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標準 起重吊裝檢查評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6067的規定。 02 檢查項目 起重吊裝檢查評定保證項目應包括:施工方案、起重機械、鋼絲繩與地錨、索具、作業環境、作業人員。一般項目應包括:起重吊裝、高處作業、構件碼放、警戒監護。 03 保證項目的檢查評定 起重吊裝保證項目的檢查評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1)、施工方案: 起重吊裝作業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按規定進行審核、審批; 采用起重拔桿等非常規起重設備且單件起重量超過100kN時,專項施工方案應經專家論證 2)、起重機械: 起重機械應按規定安裝荷載限制器及行程限位裝置;荷載限制器、行程限位裝置應靈敏可靠; 起重拔桿組裝應符合設計要求;起重拔桿組裝后應進行驗收,并應由責任人簽字確認。 3)、鋼絲繩與地錨: 鋼絲繩磨損、斷絲、變形、銹蝕應在規范允許范圍內;鋼絲繩規格應符合起重機產品說明書要求;吊鉤、卷筒、滑輪磨損應在規范允許范圍內;吊鉤、卷筒、滑輪應安裝鋼絲繩防脫裝置;起重拔桿的纜風繩、地錨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4)、索具: 當采用編結連接時,編結長度不應小于15倍的繩徑,且不應小于300mm; 當采用繩夾連接時,繩夾規格應與鋼絲繩相匹配,繩夾數量、間距應符合規范要求;索具安全系數應符合規范要求;吊索規格應互相匹配,機械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5)、作業環境: 起重機行走、作業處地面承載能力應符合產品說明書要求;起重機與架空線路安全距離應符合規范要求。 6)、作業人員: 起重機司機應持證上崗,操作證應與操作機型相符;起重機作業應設專職信號指揮和司索人員,一人不得同時兼顧信號指揮和司索作業;作業前應按規定進行技術交底,并應有交底記錄。 04 一般項目的檢查評定 起重吊裝一般項目的檢查評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1)、起重吊裝: 當多臺起重機同時起吊一個構件時,單臺起重機所承受的荷載應符合專項施工方案要求; 吊索系掛點應符合專項施工方案要求;起重機作業時,任何人不應停留在起重臂下方,被吊物不應從人的正上方通過;起重機不應采用吊具載運人員;當吊運易散落物件時,應使用專用吊籠。 2)、高處作業: 應按規定設置高處作業平臺;平臺強度、護欄高度應符合規范要求;爬梯的強度、構造應符合規范要求; 應設置可靠的安全帶懸掛點,并應高掛低用。 3)、構件碼放: 構件碼放荷載應在作業面承載能力允許范圍內;構件碼放高度應在規定允許范圍內; 大型構件碼放應有保證穩定的措施。 4)、警戒監護: 應按規定設置作業警戒區;警戒區應設專人監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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