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縣縣衙,始建于明洪武2年(1369),又分別于清咸豐8年(1858)、同治年間(1865—1869)和1997年進行重修,位居河南省葉縣東大街,規模宏大,氣勢雄偉,是國內保存最完整的古代衙署,是現存古代衙署中惟一的一座明代縣衙建筑。作為明至清時期的古建筑,2006年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葉縣縣衙,坐北朝南,占地16,848平方米,由中軸和東、西兩側副線上的41個單元、153間房屋組成。主體建筑有大堂、二堂、三堂、獄房、廚院、知縣宅、大仙祠、虛受堂、思補齋等。 葉縣縣衙的大堂、二堂、三堂均為五間七架,屋面藍瓦獸脊,梁棟檐桷青碧繪飾。大堂前的卷棚,是我國現存縣衙中唯一的卷棚,是居官者身份地位的象征,是高級別官銜(五品)在建筑形式上的反映,在卷棚與大堂前檐連接處所采用的“天溝羅鍋椽勾連”搭接法,其木作技術是中國古代建筑的孤品。 葉縣地處中原地帶,占據“南通云貴,北達幽燕”的交通要道,屬南北經濟及文化交會地域,故縣衙的建筑風格將南北融為一體,既沿襲了中國北方地區對稱的庭院結構布局,突出了黃河中、下游地區粗獷、端莊、古樸的建筑特點;在木作、磚雕技術等方面又融入了南方精巧、細膩的建筑工藝,為研究中國古代南北建筑流派特點以及變化規律提供了實物依據。 據《河南通志》載:保存下來的縣衙大門下,原有明代天啟年間(1621—1628)時任葉縣縣令王者佐修葺縣衙的二堂碑記,但這個石碑于文革時期被毀。明嘉靖《葉縣志·公署》中,對葉縣縣衙的方位和主要建筑設施做了詳細的記載,雖然建筑格局屢有調整,但總體布局無大變化。幾百年來,葉縣縣衙屢經戰火、兵災,歷任職官也不得不經常增修或重建部分設施。 在1997年召開的葉縣縣衙修復工作論證會上,與會的古建專家一致認為:我國古代各級官署衙門超過20,000座,但殘存于世的只有7處,其中縣衙僅有3處,葉縣縣衙在建筑年代、現存規模、古建完好程度等方面均居全國同類建筑前列,是研究封建社會尤其是明清時期縣級政權機構的重要實物依據。 為增加葉縣縣衙的文化內涵,葉縣文物部門在原有基礎上新增了“孔子過葉遺跡”“葉公事跡”“黃庭堅在葉任縣尉故事”等展示內容。在新落成的文物展廳內展出文物300余件,其中包括青銅升鼎、《幽蘭賦》碑刻等有70多件文物為全國僅存的稀世珍寶;而《幽蘭賦》碑刻全碑十二通,為宋代四大書法家之一的黃庭堅(1045—1105,北宋著名文學家、書法家)所書,是最能代表其獨特藝術風格的作品,為我國書法藝術寶庫中的珍品;在葉縣出土的于春秋中期鑄造的“編鐘”被譽為縣衙的“鎮衙之寶”,是中國首次發現的春秋時期組合式編鐘,代表了春秋時期音樂的最高成就(編鐘共由8枚縛鐘、9枚鈕鐘和20枚甬鐘組成,其中最大的一件通高近60厘米,最小的一件通高16.8厘米,出土后每個鐘都能發出兩個不同音高的樂音,這套編鐘可以演奏古今中外各種樂曲)。 葉縣縣衙的戒石銘是縣衙內唯一一座碑式官箴,碑高2.1米、寬1.28米,厚20厘米。正面書“公生明”三個大字,背面則是由曾任葉縣縣尉的黃庭堅書寫的官箴:“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大堂卷棚的匾額上,赫然書寫著中國近現代政治家、教育家、書法家于右任(1879—1964)手書:“天地正氣”,大堂的匾額懸掛著“明鏡高懸”;在二堂屏門上方有金字大匾“清慎勤”,為明洪武皇帝朱元璋親筆御書,敕令懸掛于全國各府、州、縣,為匾聯互為映襯,時刻警示衙署工作人員,為公應清廉勤勉;三堂匾額為“清如鏡水”。 衙門楹聯用以明志,是一種政治文化。 葉縣縣衙所有的建筑前的匾額、楹聯以其語言精練、內涵豐富而令人贊不絕口,使人看一眼就會烙在心上、印進腦海,感覺要比那千篇一律的“明鏡高懸”來得真實。 在大門廊柱上的抱柱聯:“天聽民聽、天視民視,人溺己溺、人饑己饑”,是知縣歐陽霖于清同治6年(1867)到任之初所撰,表達了作為一方父母官愿意接受群眾監督,與百姓同甘共苦的坦蕩胸懷,表白了作者清正廉潔、體察民情的決心與情操。 在大堂卷棚廊柱上的“得一官不榮,失一官不辱,勿說一官無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飯,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以及“山色壯金銀惟以不貪為寶;江流環鐵石居然眾志成城”的兩副楹聯,則深刻地表達出了上至朝廷、下至百姓對為官者的期望。 楹聯作者身為地方官,能自覺與百姓一等,視百姓為衣食父母,的確難能可貴,具有歷史和現實意義,看后使人感觸頗深,可謂警世名言,絕無僅有。 二堂正中檐柱上有楹聯“養天地正氣,法古今完人”,意為弘揚人間正義、學習古今德操完備之人;三堂兩側廊柱上的楹聯醒目而特殊:“今古今古今今古,古今古今古古今”,以有限的兩個字的變化來開啟人們無限的想象空間,仿佛世界上一切可氣、可怒、可恨的情緒都隨著這有限的兩個字而融化了,多了一分恢意、一分恬靜、一分快樂。 …… 建于600多年前的葉縣縣衙,從其楹聯匾額上所體現出的政治文化,將百姓作為衣食父母,現在看來也是非常親民的文化,令人深思…… (文+圖:王永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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