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這個詞可謂家喻戶曉。宰相究竟是個什么職位,真的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嗎?其起源及發展狀況如何,最終又是怎樣消亡的呢? 在古代,宰相通稱丞相,是封建社會受命于君主而又輔佐君主、總攬全國政務的最高長官,位居“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宰相之職起源于戰國,由古代的“宰”與“相”兩種官職合并發展而來。 “宰”是主持,“相”是輔佐。“宰”在殷商是給奴隸主掌管家務和管理家奴的一種小官,西周時演變成替王家管理內外事務的高級官員,晚期更是獲得了“統領百官”的大權。春秋時期,“宰”仍為各國沿用,但被稱為“大宰”。 “相”則起源于西周,為卿、大夫所世襲的要職。春秋時,則演變成非世襲的官職了,并配有“印綬”,乃“百官之長”,如齊國的管仲就擔任這一職位 戰國時,“宰”與“相”合并,始有“宰相”之名,并被各大國封為最高行政長官。 秦漢(西漢)時期,太尉、丞相(或相國)、御史大夫合稱為“三公”,皆為宰相之職。當時,宰相處于“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無所不管,并出現了蕭何、曹參、陳平等一大批名相。 不過,就在相權膨脹之時,相權和皇權之間的矛盾也開始顯露出來。由于相權的膨脹對皇權構成了威脅,所以,皇帝就想方設法地制約相權,一些宰相很快“厄運當頭”:從西漢建立到漢武帝時期,共有30多位宰相被殺,被貶黜的更多。 東漢時期,改“三公”為太尉、司徒(即丞相)、司空(即御史大夫),號稱“三司”,并正式設立尚書臺于宮中,下轄三公曹、吏部曹、民曹、南北主客曹及兩千石曹等,共為“六曹”,一同協助皇帝處理各種政事,合稱“臺閣”。 自此,尚書臺正式成為國家管理政務的中樞機構,尚書令擔任者實則掌握著相權。當然,尚書臺及其長官尚書令還得一切聽命于皇帝。這樣的設置,有力地強化了以皇權為核心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 魏晉南北朝時,逐步形成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三省。三省長官皆為宰相,且長期并存互制,貫穿整個隋唐。曹魏時,尚書臺成為獨立的中央機構,并遷移于外朝,以取代東漢的三公府。其長官尚書令和副職仆射分任宰相和副宰相。 到了南朝劉宋時期,則改為尚書省。隨后各朝則均效仿,并依照事務多寡,而下設若干部門。南北朝后期,基本上定為六部二十四司,負責處理全國政務、軍務、財物及刑法等。同時,魏文帝曹丕在完成外遷尚書臺的工作后,還把宮中的秘書監改為中書監,使之排在中書令之前。后又改為中書省。這個機構是深受皇帝寵信的,號稱“鳳凰池”,輔政的權力也逐漸集中到中書省。 東漢末年,宦官勢力被清除之后,將侍中寺改稱為侍中省。魏文帝黃初元年,又設置了散騎省,與侍中省共同“掌侍從左右,關通內外”。由于這兩個省距離皇帝最近,故有些侍中居然擔當起“綜理萬機”的責任,與中書省構成制衡之勢。 東晉哀帝司馬丕時,又將侍中省、散騎省合并為門下省,以侍中為長官。而門下省也最為重要,“參決軍國大政,萬機之事,無不予焉”。至此,中書省、門下省及尚書省三省制正式形成。 隋朝統一后,隋文帝楊堅確定以三省正副長官共為宰相的三省六部制。但為了避其父楊忠名諱,將中書省及其長官中書令,相繼改為內史省內史令及內書省內書令,將門下省長官侍中改為納言。并改東漢的六曹為吏部、禮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六部,直屬尚書省統管,作為具體的執行機構。 