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方證是中醫常規方證,常規方證是基本方證。基本方證就像圍棋基本定式一樣,是先賢總結出來的效率較高的基本招式。 圍棋定式有上萬種,但是常規定式也就二百來種,常用定式也就幾十種。圍棋上萬種定式都是從常規定式演變而來。 中醫方劑也是這樣。中醫方劑有上萬種,但是常規方劑也就二百來種,常用方劑也就幾十種。中醫上萬種方劑都是從常規方劑演變而來。 上萬種方劑不可能都記住。但是常規方劑必須熟記,常用方劑必須牢記。《傷寒論》方劑就是常規方劑,也是經典方證。《傷寒論》方證辨證,是六病證最基本辨證。最基本辨證首要辨明是何病證?即太陽病證,陽明病證,少陽病證,太陰病證,少陰病證,厥陰病證。 太陽病證的治法是發汗和表;陽明病證的治法是攻下和里;少陽病證的治法是清熱和中(半表半里);太陰病證的治法是溫里和胃;少陰病證的治法是回陽救逆;厥陰病證的治法是復陽和表。這是《傷寒論》六病證的基本治法。 太陽病證發汗,則在表部之陽邪從表得解,從而陰陽得和,表陽病得愈,如桂枝湯證,麻黃湯證。陽明病證攻下,則在里部之陽邪從里得解,從而陰陽得和,里陽病得愈,如承氣湯證,抵當湯證。少陽病證清熱,則在中(半表半里)部之陽邪從中(半表半里)得解,從而陰陽得和,中陽病得愈,如梔子豉湯證,白虎湯證。少陽病證陽邪的出路常為表里二處。少陽病證陽邪偏外者則從外解,如柴胡桂枝湯法、葛根黃芩黃連湯法;少陽病證陽邪偏里者則從里解,如柴胡加芒硝湯法,大柴胡湯法。 太陰病證溫里,則在里部之陰邪從里得解,從而陰陽得和,里陰病得愈,如理中湯證,理中去術加附子湯證。少陰病證回陽,則在中(半表半里)部之陰邪從中(半表半里)得解,從而陰陽得和,中陰病得愈,如干姜附子湯證,四逆湯證。厥陰病證復陽,則在表部之陰邪從表得解,從而陰陽得和,表陰病得愈,如桂枝新加湯證,桂枝加桂湯證。 《傷寒論》方證之所以證多理少,是因為其方證之理皆寓意在治法之中。如45條曰“浮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脈浮,故在外,當須解外則愈”;218條曰“沉為在里,而反發其汗,津液越出,大便為難”;58條曰“凡病,若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陰陽自和者,必自愈”。為什么陰陽自和者必自愈呢?因為陰陽氣諧和者,則陰陽氣運行暢通無阻,邪氣在體內就沒有停留的空間,自然會被正氣(陰陽氣)排出體外。邪氣的出路,常規上是從大小便出,或從嘔吐出,或從婦人月經下血出。 表邪主要不是從汗解,而是從小便解。不要以為汗出是表邪的主要出路。表陽證發汗,是為了發泄有余之表陽,有余之表陽得泄,陰陽氣才能得和,表陽病才能得愈。表陰病不可發汗。發汗的方法是覆被令微汗出,不可令如水流離。不論是桂枝湯證、麻黃湯證、葛根湯證、大青龍湯證等等,所有發汗劑之發汗的方法都是覆被令微汗出,若汗多亡陽,病必不除。 基本方劑的應用,是在辨明疾病所在部位(表里)和疾病所屬性質(寒熱虛實)的基礎上才能應用的。如“食谷欲嘔,屬陽明也,吳茱萸湯主之”,得湯反劇者怎么辦呢?“嘔而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得湯不愈者怎么辦呢? 凡病,胃氣實者易愈,胃氣虛者難愈。胃氣實者,給藥只要大方向對了就能愈,甚至不治自愈,如203條、47條。胃氣虛者,給藥大方向對了,但是具體病位不對,也不能愈,如理中湯不能治愈四逆湯證,377條便是。 《傷寒論》如果沒有中醫學基本理論指導,那么三陰三陽之六病證的辨證體系從何而來呢?《傷寒論》和《黃帝內經》在陰陽學說的基本理論上,論述是一致的。如《黃帝內經》曰“陰之與陽也,異名同類”;《傷寒論》曰“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黃帝內經》曰“營在脈中,衛在脈外”;《傷寒論》曰“榮行脈中,衛行脈外”。 《傷寒論》曰“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陰陽氣怎么順接呢?如果認為陰氣為物質,陽氣為功能,那么物質和功能怎么順接呢?由此可知《黃帝內經》曰“陰之與陽,異名而同類”和《傷寒論》對陰陽氣的認知是一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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