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血液透析室人員嚴格貫徹執行衛生部《醫院感染管理辦法》、《消毒管理辦法》和《消毒技術規范》等有關要求。 2.清潔區保持空氣清新,每日進行有效的空氣消毒,并有記錄。每日進行有效的空氣消毒,空氣培養細菌數應<500cfu/㎡。 3.患者使用的床單、被套、枕套等物品一人一用一更換。 4.每次透析結束后,對透析單元內透析機等設備設施表面、物品表面進行擦拭消毒,對透析機進行有效的水路消毒,對透析單元地面進行清潔,地面有血液、體液及分泌物污染時使用消毒液擦拭。透析單元內物品表面細菌數<10cfu/㎡。明顯被污染的表面應使用含有至少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消毒。 5.嚴格執行醫療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術規范,并達到以下要求: (1)進入患者組織、無菌器官的醫療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須達到滅菌水平; (2)接觸患者皮膚、粘膜的醫療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須達到消毒水平; (3)各種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創操作的醫療器具必須一用一滅菌。 6.設有隔離透析治療間或者獨立的隔離透析治療區,配備專門治療用品和相對固定的工作人員。 7.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體及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患者分別在各自隔離透析治療間或者隔離透析治療區進行專機血液透析,治療間或者治療區、血液透析機相互不能混用。 8.透析管路預沖后必須4小時內使用,否則要重新預沖。 9.消毒物品應標明消毒有效期限,超出期限的應當根據物品特性重新消毒或作為廢品處理。 10.嚴格執行一次性使用物品(包括穿刺針、透析管路、透析器等)的規章制度。 11.透析廢水應排入醫療污水系統。 12.醫療廢物處置符合《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要求。 13.嚴格落實手衛生規范。 14.工作人員定期體檢,患傳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員應調離血透崗位。操作時嚴格消毒隔離,加強個人防護,必要時注射疫苗。 15.對透析中出現發熱反應的病人,及時正確處理,查找感染源,采取控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