到了唐朝,三省六部制才真正得以完善,唐朝除了將隋之內書省(令)改回中書省(令),六部改為吏部、禮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以為定制外,還正式確立了中書省出令、門下省封駁與尚書省執行的三省嚴格分工制度。 北宋開國之始,空前強化君主專制。以同平章事(即中書門下平章事,簡稱平章政事)為宰相之任,參知政事掌副宰相。前者為“宰”,后者為“執”,合稱“宰執”,并以中書省的政事堂為宰相的辦事處所。在這里,宰相的權力是有限的,因為皇帝只讓其掌管全國最高行政權,軍事則由源于唐代的樞密院樞密使掌管。 中書省與樞密院并稱“二府”,另設三司使為全國最高財政機構。三司使“以總國計,應四方貢賦之人,朝廷不預,一歸三司。通管鹽鐵、度支、戶部”。可見,樞密院與三司使已經分割了宰相手中的軍權和財權,形成了以中書省為主體的“一省二府三司”的宰相體制。 宋神宗時的王安石變法,則突出了尚書省的地位。尚書令除了擔任宰相外,又以其左、右仆射分任門下侍中和中書侍郎,職兼三省,成為真正的權相。此后雖然有些變化,但始終以尚書省居首,宰相的權力一再提升。 元朝是我國空前大統一的封建王朝,疆域十分遼闊,今天的新疆、西藏、云南、東北、臺灣及南海諸島等都在元朝統治范圍內。元世祖忽必烈亦采用一省制,即中書省,作為全國政務中樞機構,以中書令為首席長官,“佐天子,理萬機”,“典領百官,會決庶務”,舉“凡軍國重事,無不由之”。 因中書令例不常設,如設,也多由皇太子兼領,故宰相之職也多由左、右丞相及平章政事充任,左、右丞及參知政事為副宰相。同時設樞密院,長官為樞密使,掌管全國最高軍務;設御史臺,長官為御史大夫,掌管全國最高司法監察機構。 中書省、樞密院和御史臺構成“三駕馬車”,共同掌管全國各項最高權力機構,但又均歸皇帝親領。元朝皇帝正是利用了“三駕馬車”,有力地控制了遼闊而又廣袤的疆域。 明清是我國最后兩個封建王朝,皇權專制也達到了頂峰。明朝初期,還沿襲著元朝制度。洪武十三年(1380年),太祖朱元璋開始借處理左丞相胡惟庸密謀反叛朝廷和通倭案件之機,撤銷了中書省,廢除了丞相之職,由皇帝直接管轄六部尚書和侍郎,取消了沿用兩千多年的丞相制和沿襲七百多年的中書省。 與此同時,又將樞密院改為大都督府,進而分其為前、后、中、左、右五軍都督府,各都督府長官為左、右都督,分管全國軍隊;改御史臺的督察院,長官為左、有都御史,負責管理全國的司法監察;設翰林院、太醫院、大理寺,創建通政司等機構,構成“六部五府三院一寺一司”為主體的中央政權體系。 各機構之間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均聽命于皇帝,一切對皇帝負責,集相權與皇權于一身。但是,憑借太祖一人之勢難以長期承擔。于是,便又效仿宋朝的制度,從翰林院等處簡選數名官員,封殿、閣學士銜,以輔助皇帝翻閱奏章、擬寫詔旨,并充當顧問。 明成祖朱棣時,又將這些人遷入午門內的文淵閣,參與機務工作,始有“內閣”之名,但仍然只是“承旨”辦事。其成員分別稱為中極、建極、武英、文華諸殿及文淵、東閣諸閣大學士,其領班稱“首輔”或“首揆”。辦公處也有所分配,中書居文淵閣東西兩邊,大學士居中,故內閣大學士又稱中堂。 清朝定都北京后,為強化對全國各地的有效統治,延續明朝舊制,“以內閣為政府,大學士為宰執”。 在清朝初期,內閣位列六部之上,大學士便屬文官之首,肩負宰相之職。然而,隨著君主專制集權的極度強化,皇帝“乾綱獨斷”,事必躬親,難容他人插手,連內外大臣奏折也要親自批復。內閣大學士只是相當于皇帝的“私人秘書”, 自雍正皇帝設立軍機處之后,一切要務皆由軍機大臣“每日召對,承旨遵辦”。也就是說,軍機大臣才是清朝事實上的宰相。內閣大學士實則屬于有名無實的宰相了。 清朝末期,仿行君主立憲制度,宣統三年(1911年)四月,將內閣與軍機處、議政處合并,成立責任內閣。至此,宰相這一官職制度完全廢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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