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交界地區嚴控人口規模”,“嚴格落實屬地調控責任,有效抑制人口過度集聚。” “嚴控增量用地規模,堅決遏制無序蔓延,嚴禁環首都圍城式發展。” “嚴禁在交界地區大規模開發房地產,嚴控房地產項目規劃審批,嚴禁炒地炒房,強化交界地區房地產開發全過程聯動監管。”“防止貼邊大規模房地產開發。” 所謂“貼邊開發”由來已久,以北三縣最為典型。北三縣職住不平衡現象非常突出,已經成為北京的睡城。燕郊常住人口中有43%工作地點在北京,其中29%在北京中心城。通州城市副中心的規劃,目的之一就是希望在一定程度上截留北三縣奔向北京中心城的鐘擺式通勤人流。 北三縣自身水源匱乏,一直靠超采地下水維持目前的開發,不可持續。資源承載力決定其不具備大規模集中承接疏解非首都功能的條件。 另外,在《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中,三個發展軸上的“區域中心城市”都距北京100公里以上,目的是為了超越通勤距離,讓產業真正帶著人口疏解過去,避免成為北京新的睡城。雄安新區的選址也有這方面的考慮。而次一級的“節點城市”也沒有包括在北京通勤范圍之內的涿州、固安和懷來。 《總規》強調,非首都功能疏解應“人隨功能走、人隨產業走,遷得出去、落得下來”,負責非首都功能承接聚集的區域中心城市和節點城市應“形成若干職住平衡的高端功能中心、區域服務中心、專業化中心。”
貳
類比紐約、倫敦、東京等國際都會區,都匯聚了其周邊區域所有的空間資源和經濟要素,成為主導全球經濟最為活躍的樞紐。 從國家戰略的角度,我國的長三角、珠三角及京津冀城市群全力成為我國參與全球競爭的重要支點和樞紐門戶。 但京津冀城市群的現狀是除了京津兩個特大城市,缺少第二梯隊城市。 北京第三產業在GDP中的比重已達81.7%,已經進入高端服務經濟主導的后工業時代;而河北多數產業還局限于工業原料的開采和冶煉。產業發展階段上的差距使京津冀地區從市場機制的角度不具備產業協作的基礎,也難以形成具有影響力和顯著競爭優勢的產業集群。 高鐵的便捷使得由北京科技創新轉化出來的產業發展優勢向長三角等產業競爭力更強的地區轉移,河北的區位優勢因其產業動力不足而沒有發揮應有的價值。 培育京津冀產業集群,需要實現“北京中心城—區域中心城市—節點城市”的產業梯度轉移,按照“技術研究—產品研發—產品制造”的產業組織規律,形成城市間的分工與梯度聯動。 城市創新需要相應的城市規模,從北京疏解出來的高端非首都功能將集聚于區域中心城市和節點城市,成為發展京津冀第二梯隊城市的重點。
叁
城市發展應避免過于聚焦,各種要素過于集中于一點產生的“大城市病”使得城市運行的社會總成本上升、環境負荷上漲。 北京《總規》框定的人口及建設用地上限,一方面是制約于水資源瓶頸,另一方面也受制于環境承載力。新《總規》中設定了未來PM2.5的目標值,按照測算模型,在考慮機動車減排、減少燃煤量和餐飲排放、降低建筑能耗以及控制外來輸送的條件下,如果仍達不到設定目標,那就需要減量來控制規模。 但是,城市發展為了保證永續活力,應為未來發展提供足夠的空間,保持機動和開放的可能。這就需要以更高的區域視野來通過區域規劃解決單個城市的問題,于是有了京津冀城市群的謀劃。 類似的,多中心城市群多出現于當今世界高度城市化的地區,比如大倫敦、大紐約、大東京等地區。這些城市群在形式上表現為一些形態上分離,但功能上相互聯系的城鎮組合網絡,聚集在一個或多個較大城市的周圍,通過一系列分工協作顯示出巨大的經濟力量。這些城市既能自身職住平衡,同時也會有大量的商務人流通過高鐵高速與其它城市聯系,從而避免過于聚焦于一點。 北京通勤圈內的環京地區并不是說永遠要限制發展,只是近期需要優先搭建更大范圍內的京津冀城市網絡,待網絡形成后自然也就不會再聚焦于北京貼邊發展。
肆
續上一篇《〈北京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玄機》,再說幾句北京。 集體產業用地之所以作為減量規劃的重點,主要在于其地均產出效益低下,而總量又很大,浪費了大量土地資源。 北京全市開發區工業用地64平方公里,開發區外散布的鄉鎮集體產業用地242平方公里。根據統計數據,其中國家級開發區地均產出165億元/平方公里,鄉鎮集體產業用地只有19億元/平方公里。 但由于集體所有的土地性質,使得其難以因市場的資源配置作用而流動和優化。 另外,新《總規》保留了每個區縣都有的中關村諸園:豐臺園、房山園、平谷園、門頭溝園……等十六園,不能不說是一個小遺憾。 這當然有歷史原因,各區縣都從自身角度出發提出各自的發展定位與目標,同質競爭。中關村各區縣諸園中只有海淀園和昌平園用地規模大于10平方公里,難以形成規模效應,而上海張江、青浦、嘉定園區均大于50平方公里。 類似的,之前全市金融商務辦公區,除了原有的金融街、CBD之外,還規劃有通州運河商務區、豐臺麗澤商務區、順義國門商務區、亦莊環渤海總部基地、昌平科技商務區、門頭溝濱河商務區等。大部分商務區在新《總規》中已經不見蹤影,但當年設置這么多商務區無疑使得社會經濟要素過于分散,無法形成合力。從實施結果來看,已經變成了一個個商改住聚居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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