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出門是爆炒,走在路上是生煎, 游泳是水煮,進了家門是回鍋肉, 周六還要40度的日子里! 小編只想說: 在家吹著空調看我們的 純干貨微信, 才是酷暑的正確打開方式! 之前小編和大家分享了, 關于一些政策類問題的答疑?? 今天,要公布的是關于: 節(jié)地與室外環(huán)境的技術篇, 趕緊來看看吧~ 問題 01 一個項目同時具有不同建筑類型,申請綠色建筑標識如何評價? 1-1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混合項目應如何評價? 根據《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14)第3.1.1條規(guī)定,綠色建筑標識的評價應以單棟建筑或建筑群為評價對象。評價單棟建筑時,涉及系統性、整體性指標(包括:人均居住用地、容積率、綠地率、人均公共綠地、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應基于該棟建筑所屬工程項目的總體進行評價。 在對混合功能建筑群進行評價時可按照標準評分項和加分項對各單體建筑進行評價,得到各單體建筑的總得分,再按各單體建筑的建筑面積進行加權計算得到建筑群的總得分。 商住樓、城市綜合體等綜合建筑在設計階段評價時應以一棟完整的建筑為基本對象;運行階段評價時,可依據實際情況而定(主要針對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業(yè)主的多功能綜合性建筑)。 1-2住宅小區(qū)中的公建配套部分能否與居住建筑部分合并申請?住宅小區(qū)內的商業(yè)配套,配電用房,物業(yè)用房等小面積的單體應如何評價? 不同星級、不同建筑類型的評價通常是分開進行的。不同建筑類型的標識證書應分開申請。 1)若住宅小區(qū)配套有學校建筑、醫(yī)院建筑和較大規(guī)模商業(yè)街等公共建筑時,應與住宅分開評價并申請公共建筑類標識; 2)若住宅小區(qū)中僅有少量的配電用房,物業(yè)用房或小面積商業(yè)配套時,可與小區(qū)內居住建筑合并申請居住建筑類標識; 3)若同棟建筑中包含住宅與非住宅功能,設計階段評價應以一棟完整建筑為基本對象(參見問題1-1)。 1-3標準第4.2.1條關于節(jié)約集約利用土地。公建和住宅混合型項目(特別是在同一棟建筑單體內),居住建筑人均用地指標可否按照容積率來評價,如果不行該如何計算? 同一幢建筑中有公建和住宅時,應分別計算公建部分容積率和住宅部分人均用地指標后按兩部分建筑面積權重最終得分。 問題 02 標識申請范圍為整體地塊的一部分時,節(jié)地部分的容積率、綠地率等應按整體還是局部進行評價? 人均居住用地、容積率、綠地率、人均公共綠地、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應為整體性指標。 問題 03 根據環(huán)保部第33號令,《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第156-168,涉及到的建筑類型,建筑面積不到要求的項目不需要做環(huán)評報告,只需填寫環(huán)境影響登記表,這樣節(jié)地和室外環(huán)境章節(jié)的很多條文(控制項)就無法直接證明,是否有環(huán)境影響登記表就算有關條文達標? 標識評價過程中,依據提供的證明材料判定條文是否達標或得分。環(huán)境影響登記表內容如無法證明相應條文內容,則該條文不得分。 ▲《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第156-168內容 問題 04 標準第4.1.4中的證明材料是否一定需要提供日照模擬分析報告? 評價時提供項目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但如果在評價過程中,專家對場地內日照存在質疑,申請單位須提供規(guī)劃局審批設計方案時通過的日照模擬分析報告和相應設計文件。 問題 05 標準第4.2.3條關于合理開發(fā)利用地下空間。對于公共建筑如果Rp2≥70%,如何判定得分情況? Rp2≥70%時可得3分。同時滿足Rp1≥0.7且Rp2<70%時可得6分。 問題 06 標準第4.2.7條“紅線范圍內戶外活動場地有喬木、構筑物等遮陰措施的面積”,請明確“戶外活動場地”包括哪些?景觀綠地、公共綠地等草坪,算不算“戶外活動場地”? 依據《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2015)》,戶外活動場地包括:步道、庭院、廣場、游憩場合、停車場;景觀綠地、公共綠地等草坪不算戶外活動場地。 問題 07 標準第4.2.7條“超過70%的道路路面、建筑屋面的太陽輻射反射系數不小于0.4”,針對此項條文,采取何種路面、屋面材料可以滿足此項條文要求? 標準中沒有直接給出常用材料的太陽輻射反射系數,但可以通過常用材料太陽輻射吸收系數推算,太陽輻射反射系數+太陽輻射吸收系數=1。查閱國標《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guī)范》GBT50176,可知太陽輻射吸收系數ρ值。 問題 08 標準第4.2.8條“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聯系公共交通站點”。除天橋或地下通道外,場地邊緣處設置公交站臺是否認為達標? 該項為得分項,非控制項。合理設置出入口并設置便捷的步行通道聯系公共交通站點,如直接通過架設天橋將建筑與公交站點相通,通過空間的合理組織將建筑室內與軌道交通站場連通,設計專用的步行通道減少行人繞行、便捷地與城市道路的步行系統相連等。具體情況由專家評審時確定。 問題 09 標準第4.2.12條關于凈地交付。如何可證明為熟地?凈地交付是否參評? 1、應有政府有關證明文件(如土地掛牌文件,環(huán)境評價中的地塊現狀描述等)證明地塊為凈地交付,提供能說明土地交付現狀的照片,證明已完成土地一級開發(fā)為熟地。否則應提供對原地塊資源利用的設計文件,如:植被、水體、表層土利用等,方可得分; 2、若申報項目是凈地交付,即已完成土地一級開發(fā)成為熟地,則此條不參評。 問題 10 標準第4.2.13條場地硬質鋪裝中透水鋪裝比例是否必須超過50%?!督K省綠色建筑設計標準》中并未強制要求該措施,因此該條文是否必須要達標?“硬質鋪裝地面”包括哪些? 1、《江蘇省民用建筑施工圖綠色設計文件技術審查要點》中規(guī)定不應小于50%; 2、硬質鋪裝達到50%可得3分; 3、“硬質鋪裝地面”指停車場、道路、室外活動場地等,不包括建筑占地(屋面)、綠地、水面等。 問題 11 標準第4.2.13-2條“合理銜接和引導屋面雨水、道路雨水進入地面生態(tài)設施,并采取相應的徑流污染控制措施”,其中“地面生態(tài)設施”包括哪些? 地面生態(tài)設施包括:下凹式綠地、雨水花園、樹池、濕地、干塘等。雨水回用系統屬于建筑場地生態(tài)設施。 問題 12 標準第4.2.14條中要求場地徑流總量控制率是否必須要達到55%以上。《江蘇省綠色建筑設計標準》中并未強制要求該措施,該條文是否必須要達標? 1、4.2.14條為得分項,不是控制項; 2、場地徑流總量應同時滿足當地施工圖審查要求和當地對海綿城市建設的要求。 問題 13 標準第4.2.15條中關于公共建筑采用垂直綠化、屋頂綠化等方式,采用垂直綠化的方式,是否有比例的要求?當采用屋頂綠化的方式,綠化面積應該如果確定? 1、根據《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2015)》屋頂綠化面積不應低于屋面可綠化面積的30%(可扣除設備占用面積)。綠化計算方法和要求可參照《江蘇省城市居住區(qū)和單位綠化標準》(DGJ32/TJ169-2014); 2、對垂直綠化面積標準中無明確要求,根據專家現場評審確定。 記得關注我們的公眾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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