邊界仍然不夠清晰,市場對央行和后續態度高度關注,一有風吹草動,就會出現較大幅度波動。 二銀監會對表外理財監管尤其是對類資金池的監管,猶抱琵琶半遮面 銀行表外理財尤其是非標理財(非標理財很難做到完全的期限匹配,或多或少存在一定流動性問題)和開放式滾動發售的類資金池產品(正式稱呼為“開放式資產池產品”)。從目前中債登公布的2016年6月底銀行理財數據看,開放式理財存續5084只,資金余額11.263萬億,占比42.85%。 對資金池監管態度非常明確:一定是不允許,所以才有8號文嚴格建立三張報表,要求一一對應;2014年35號文進一步要求銀行理財和自營嚴格風險隔離,也禁止銀行理財產品之間的交易。信托非標資金池也加大清理力度。但現實如何,筆者只能說有一點進步,進步在于滾動發售的開放式資產池總體合規性要好很多。但這類資產池流動性風險以及潛在自營資金的流動性支持仍然存在,現實中,很多監管當局也認可開放式銀行理財不同系列滾動發售對接同一筆底層資產,這里的流動性風險和2013年之前的非標資金池比沒有實質性差異。 證監會最近幾個月對這證券期貨類資產管理計劃資金池進行了嚴格規范,尤其是限制子公司非標業務和資金池運作。其中銀行系的孫公司被列入重點監管范疇防范資金池引發的流動性風險。對資金池定義和把握比銀監會明顯更加嚴格。 除銀行理財之外,還有就是借助直銷銀行/或互聯網資產管理進行非標資產配置,完全表外化,甚至連理財都不是,在壓力情境下同樣面臨著流動性風險。 所以未來就流動性風險或者說資金面而言,關注銀監會對包括銀行理財在內的表外業務監管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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