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張《莊氏家規》
霞張莊氏家規十二條
【原文】
1、譜立。原欲報德報功,則祀典為重。或春秋,或忌日及朔望薦新,品物俱全,宜潔凈,寧豐毋口。主祭者,是日必慎重精誠,必萃諸子孫。與祭者,各宜整肅,不可簡略從事。
2、立譜欲展親,則明倫最重,尊卑有定分,親疏有恩義。男女有別,主來對酬,具見禮節。切忌強暴,寡少陵長,混雜不謹,是家風之不肅。
3、譜立,欲尊祖敬宗之所出,貧窮相扶,緩急棲齊,吉兇相資。我稍有財力,亦祖宗所注,如及不可爭長競短,輒生憐惜之心。
4、立嗣原以續宗支。先取承繼,至無可承,姑為之計方取螟蛉。但承繼須昭稽,不可強就,致亂宗支。
5、立譜為溯源敘流之書,古人亦藉為勸善懲惡之史。必善者褒之,惡者貶之,決不徇私情。庶可為鼓勵家風之本。
6、姻碲宜擇德,家法嚴肅,及有德之門,定能孝翁姑,和軸娌,又勤儉理家,美于閨秀。切勿茍貪富貴之家。
7、祀業所遺,或高僧之血漢,或孫子之義舉,確宜世守,以存先祀。非有損創建,不可損壞廢業便失祀,致祀失,血食不延,為不孝不義之倫矣,切忌之。
8、書香宜理顯祖宗,榮家世。皆詩書中步青云,且研耕何非良田,豈必農力治產,方為長策。歷稽桃源公派下,自國朝上逆宋唐,簪笏冠蓋,莫盛我家,何非書香為歷驗。
9、家庭間,秀者為士,樸者為農,或習技藝,或作賈,均是四民,四業齊美。切忌游耍及賭博惡習等事,犯此是殃及子弟宗人,當所共革。
10、墳墓是祖宗父母體魄所安,松楸必四時祭掃,穴吉者,宜封固,馬鬣不吉者,或改壤。切戒不孝子孫,啟人窺伺。族人定當不容。
11、里居是孫子棲土壤樹蔭,端有賴于鐘英所當守護補綴,叻勿戕風水以永固之基。
12、譜立祖,登記祖先父及后裔子孫最確。此書不可狎,須安置潔凈之處。春秋最嚴,時祀之辰,當登幾上,閑時不可擅開,須吉日及望洗方可披閱。
凡此十二規,犯此,或議懲,或議罰,當隨所犯之輕重,但立此規,欲俾子孫尊祖敬宗,正身正家而設也。當時祭之日,或朔望登堂,諸子不匯集,擇明子弟,出而講明,逐條開釋,庶家風為之日振。
【譯文】
1、立族譜,意在讓族人報德頌功,并重禮議禮節。不管春夏秋冬,或是忌日和初一十五以時新祭獻,祭品祭奠之物一應俱全,必須清潔干凈,寧多不要有動口。族中主祭人,當日必須慎重精誠,必率所有子孫、參祭族人,要衣冠整齊,不可簡單從事。
2、立族譜,應展示親情,講明倫理為重,尊卑有定分,親疏有恩義。男女有別,家長應酬,全數禮節。切忌強暴,欺負弱小和長者,忌沒大沒小,言舉不謹,要嚴肅家風。
3、立族譜,要族人遵循祖宗的良好風范,貧窮相扶,緩解一心,吉兇事互相幫助。我稍有聚財,亦是祖宗恩賜,不可財大氣粗,要有憐惜之心。
4、立嗣本是續宗族分支。先講繼承,直至無可承繼,以后可另立承繼之人。
5、立族譜,為追根溯源的記錄,古人亦有據族譜之勸善懲惡的歷史。應褒善貶惡,決不徇私情。
6、婚姻結合要擇德為主,家風嚴肅,有德的家風,一定能孝敬長輩,又能勤儉理家,切不能茍貪富貴之家。
7、家風家規家業,是先人的血汗,確應世守,不可人生遇到困難,就放棄,是不孝不義之人。
8、書香宜重顯祖宗,榮耀家世。皆詩中步青云,且研究耕作不一定是良田,一定要專心耕作,才是良策。
9、家庭之間,秀者為士,樸者為農,或有一技之長,或作生意,均是四民,四業皆美。切忌游耍及賭博惡習等事,犯此是殃及阿聯酋等人,當應共同譴責。
10、墳墓是祖宗父母體魄安放的地方,清明要祭掃,墓穴要封固。告誡不孝子孫,不能請他人祭掃。族人定不能容忍。
11、里居是子孫生存棲息土壤的所在,應當認真守護,不能破壞風土人情。
12、立族譜,立祖宗,登記祖先及子孫后裔最確切。此族譜,不可亂存,須安置斗凈之處。春秋最不能打開族譜,平時不能擅自打開,須吉日及清洗方可翻閱。
凡此十二規,犯此,或議懲、或議罰,看犯家規之輕重,但立此規,是讓子孫尊敬祖宗,正身正家而立。
二、霞張莊氏家訓十六條
【原文】
敦孝弟以重人倫,篤宗族以昭雍睦。
和鄉黨以息爭論,重農桑以足衣食。
尚節儉以惜財用,隆學校以端士習。
黜異端以崇正學,講法律以靖愚頑。
明禮讓以厚風俗,務正業以定民志。
訓子弟以禁非為,息誣告以全善良。
誡惹逃以免誅連,完錢糧以省崔科。
聯保甲以彌盜賊,解仇忿以重身命。
【譯文】
1、忠厚順孝長輩是尊重人倫
2、專心為宗族事業的鄉親要態度和諧
3、重視發展農副業讓人民過著豐衣足食生活
4、鄉里長輩辦事要明辦是非,平息爭吵
5、節儉是高尚要愛惜金錢
6、興辦學校以端正學習態度
7、端正不好學習態度行為,以樹立崇高學習精神
8、講法律要讓不懂法律懂法律,使社會秩序安定
9、以文明禮貌樹立濃厚文明風俗
10、教育子弟做正業,安定人民意志
11、教育子弟要遵紀守法,禁止干壞事
12、平息誣告的人,顧全善良的人氏
13、交好政府錢糧,應該積極完成
14、告誡不法分子,以免受牽連
15、保甲聯防以防盜賊
16、消解以前仇恨,尊重自己身體
三、霞張莊氏家族代表人物簡介
惠安縣螺城鎮霞張村地處縣城東北部郊區,隨著惠安城區建設的發展,現已成惠安縣城繁華地帶。交通便捷,經濟繁榮,高樓林立,世代生息著一脈莊氏族人,姓氏系屬天文衍派,堂號“錦繡傳芳”。霞張莊氏溯源而上,始祖莊森,河南光州固始縣人。唐光啟二年(886年)隨其母舅——開閩王王審知入閩,擇居永春湖洋桃源里蓬萊山,為閩南莊氏始祖。十五世祖莊福生,于十四世紀中葉遷居惠安霞張,為惠安霞張莊氏始祖,至今己傳二十世,全村莊氏后裔近兩千人,并遍布本省廈門、福州、三明、寧德等地以及港澳臺及東南亞各地。霞張莊氏歷代英才輩出。歷史上有清康熙年間海康知縣莊兆璋;清康熙卅八年京魁莊承祚,歷官江安、海康、遂寧知縣、雷州知府,著有《粵游紀興》。
作者:黃銘濱
單位:惠安縣螺城鎮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