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善業根據佛教,十種‘不善業之道’是:殺生、偷盜、邪淫、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貪婪、嗔恨、邪見。 依它們的造業之門,可分為三種:身業、語業、意業。殺生、偷盜及邪淫是身業,一般上是通過身門發生,而名為身表。所以 妄語、兩舌、惡口及綺語(講廢話)是語業,一般上是通過語門發生,而名為語表。 貪婪、嗔恨及邪見是意業,一般上只發生于意門而無身或語表。所以三種是身業、四種是語業、三種是純意業。 首七種不善業,是指導致實行各自作為的思心所,無論該作為是否已完成,該思都是不善的; 但若已完成其作為或已達到目的,例如達到令受害者死亡,或完成獲取他人的財物等等,它們即成為‘足道之業’(已完成作為之業)。 關于業,它是經過門所造。身門即是身表,是一種‘心生色法’;而通過它,人們得以把在他們心中生起之思,表達于外。 說一般上,是因為也可以通過言語達成殺生或偷盜,例如命令他人作;但這種業還是屬于身業。 語門:語門即是語表,是一種‘心生色法’;而通過它,人們得以把在心中生起之思,表達于言語。 雖然妄語等亦能通過身體進行,譬如通過書寫或打手勢,但由于主要實行它們的是語門,所以它們還是被稱為語業。 貪婪等:一般上,最后三種業之道只發生在心里,而沒有達到通過身體或言語表達于外。這種業稱為通過意門發生;而意門,則是一切心的總稱。 貪婪是貪心所,生起為希望獲得他人的財物。即使已對他人的財物生起了貪念,但若還沒有希望獲得該財物,它即還不是‘足道之業’。 嗔恨是嗔心所。當生起為希望他人遭遇危害與苦難時,它即已成為‘足道之業’。 邪見:當接受‘沒有所謂的道德’及‘沒有因果業報’認為正確時,它即成為‘足道之業’。 在經典中時常提到三種邪見——斷見:此見否認人死后還會以任何形式存在,因此不承認業有善惡。 在十種‘不善業之道’中,殺生、惡口及嗔恨,自嗔因而生;邪淫、貪婪及邪見,自貪因而生; 偷盜、妄語、兩舌、綺語、邪見,自該兩因而生。依心的組別,此不善業一共有十二種。 嚴格來說,嗔恨是嗔因的一種呈現方式;貪婪是貪因的一種呈現方式;邪見是邪見心所的一種呈現方式。 如是這三業之道,是上述三種心所。其他七業之道,則是與不善因同時生起的思心所。 雖然有時候,貪可以是殺生的潛在動機,而嗔可以是邪淫的潛在動機,但在《阿毗達摩論》的角度來說,導致切斷其他有情命根的思,肯定是擁有嗔因,即嗔恨其他有情的存在; 而導致犯邪淫的思,肯定是擁有貪因,即想要與不如法對象行淫之欲。導致造作偷盜、妄語、兩舌及綺語的思,則可以是與貪或嗔相應。 一切不善業之道,肯定與癡因相應。不善業也就是十二不善心。于此,視整個心及相應心所為業,而不是只視思心所為業。 摘自《阿毗達摩概要精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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