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式是藝術形式構成的一般方法與規則,是藝術體系成熟的標志,也是中國畫的特點之一,它構成了中國傳統繪畫最本質的核心結構。 據說著名畫家石魯先生當年在中央美術學院與教師們座談時,有人請他用最簡練的語言概括一下中國畫的特點,石魯先生沉思良久,就說了兩個字——程式。石魯先生的見解是精辟的。 程式是一個完整的技法體系,它構成了中國畫構造藝術形象不或或缺的骨架。中國畫的程式使千變萬化的自然物象通過傳統規則加以條理化、單純化和理想化,它是經過歷史 積淀、相對穩定和規范化的藝術語言,而且由于分科不同,這種藝術語言又有各自的特點與各自的淵源。它既是獨立的,又可以相互交叉、相互滲透,并且具有很大的包容性。中國畫家既可以在表現自然物象 時應用這種相對規范化的程式,又可以根據主觀創造意愿使筆下的程式具有個性化的色彩。 程式的個性化賦予了程式不斷發展的生命與靈魂。如果沒有程式作為中國畫的骨架,中國畫不可能形成完整的藝術體系,如果沒有程式在發展過程中不斷蘊蓄著個性化靈魂,中國畫則無法繼承延續千年的身軀。因此,掌握程式、運用好程式,真正理解程式的內涵,對于中國畫的繼承與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中國畫以構圖樣式與筆墨技巧為表征的程式,經過了一個相當的歷史發展過程。唐代以前的畫跡以人物畫為主,但遺存很少,時至今日已很難構圖一個清晰可辯的印象。至五代時期,隨著山水花鳥的興盛,程式才開始醞釀與萌芽,但尚處于有意無意之間。當時的技法特征雖是程式最早的源頭,但基本上還沒有脫離對自然的模仿。程式化的筆墨技法與構圖樣式的真正形成,是從山水畫皴法的逐步發展完善與宋代花鳥畫開始的。 皴法的形成,來源于自然界客觀存在的地質結構與山石特征,中國山水畫家對其進行了概括、加工與提煉,通過意象化的組織使其由無序變為規律化。它既不是客觀自然主義的描繪,也不是畫家的憑空杜撰。不同的皴法,既可以表現不同的山石質感,又可以產生不同的藝術風格。山水畫的程式至南宋已完全趨于成熟,經過元、明、清之際諸多山水畫家的共同努力,使山水畫的技法程式由兩宋時的單純型發展為綜合型,并一直延續至今。
對中國畫程式的真正理解與掌握,應該立足于對生活的體悟,既以程式來充分地表達內容,又以內容不斷地豐富和發展程式,中國畫的程式才能顯示出鮮明的個性特征與民族特點。而中國畫的程式,正是在藝術創造來源于生活這個傳統源頭上,得以發揚光大,經歷千年而不衰的。
編輯:國畫藝術;插圖:謝稚柳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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